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遍天这三个字很适合成为酒吧的名字,也很俗气。
就好像,每一座城市里,都会有一个名叫红遍天的酒吧。
“吃饱喝足后滚去红遍天,在哪儿等着。如果等不到那个可怜孩子,你王阿姨明天就会领她去相亲。”
这两句话是荆红命临走前,扔给李南方的。
短短两句话里,包含了很多意思。
蒋默然不一定会去红遍天——这也怪李南方。
等不到默然姐姐,那么就证明两个人之间的缘分已经尽了,荆红夫人明天就会安排她去相亲。
这证明蒋默然并不知道李南方会在红遍天酒吧。
那么,她真要不来了,李老板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她扑进别人的怀抱了?
“唉,该死的霸王条款害死人啊。”
李南方坐在红遍天酒吧角落的临床前,低头看了眼旁边沙发上的衣袋。
几个衣袋是从路边时装店内买来的。
那家时装店的老板心真黑,三个纸质衣袋居然要了李南方三十块钱,幸好他有黑卡——
如果再把衣服乱糟糟的还给蒋默然,李南方自己也会觉得不好意思,毕竟上面好像留下了一些东西。
都怪花夜神。
杨逍走后,俩人当然会正式开始洞房花烛夜最重要的某个环节了。
李南方还没把她衣服脱掉呢,她就激动的浑身发抖,丢了。
幸好被总院誉为四大传说之浪漫爱情的鞋子没有弄脏,被李南方用湿巾擦了几遍后,崭新的好像刚从鞋店了买出来那样。
不过李南方坐在这儿拿着湿巾擦鞋子时,酒吧服务生看他的眼神里,带有明显的鄙视。
他知道,人家看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捧着双女人细高跟擦个没完没了,肯定会以为他心理变态呢。
别人爱怎么看,就怎么看,只要不来打搅,那又关李南方毛线的事?
擦鞋时,李南方想到了一个疑点。
总院有那么多女员工,昨晚值班的没有五百也得有三百吧,可杨逍怎么偏偏偷蒋默然呢?
荆红命可是说的很清楚,某个白影在进了总院后,直接去了外科大楼下,贴着外墙壁虎般的爬进了六楼更衣室内,轻松撬开了蒋默然的更衣柜,偷走了衣服。
这说明,杨逍对蒋默然很熟悉。
熟悉到她在哪儿换衣服,都知道。
“那个大魔头,怎么会对默然这么熟悉呢?难道,他们以前接触过?”
就在李南方看着衣袋,再次想起这个疑点时,就听到门口那边传来服务生的客气声:“欢迎两位女士,请里面坐。”
李南方随意的抬头看去,就看到两个女人走进酒吧内,正左右张望着什么。
蒋默然是不愿意来酒吧这地方的。
她上次来酒吧,还得追溯到数年前,那时候她刚和吕明亮结婚不久。
新婚夫妻是爱不够的,家里不够浪的就去酒吧玩儿,这也很正常。
后来随着吕明亮醉心于仕途,全身心都扑在了工作上,哪儿还有闲心陪她来酒吧啊,看电影之类的?
尤其李南方死后,蒋默然更是把酒吧这种场合,彻底抛到了九霄云外。
她更喜欢每天两点一线,上班下班,回家后就和王阿姨坐在沙发上,喝着香茗,每人捧着一本书,谁也不说话,静静地看书,从书本上获取心灵上的安宁。
今晚如果不是荆红夫人再三劝说,来酒吧开心放松下,算是抚平精神寄托失窃的心伤,蒋默然真不愿意来这地方。
其实这个时间段的酒吧内,环境还是不错的。
大部分顾客都是穿着很有品位的小资群体,当然也有胳膊上刺龙画虎之辈,看到来了两个美少女、啊,不,是两个美妇人后,眼睛都一下子亮了,开始交头接耳起来。
对于这些上不得台面的小混混,荆红夫人当然懒得正眼去看。
他们今晚乖乖地也还罢了。
如果谁敢扎刺,相信荆红夫人仅需一个电话,就能让他们知道什么是专、政铁拳!
“服务生说,今晚十点半后有小提琴演出。还有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去那边坐吧。”
和服务生说了几句话后,荆红夫人抬头往西边扫了几眼,用下巴指了指临窗那边。
蒋默然还是很喜欢小提琴的,她早在上大学之前,就已经学了五年多的小提琴了。
来酒吧内,听专业演员演奏小提琴,貌似也是一种不错的享受。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酒吧,都像你所想象的那样鱼龙混杂。这家酒吧还是不错的,以前你十叔曾经带我来——”
荆红夫人刚说到这儿,小包里的手机响了。
“我儿子打来的电话。”
荆红夫人看了眼来电显示,面露喜色的晃了晃手机:“我先出去和那小子聊聊。这么久了都不回家看老娘,简直是大逆不道。”
再怎么严肃,高贵的女人,都会在一别经年也不回家的儿子来电话后,迅速暴露她也是个普通母亲的本色,欢喜的不行。
“王阿姨才是幸福的女人。十叔爱她,疼她,宠她都宠的快没边了,还有个英俊的儿子。”
想到在荆红家看到全家福照片上,那个“年轻版”的荆红命,蒋默然就为王阿姨高兴。
当然也羡慕了。
坐在临窗位子上后,蒋默然放下小包后,随意看了眼角落座位上背对着她的那个人。
这是个绑着半截马尾的男人。
男人绑马尾在乡下老百姓眼里,那简直就是“不务正业”的铁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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