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二河,三川,香茗!”
这是第一次翁岚从秦安口中得到确认,她明白,这意味着这四个孩子确实是她所生!
天啊,她的过去到底经历了什么?她竟然都有四个孩子,还是和秦安一起生的......
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其中的三川已经张那么大,还有了三个可爱的女儿,她都当了奶奶。
原来一朝梦醒回归清朝并不是最可怕的,
与此时自己这种一朝梦醒已经当了孩子奶奶的情节比,那清穿的故事啊,简直弱爆了!
翁岚觉得自己应该哭,于是流下了眼泪。
秦安上前并没用有手,而是用嘴唇去碰触那泪珠,将之融入嘴中。
“流氓,你占我便宜!”
翁岚的语气有些抽抽搭搭。
“没,我在帮你擦泪!”
秦安的语气有些断断续续。
两个人轻轻的相拥,感受彼此,良久良久。
“秦安,新年快乐,很高兴能遇到你!”
“新年快乐翁岚,你是我的幸运!”
“翁蝶说你之所以喜欢小歪诗是因为我?”
“嗯!曾经你很喜欢,就算我写的再差!”
“好吧,或许你可以告诉我一些事情,用你的小歪诗......”
秦安想也没想,把翁岚抱的紧了一些,嘴巴贴在她的耳朵上轻声道:
“我曾随风踏雪征,
爱若行云流水间,
你在海角无觅处,
翁已老去难入眠。
岚光暖玉拂云烟,
到今过往数十年。
永望寒窗忽相见,
久伴从此到天边!
这首诗,就叫做《相见》吧,为你而作......”
秦安的深情,情绪的激荡,翁岚都能够感受到。
秦安的才情也再一次让翁岚觉得有些迷恋,当年的她就是被秦安这些不值钱的小歪诗弄得晕头转向。
如今记忆失去了,她的免疫力却丝毫没有提高。
诗中——
【我曾随风踏雪征】
说的是当年秦安从俄罗斯上路来美国找自己,翁岚其实听翁蝶有意无意透漏过,但却没有追问,“随风踏雪”一词算是叙述事实,当年他离开俄罗斯的时候好像确实是风雪交加,那么最后一个“征”字用的很巧妙,说明他这一路走的并不容易,如同是一路征途,那么“随风踏雪”一词可以隐身为“披荆斩棘”,全因这最后的一个“征”字!
【爱若行云流水间】
这句诗有意思了,首先这“行云流水”对账的正是“随风踏雪”,第一句诗记录的是出行的情景,这一句却在诉说时间的变迁,那风带来了变换莫测的云,那脚下的雪已经变为了流水!“行云流水”四个字也再一次印证了第一句诗中的“征”字,说明确实很不容易,走了许久的路。而整句诗的意境又是对爱人的思念,那种感情好像行云流水,源源不断,又源远流长!
【你在海角无觅处】
又与第二句意思相接,他找了许久许久,结果都没有找到自己,就心灰意冷觉得自己可能是在天涯海角之地,或许再也找不到了......那时候自己在干嘛啊?怎么藏的那么隐秘没被他找到呢?哎,有些惋惜;
【翁已老去难入眠】
这句就有些让人揪心了,那是找了自己多久啊?人都老了?他用了“翁”字其实象征了自己和他两个人,因为自己姓翁,切一直都不知所踪,那么时光变迁后老去的不仅是他这个老翁,也是自己这个姓翁之人!哎,难以入眠......是啊,不知道用了多久的时间找寻爱人无果,谁又能睡得着呢?
