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都以为,世界上最好的红酒产于法国。我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对的。”胖乎乎的魏赫一边闭着眼睛品尝着杯子里的极品佳酿,一边发表自己的高论。
土生土长的法国人安特万就有些不乐意了。说道:“那么,魏赫先生认为最好的红酒产地是在什么地方?”
“是在安特万家里。”魏赫笑呵呵的说道。“法国是红酒故乡。但是,真正的好酒却被安特万老弟给收藏起来了。真正流于市场的,只是一次质量稍好的残次品而已。我们在安特万老弟的家里,喝到的可是极品的好酒。”
安特万很是享受魏赫的赞美,笑着说道:“朋友来了有美酒。敌人来了有枪炮-----魏赫先生,还有古捷宇先生,你们俩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和伙伴。”
坐在角落里的古捷宇对着两人举了举杯子,面无表情的说道:“我只是担心外面的事情。一瓶红酒都快要喝完了,怎么还没有等到我们想要的信息?”
“古捷宇先生,你的担心完全是没有必要的。”安特万笑呵呵的说道。“原本我想对你们保密,等到任务完成时,我再告诉你执行任务的人是谁。可是,看来你已经失去耐心了。”
“是的。我也想知道安特万老弟愿意支付三百万美元邀请到的高手是谁。”魏赫开玩笑的说道。
“耶稣。”安特万一脸神秘的说道。“他是无所不能的神。”
“耶稣?我们的上帝?”古捷宇皱了皱眉头,说道:“如果乞讨有用的话,还要杀手做什么?”
“他是上帝。”安特万说道:“但是,他不是我们的上帝。他是杀手界的上帝。他是欧洲最有名气的杀手,无一次失败经历。他就像是真正的神,能够掌控别人的生死-----所以,别人才叫他耶稣。”
“哦。”魏赫的眼睛一亮,说道:“原来安特万先生请的是他?我听说过他的名字。据说这个人非常神秘,也很是高傲。他每个月只做一单生意,而其它时间却用来传教——”
“是的。因为一位多年好友的介绍他才愿意帮忙。”安特万笑呵呵的说道。“要知道,他这个月已经接过一单生意了。原本是不愿意破例的。”
他没有解释自己是如何邀请到这位顶尖杀手的,也没有说出那位介绍人的名字,更是给人一种高深莫测的神秘感觉。
“如果是他的话,那么,我们就坐等他的好消息吧。”魏赫对这个人选充满信心。
“既然是这样的话-----”古捷宇端着酒杯很不讨人喜欢的说道:“我又开始担心另外一个问题了。如果他真的死了,那么,贝特朗先生会不会对我们有什么成见?毕竟,他在巴黎有很大的影响力,现在正是世界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宠儿——如果他死了,贝特朗先生会不会因此气愤?”
安特万的眼睛微微凛起,很是不悦的说道:“古捷宇先生是不是担心的有些太多了些?如果人生处处小心谨慎,又有什么惊喜和快感可言?”
觉得这么说还不解气,顿了顿后,又接着谴责道:“况且,当初我提议三家各拿一百万美元出来做成这件事情的时候你也没有反对。怎么?现在害怕了?如果古捷宇先生拿不出那一百万美元的话,你的那一份算在我的头上来了。”
安特恭对这个从丹麦来的高个子男人很是没有好感,沉默寡言,可是一旦开口说话都是揭人的老底让人难堪。这种人,实在算不得是一个很好的朋友。
魏赫这只老狐狸却不这么认为。他倒是认为古捷宇远比安特万这个巴黎有名的花花公子更加的深沉狡猾一些。
一个人说一辈子的废话算不得什么。可是,一个人从来不说一句废话,这就让人惊奇了。
自从魏赫和古捷宇相识,从来没有听过他说一句没有意义的话。要么,他干脆就不说话。
这是一个谨慎之极的人。对自己的要求近乎苛刻。
再说,他这样的性格能够在丹卖最大的医药集团担任如此重要的位置,足以说明他有着自己显著的优势。只是,这个优势大家还不知道而已。
听到安特万和古捷宇话不投机,胖子魏赫赶紧出来打圆场。笑呵呵的说道:“安特万老弟,古捷宇先生并没有这样的意思。他的担心也是正常的——前几天的游行事件就已经证明了他在华夏人当中的地位和影响力。而且,现在全世界的眼光都聚集在巴黎。这个时候让他在巴黎出现事故,贝特朗先生肯定会承担很大的压力----”
魏赫又转过了脑袋,闪闪发亮的小眼睛笑嘻嘻的看着古捷宇,说道:“虽然会有一些麻烦。但是,我想贝特朗先生会赞成我们的计划的。上次的游行事件让他大失面子。他对华夏人的示弱也让选民对他的支持率大为降低。更糟糕的是,三名优秀的巴黎警察竟然被人在病房里狙杀-----这是赤裸裸的挑衅行为。”
“我们都知道这件事是谁做的。贝特朗先生也知道。只是没有证据而已。”魏赫对着古捷宇举了举杯,说道:“如果那个叫秦洛的家伙死了。而且警方也找不到任何证据——华夏人又能怎么样呢?贝特朗先生郁闷的心情也会变得轻松愉悦一些吧?”
