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票不能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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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之内风起云涌,洪大力这边却完全没有身在风口浪尖儿的自觉。此时的他正站在昨天从那个奇怪的哥哥手中买下的另一家饭店大厅里,看着满地打滚的狗狗。
一百只藏獒,大中小号。一百只松狮,大中小号。一百只哈士奇,大中小号。以及一百只萨摩,大中小号。没错,整整四百只狗,在这饭店的一楼大厅不停的翻滚,小狗咬小狗,大狗咬大狗,哈士奇和萨摩学狼嚎,藏獒和松狮浑身毛都快龇起来了,就差没好好干上一架。
整个一楼大厅乱成一团。
zhong yang是这四百只狗不提,大厅东侧堆了一人多高的箱子,挡住了整面墙壁,里面一水的狗粮。西侧也是堆了一人多高的箱子,也挡住了整面墙壁,里面则是一水的牛nai。
这种场面堪称百年难得一见,唐慕馨平时也很喜欢狗,尤其喜欢憨憨的松狮。可是今天见了这副模样,两只清澈的大眼睛瞪的灯泡仿佛,一张粉嫩水润的小嘴几乎张成个o型,而且足足持续了两分钟。
到了这种时候,就能看出各种狗的脾气xing格了。
藏獒毫无疑问是这些狗中的王者,搞搞昂起脑袋,不时的冲着周围龇牙,偶尔叫上一声,就震天的响——这还是因为这种狗太过凶猛,所以用大铁笼子把个子分开关好。否则的话这个一楼大厅怕是早就血流成河。
松狮则比较憨厚,尤其是小松狮,趴在地上蠕动,绒毛球一样,叫人只是看上一眼就忍不住的想笑。当然,可爱的是小松狮,真正的成年松狮还是相当凶悍的,在场也就它们敢与藏獒对视了。
哈士奇则是这四种狗中最闹的一种,满地乱跑,见东西就咬,一切皮的布的塑料的,就没有他们不咬的东西,就连铁制的桌腿,他们都得留下几个牙印,或者是几滴口水。
萨摩相对来说要安静不少,算是最有风度的——如果不提掉落满地的那些白毛的话。<季节,天气已经开始转暖,正是萨摩们愉快的褪毛的时候,再加上整个大厅这么多狗,场面堪比六月飞雪,不知道的人定会以为这里是拍摄大雪夜景的电影现场。
饭店的众服务员早已经吓的缩在饭店的一角,洪大力则对这种场面表示相当的满意,回头对凌小依道:“小依,干的漂亮,要的就是这种场面!赏五千!”
站在一旁一身黑丝女仆服装的凌小依连忙鞠躬感谢:“谢少主赏。”
这时候一个白se小球滚到洪大力脚下,低头一看,是一只走路都还走不稳的小萨摩。洪大力当即蹲下身子,伸手摸了摸那小萨摩毛茸茸的小脑袋瓜,小家伙竟然仰起头,咧嘴笑了笑。这就甚得洪大力欢心,当即笑道:“呦,这小家伙居然会笑,哈哈,就你了!”当即抱起,上下左右看了看,小家伙浑身白的雪花一样,没有一丝杂毛,四只小爪子上的肉垫软乎乎的,粉嫩粉嫩,卖相一级棒。洪大力表示相当满意:“恩,以后就管你叫笑笑了,好不好?”
听了洪大力的话,小家伙居然又咧嘴笑了笑,然后叫了一声:“嗷呜……”
“哈哈,馨馨也选好了,”这时唐慕馨也jing挑细选了一只可爱的松狮,洪大力转身看向凌小依:“叫大伙每人选一只,恩,三个男狗腿每人一只藏獒,你带其他五名女狗腿每人一只哈士奇,咱出去遛狗去!”
凌小依哭笑不得:“好的,少主。”
五分钟后。
三名男狗腿走在最前开路,每人牵着一只藏獒耀武扬威,见人就叫。洪大力手里捧着新收的宠物萨摩笑笑走在中间,唐慕馨则牵着一只白毛松狮跟在他身边。反正已经够丢人了,也就不差再丢人一回。凌小依在内的六个女狗腿则每人一只哈士奇,走在两人身后。至于司机,也不知哪弄来了一条拉布拉多,走在最后。
这么一行人一上街就吸引了全部行人的注意力,一路走的那叫一个鬼哭狼嚎,整条街是一条声——
“啊——!!!”“麻麻快看那边好多狗!”“汪汪汪!!!”“这是出来遛狗来了还是打算要用狗去咬人啊?快离远点!”“啊呜——!!”“这……这是在拍电影?”“嗷嗷!!”
洪大力一路八字步,眼睛上还戴着墨镜,一派标准的二世祖败家子风范。
唐慕馨躁的低着头,眼睛只是盯着怀里的白se小松狮小小白。
九大狗腿意气风发,那表情那眼神,跟唱《江南style》的鸟叔似的,大有看谁不顺眼直接关门放狗的嚣张气焰。
到了一个理发店门口,洪大力拉着唐慕馨就往里闯,九大狗腿加上一个司机,十个人带着十条狗看门,行人纷纷退避,生人勿近。
“您好,请问两位是要做头发吗?”一见洪大力和唐慕馨进来,理发师赶紧迎了上来。
“恩,做头发,不过不是咱俩做。”洪大力板着脸,表情严肃。
“那是……”理发师有点发懵。
洪大力一指凌小依怀里的白se小松狮小小白:“给它做个发型。”
“啪嗒”一声,理发师手中的剪刀直接掉到地上,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好……好……请问先生打算给它做个什么样的发型?”
洪大力伸手入怀,拿出了一张纸来。
于是十分钟后,白se小松狮小小白顶着个熊猫的造型出了理发店……
值得一提的是,理发没花钱,因为洪大力顺手打了个电话,把这家理发店给买下来了……
这回一路上看点就更多了,一大群人牵着狗,那绝se少女怀里抱着的也不知道是熊猫还是什么,总之那叫一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狂拽酷霸叼炸天,有钱人的世界,果然不是凡夫俗子所能理解。
一行人一路向西前进,到了一处尚未开发的园林前面。这里距离之前放狗的那家饭店大约七八百米,是一处还未开发的山林地势。路边是平坦的草坪,再往里则是一座大约五六十米高的小山。山上绿树葱葱,难得的还有一条从小河经过山脚,流到两百多米远的丰原湖中。可能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这里倒是一直都没建什么建筑,难得的环境不错。
洪大力上下左右看了看,忽然用手一指小山:“这山头我要了!以后遛狗就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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