【岚光暖玉拂云烟】
其中“岚光”在词典中的解释为“山间雾气经日光照射而发出的光彩”,“暖玉”一词可以解释为关怀,例如“凉城惜暖玉”的诗句,意思是孤独的人特别爱惜别人的关怀,再比如《红楼梦》中有诗为“温香软玉抱满怀”,那么这里的“温香软玉”可以引申为“暖玉”,指的就是女人了。“拂云烟”是个动态名词,可寓意为扑朔迷离看不清的意思。也就是说这句看似描写景色的诗句,实则描写的是心境,译为眼前云雾飘渺,找不到那关怀自己的女人!简单的一句诗中,“暖玉”这词用的非常好,引申了关怀与女人的两层意思。
【到今过往数十年】
朴实无华的叙事句,回答了第四句的疑问,到底找了自己多久啊?已经是足足几十年了!
【永望寒窗忽相见】
“永望”一词在词典里解释为“从远处看”,那么这句诗表达的正是秦安当日在窗外与自己隔着窗户在窗缝对视的情景,概括的那样恰如其分,一句满情,再无需任何点缀。
【久伴从此到天边】
有意境的诗歌最后一句往往是明智,那么秦安赤裸裸的表达了他的意愿志向,就是要永远和自己在一起!
哎,无论怎样在翁岚看来,这首名为《相见》的诗都很有水平。
古诗的押韵与近代诗不同,种类繁多却也有繁有简。
八律诗一般偶数句要求同韵,那么秦安这首诗的偶数句末尾字分别为“间”“眠”“年”“边”,韵的是“an”。也就是说从格式来说它也没什么问题。
真是讨厌的男人,明明是她的妹夫,却来和自己表白了,如此赤裸裸,那八个字的藏头是——
我爱你翁岚......到永远!
好吧,这个骗子,鬼才会相信他呢,他一定和所有女孩子都是这么说的。
翁岚在秦安的怀抱中撅起嘴巴,有些生气,忽然发现秦安这小子的手竟然落到了她的屁股上!
这该死的家伙,又会花言巧语的玩深情,又敢直截了当的下死手,怪不得他能泡到妞,真是应了那句话,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秦安这种男人啊,床上怎么会缺少女人呢?
算了算了,谁让是过年呢,谁让他为她写了一首如此满意的诗歌呢?
她就不揭穿他,让他在今晚嘚瑟一下,摸就摸吧,又不会少块肉......
等等,怎么伸到衣服里面去了?
天啊!摸到腰上的肉了,好痒!
这真是下死手啊!
翁岚的心脏开始急速跳跃,脸红如蜜.桃,一时之间竟然不知该如何自处.....
“亚当,你觉得青龙帝国的那位地球人王者,是不是真的像传说中那么牛?我听说他单挑了那个魔咒剑神,如今黑血军中沸沸扬扬的,大家都说为什么我们要跟地球人打仗?黑血军中可是有百分之八十都是地球人。”
“索罗兰娜,那小子可是窃取了黑血之城的人,我们已经是敌人了,如果不打,难道就直接退兵去加拿大吗?那边的丧尸太多,根本不适合生存!”
啊?
秦安和翁岚愣了一下,急忙闪身躲到附近树林中,秦安抱着翁岚上了一颗大树,自己坐在粗壮的树叉上,然后把翁岚放到腿上做好,紧紧得抱着她。
“有人来了……你……你先别摸!”
翁岚上火了,因为秦安竟然到了树上这不老实,依然把手放在她的肚皮上来回摩挲,弄得她真是……痒死了!是真的痒,不是那种痒!
秦安却并不听从翁岚的推拒,他的脸上带着笑容,感受着翁岚平摊光滑的小肚子,真是爱不释手,同时也有些感动,想要落泪。
上一次这样抱着翁岚摸她的肚子,已经是37年前了啊!
真是扫兴!早知道不来这边,如今在加拿大境内,碰到黑血侦察兵也是不奇怪的。
秦安目光随便一扫也就确认了下方三个人的身份。
地球人?丧尸?秦安的眉头高高扬起!
对啊,他怎么把丧尸忘了呢?加拿大的丧尸集群有过亿的数目,都是最早从美国这边领土过去的。
如果自己把丧尸引过去在弄坏他们的几座黑血城的城墙,那他们不就无处藏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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