这个世界,两人的寿命都很长,身体也十分健康,无病无灾,几乎走遍了世界各地,甚至还在非洲奥卡万夫三角洲,一座叫博茨瓦纳的岛屿上遇到了贝勒和汉娜一行人。
他们是为下期《生存挑战》提前来踩点的,先自己亲身体验一番,毕竟国内的节目不像外国那般追求刺激和惊险,还是得尽可能地保证好安全性。
于是,当花絮里出现顾安爵那张辨识度极高的脸,旁边还站着陆时琛,两人一副自然无比的亲昵模样,甚至还朝着镜头挥手时,小伙伴都表示惊呆了,好像又猝不及防被塞了一嘴狗粮。
这俩货,度蜜月竟然度到了荒岛上,不知道那上面都是猛兽飞禽吗?不知道那上面连个可以暂避的窝棚都没有吗?到底是有多强啊?果然人比人气死人。
对此,顾安爵倒是不以为意,更恶劣的地方他都能活得有滋有味,荒岛戈壁这类的自然不在话下。
顾安爵野外求生技能满点,加上又不矫揉造作,随性洒脱,贝勒因此对他很有好感,甚至提议顾安爵下次可以考虑和他一起去佛罗里达州的伯亚克里荒漠看看,那里可跟丛林完全不一样。
至于汉娜,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颜控,更别说顾安爵还有一把听了耳朵都能怀孕,被粉丝奉为“完美情人”的嗓子,没几分钟就成了迷妹,在拍摄后期的《生存挑战》时还总不忘提起顾安爵,完全拿他当了偶像。
顾安爵其实是个喜欢追求刺激的人,旅游探险,极限运动,这些都是他所喜欢的,陆时琛一开始还怕顾安爵磕着绊着,有点不愿意让他去。
但自从两人去了趟荒岛回来,孟文朗就发现老板跟换了个人似的,主动查询荒岛丛林,哪偏僻往哪走不说,还总是盯着电脑屏幕莫名其妙地脸红。
自己一旦往他身上多看几眼,就是一个凛冽的眼刀飞过来,温度骤降,冻得孟文朗浑身都直打哆嗦,跟到了冬天似的。
那时候,坐在旁边的夫人总会露出一个暧昧的笑容,然后老板脸就更红了,视线也飘忽得不行,抿着唇,一副紧张至极的模样,隐约还有些羞涩。
至于真实原因,其实再简单不过,那次荒岛之行,两个人本来是去看生长在潮湿地带的一种稀有古树,中途下了暴雨,于是躲进山洞避雨。
本来是正常的生火取暖,想把湿衣服晾干,结果陆时琛被顾安爵撩拨得起了*,偏偏那人还故作不知地肆意挑逗,都是公证过的夫夫了,哪里还需要忍,两人就在山洞里火热缠绵起来。
外面是叮咚的雨声,鼻尖甚至能嗅到泥土和绿叶的味道,里头却春光无限,呻/吟粗喘声响了整夜,连偶尔路过的小动物听到动静都赶紧羞涩地跑开。
陆时琛八十二岁,顾安爵七十岁时,两人牵着手并排躺在床上,相视一笑后,永远闭上了眼睛,微博上也在同一时间更新,上面是提前就设定好的照片。
交叠着的双手,无名指上刻有“foreverlove”,据说每个人一生只能买一枚的真爱戒指熠熠发光,旁边还配了粉色的小字“一生一世一双人”。
无数明星大腕转发微博,更有千万粉丝哀恸落泪,手捧蜡烛为两人祈福,电视新闻,热搜头条,网站论坛一时之间也被“真爱夫夫”“宜修”“陆时琛”之类的字眼刷屏。
金焕早在合约到期时就已经和星冠娱乐解约,成了顾安爵的同门师弟,看着电脑屏幕上那条不断有粉丝留评盖楼的微博,他只感觉心口处猛然一疼,隐约还有点空荡荡的,像是缺了什么。