安特万补充道:“这件事我们必须要做。而且时间非常紧迫。现在,迫于华夏国内的压力,法国那些没有骨气的商人迫使贝特朗做出让步-----还有瑞典的那个菲利普王子也被美人计给迷昏了头脑,竟然代表皇室对华夏中医提出了邀请———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不允许中医复苏。更不允许他们来抢占我们的市场。和数千亿的医药市场相比,三百万美元实在是微不足道。”
“祝成功。”古捷宇举起酒杯说道。
“祝成功。”魏赫和古捷宇也同时举杯。
对于一个特种军人来说,臂力是基础训练的科目。
戈尔被蔡公民从有关部门要过来保护国宝秦洛,身体素质和个人身手自然是众多军人中的佼佼者。
他在耶稣抖动手腕,不愿意和他硬碰硬时便预感到不妙。
可是,距离太近。那个时候他想要变招已经太晚了。
一厘米的距离,瞬间即至。甚至你连眨眼的功夫都没有。
他能够做的,便是伸出自己的手-----
是的,用自己的手去抓住耶稣不断下滑的匕首。
或许,这种行为看起来很傻逼。
可是,他别无选择。
被削断一只手,总比让他扎破喉咙要好上不少。
做人做事,总是要懂得取舍的。
在战场上,在战斗中,这样的取舍时有发生。
所谓战斗,便是以最少的牺牲获取对手更大的牺牲。
都是牺牲,谁的牺牲少一些,谁能在最后一刻站起来,便是胜利者。
痛!
锥心的痛!
那刀锋上的不规则利尺在这一刻发挥了作用,像是噬血的狂魔,一经和肉体接触,便贪婪的吸收。
“哦。真是个勇敢的孩子。”耶稣没想到戈尔竟然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他咧嘴微笑,展露出迷人的光辉。“你们亲近神,神就必亲近你们。”
他只需要把手里的匕首往上拉,或者使劲儿的往下扎。
即便戈尔已经借此空隙后退一步转移了咽喉,可是,他的那只紧握匕首的手却是要被割断的。
经脉破裂,整只手掌从中分开成两半。
少了一只手的保镖,还能称其为保镖吗?
可是,就当耶稣准备这么做的时候,他突然感觉到了危险。
而且,这种危险来自于背后。
刻不容缓。间不容发。
他来不及往上拉一下或者往下扎一下,而是松开了匕首,身体以一个极其蔓妙极其诡异的角度转移到了左侧。
砰!
站在原地的戈尔身体一震,他的肩膀中了一枪。子弹强大的冲劲儿把他往后推动,踉跄的后退几步,才在靠近塞纳河岸的柱子边沿停了下来。
“没中。”
大头有些失望。
刚才那一枪瞄准的是耶稣的后心,如果打中的话,耶稣当场毙命。
即便打不中耶稣,也只会穿透戈尔的肩膀。
因为耶稣比戈尔高上太多。他的心脏位置恰好是戈尔的肩膀位置。这一切的数据资料全在大头的计算之中。
没有任何耽搁,像是两颗子弹没有断点,大头又扣动了左手的扳机。
是的,他的左右手各持一把手枪。
两把同样漆黑的手枪。个头不大,在黑暗中没有任何反光。甚至,就连扣动扳机时都没什么声音。
可是,只有懂枪的人才知道,这种绰号为‘美人豹’的改造手枪,只有真正的枪械高手才会使用。
子弹出膛时的强大后震力不能让他的手抖动分毫,他像是个精密的机器人似的,不断的转移枪口和发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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