“灵魂源捕捉失败,无法分析。”虚无空间内,冰冷的机械音说着与前几个世界结束时一样的话。
大型透明水幕上,慢慢显示出华国首都国贸大厦,外面的电视墙正滚动播放着宜修从出道到后来参演的所有广告电影,像是一出人物纪录片。
甚至还有他和陆时琛在数家大型媒体公开出柜,并且微笑展示结婚证明,深情拥吻的镜头,下面的记者粉丝也都大声欢呼,祝福两人。
顾安爵盯着陆时琛那张与前几个世界截然不同,但又透出熟悉感的俊美容颜,心里突然就一疼,明明已经相依相伴了那么久,却还是本能地觉得不够。
只在空间内停留了十分钟不到,顾安爵便果断地再度开启星轨,整个人慢慢化作细碎的流光。
……
珍馐阁,毫无疑问是京城里最有名的酒楼。
飞禽走兽,只要你说得出来,那里面都能找到,并且烹制的方式还十分独特,所谓孜然,鸡精,香菜之类的佐料,更是闻所未闻。
开业之初便吸引了许多来尝鲜的食客,味道的确特别,明明是同样的材料,却能做出许多花样来,色彩搭配也漂亮。
每天还推出一款所谓的招牌菜式和特色点心,不止寻常百姓喜欢,连皇亲国戚都常常赏脸光顾,据说是因为这珍馐阁背后有个大人物在撑腰。
于是,一传十,十传百,这才开两个月不到的新酒楼声名愈发远扬,很快就将京城里原有那几个出名的酒楼都给挤了下去。
两层小楼,造型古朴,拱形的原木门,挂了方褐底描金的红木匾额,上面龙飞凤舞写了着“珍馐阁”几个字,入木三分,笔法精妙,气势浑然,字里行间都透出一股洒脱肆意。
“果然是这里。”随着马蹄落下的声音,烟尘散去,门口突然出现了一个头戴纱帽的男人,他穿了身张扬的红衣,色彩鲜艳却丝毫不显得女气。
袖口,衣角和领口都用丝线绣着精巧的黑色图案,像是蜘蛛,又似缠绕在一起的藤蔓,无端地生出几许妖异味道来。
身形略有些单薄,骨架却十分匀称,面容被白纱遮住,朦朦胧胧,看不真切,只露出一段脖颈和皓玉般的手腕,看起来就是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
大概是他气质独特,看起来非富即贵的样子,很快便引起了注意,不断有人朝他看过去,响起窃窃私语的声音。
“快看,他骑的那匹马是汗血宝马吧?据说可以日行千里的那种。”不知道是谁惊呼了一声,语气里难掩惊讶。
旁边恰好在喂草料的马夫朝他扔了个白眼,不屑道,“什么,你以为红的就都叫汗血宝马啊,那是翻羽,据说跑起来比飞鸟还快。”
立刻又有人接口道,“这么厉害?看来这人肯定很有钱吧。”
“说你蠢你还不承认,翻羽可是神马,再多银子也买不来。”
“既然那么能耐,你倒直接说出来他是谁啊。”
“我……我怎么知道,反正是个大人物。”
大概是说话的声音过大,男人像是有所察觉般,微微侧身,往这边扫了一眼,轻飘飘的眸光穿透纱幔,像是藏了针尖,带着刺骨的寒意。
顿时让他们打了个冷颤,闭紧嘴巴不敢再张口,心内更是暗道,明明看起来就是个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贵公子而已,眼神怎么就这般可怕?
见主人许久没有动作,他身下那通体红绸一样,唯有四个马蹄子部位白得赛雪的俊马昂首打了个响鼻,喉间发出不耐的嘶鸣声,四蹄也有些焦躁不安地开始刨地。
男人收回视线,微弯下身子,抬手轻拍了几下马头,又慢慢梳理它纠结在一起的毛发,“乖,先将就一下,等回去我让凌风准备你最爱吃的草料。”
声音微微有些沙哑,低沉的调子像是对待情人般温柔,让人有种被呵护疼宠的感觉,心跳登时就漏了一拍。
衣料上有股清淡的熏香,似乎是玉兰花,又混杂了一种说不出的奇异味道,并不难闻,却让人本能地觉得这人身份必然不简单。
如果有江湖人士在这,大概会忍不住爆粗口,屁的熏香,他身上所带的分明就是血腥气,甚至是刻入骨髓,不知杀了多少人才沾染上的。
等在门口的店小二本像往常一样凑过去迎客,却在男人翻身下马,白纱被风掀起一角,露出半张侧颜时忘了反应。
“客官,您里面请,我们店啊,可是京城最好的酒楼,不管天上飞的还是水里游的,通通都有,煎炸烹煮,样样都行,绝对包您……满意。”
后面两个字就像是无意识的轻喃,一下就被风吹散了,手却还保持着前伸的可笑姿势,眼睛瞪圆,嘴也已经合不拢了,眼尖些的,甚至还能看见他嘴角缓缓滴落的某种可疑液体。
得,看来这还是个大美人。
毕竟在珍馐阁这么个热闹的地方做事,每天迎来送往,不说公主,郡主千金总是见过许多的,还有性格各异,容色动人的江湖侠女,眼光早就被养刁了,就算稍微好看些,小二也不至于露出这般失态的模样。
有人踮脚想从白纱缝隙偷看,可惜除了刚才那阵风,这会天色正好,遮得严严实实,只能隐约看出轮廓,但即便这样,也足够引人注目了。
尤其旁边还有匹枣红俊马,毛皮发亮,四蹄如雪,映衬着男人那袭红衣,仿佛他周身都燃了团烈焰,连多看一眼也会被灼伤。
“麻烦替我照顾好踏雪,选最好的草料和清水,再上盘桂花糕,要现做的,还有,别把它和那些劣等生物拴在一起,单独找个僻静点的地方。”
男人扬手一抛,白光从袖口激射而出,马夫还来不及反应,便看见银锭已经嵌入了支撑马棚的某根圆柱上,只露出了指甲盖大小的一块白色。
“诶,好嘞,您就放心吧,一定给它照顾得服服帖帖。”
马夫反应过来,忙不迭地去拔那银锭,结果废了大半天劲,满脑袋汗珠,也只堪堪挖出来点木屑,大半都还陷在里面,顿时有些尴尬起来,挠了挠头,小声道,“客官,这……”
“嗯?”男人转头,发出一个带着疑问语气的单音词,看了看那嵌入大半的银锭,似乎是有些尴尬,等说了声抱歉,才甩出一道劲气。
木柱被震得一抖,飘下许多灰尘,银子也顺势从里面滑了出来,落在马夫手里,他表情还有些懵,似乎弄不清状况,但脑袋旁边那个有香梨大小的坑洞却是真实存在的。
周围本来还有人神色鄙夷,小声嘀咕事儿多麻烦的,不就一匹马吗?能有多高等,至于这么宝贝?看他露这么一手,也不由噤了声。
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一看就是有本事的,别惹了人家不快下次直接你往脑袋上砸,那样就是自讨苦吃,哭都没地儿哭去。
等小二反应过来时,那人已经甩开他,径直往里走了,红衣冽冽,光背影便已经十分扯眼,更别提,他刚刚还有幸目睹了真容。
那双潋滟至极的眼睛,像是装了片花海,又似深蓝夜幕缀着的星辰,一对上他的视线便忍不住深陷进去,脑海昏昏沉沉的,什么思绪也没了。
红衣男人从进入一楼开始就吸引了各色视线,或好奇,或惊艳,连二楼的食客都有些被惊动了,扒在栏杆上朝下张望,还有借着捡筷子明目张胆从白纱缝隙偷看的。
“刚刚进来那个穿红衣服的肯定是个大美男,我以我十几年的阅美经验发誓。”
“气质好特别,他身上好像还有股香味。”
“男人用什么熏香,那不成了娘娘腔吗?”
“你们女人家家的就是肤浅,那种小白脸能有什么用啊!恐怕连水都挑不起。”
“老三,你今天倒是说了句大实话,哈哈哈。”
“要真长得好看,戴什么纱帽啊,说不定就是毁容了,所以才……”
张万富其实也就说说酸话,隔壁桌那个穿粉衣,梳着涵烟芙蓉髻的清秀佳人叫林妙儿,也是他暗恋了好几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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