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华可以。
他如果不这样做,以后都别想在京华混了。
别看陆航只是个京华不入流的豪门少爷,在岳家,大理段氏等一流豪门面前总是夹着尾巴,可对付古华这种混黑的家伙,也就是一个电话,就能让他滚出京华,或者去把牢底坐穿了。
所以,他必须听从陆航的命令,干掉段香凝。
再说古华以前也不是没杀过人,左右不过是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看着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在哆嗦中慢慢地消失罢了。
最让古华放心的是,他这次是“奉旨杀人”。
不然的话,古华就算敢杀人,也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的长城上杀人。
这边游人虽说稀少,并不是说一个人也没有。
古华把军刀藏在右肘下,快步走向段香凝时,就看到有个年轻人,自那边烽火台后转了过来。
这个年轻人边走,边玩手机。
现在大街上随处一看,就能看到低头玩手机的人。
古华觉得,发明手机的那个人,应该干医生出身的。
因为手机被当代年轻人视为第二生命后,自身健康,以及走在路上还不忘玩手机时会遭遇车祸的机率,都大大地增加了。
病者,伤者剧增,受益最大的不就是医生吗?
横过公路时,当代年轻人都能低头玩手机了,更何况是在爬长城时呢?
所以古华在看到年轻人玩着手机走过来后,也没放心里去。
看这厮入神的样子,说不定段香凝被一刀捅死时发出的尖叫声,都听不到呢。
听到了,看到了,也不打紧。
年轻人如果识相,就该在懵逼过后,转身抱头鼠窜。
不然,就等着麻烦缠身吧。
几十米的距离,古华很快就走完了,来到段香凝面前后,亮出了右肘后的刀子,看着女人阴阴地笑了下。
不用他吩咐什么,两个小弟就把陆航从地上搀扶了起来。
“杀、杀了她!古华,你给我杀了这个臭女人!刺花她的脸,让她变成个丑八怪!”
一张英俊的小脸,因剧痛而扭曲的陆航,嘶哑的尖叫着。
他不敢动段香凝一手指,但他可以让古华来代替啊。
只要古华遵照他的意思,残忍的干掉段香凝,和他亲自下手,还有什么区别呢?
陆航的嘶声尖叫,终于惊醒了处于某种疯狂内的段香凝,让她清晰的意识到,她生命中的最后时刻,已经来到了。
自凡是人,就想活着。
能多活一秒钟,都多活一秒钟,这是人类的本能,无论临死前是多么的不惧死亡。
但等死亡真正来临后,她才会猛地意识到——她是多么的不愿去死!
夕阳这么红,长城这么长,生命是如此的美好,她是这般的年轻漂亮,怎么舍得去死呢!
面对在夕阳下闪着森寒光芒的军刀,忽然对生命留恋的段香凝,本能的向后退去。
可她能退到哪儿去?
长城虽然很长,但——她的高跟鞋不擅奔跑。
除了古华之外,还有他另外两个小弟,也一起狞笑着,分左右慢慢地包抄了过来。
“陆夫人,你跑不了的。还是快快受死,早死早托生去吧。可别怨哥们,其实我也舍不得杀你。”
古华阴恻恻地说着,忽然猛地向前,一刀狠狠刺向段香凝的心口!
狗急跳墙此类的成语,用在段香凝这种超级大美人儿身上,明显的不是太恰当。
更谈不上什么垂死挣扎之类的。
但她的求生本能,会促使她尖叫一声,转身就跑啊。
砰地一声。
段香凝转身刚跑出一步,就撞在了一个人的怀里。
这个人,正是古华刚才看到的那个年轻人。
段香凝转身就跑时,边玩手机边向前走的年轻人,恰好走到她身后。
恰好撞了个满怀。
“卧槽,我的手机!”
年轻人惊叫一声,左手搂住了段香凝的纤腰,右手向旁边一抓。
一把抓住了被撞飞出去的手机。
他这才松了口气,低头骂道:“美女,走路不长眼吗?”
“快走开!”
段香凝急于逃走,想都没想抬手就去推这个人的胸膛时,本能的抬头看去。
有首歌里是这样唱的:“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套用这句歌词来说就是,段香凝只是因为抬头看了年轻人一眼,呆愣瞬间后,满脸的惊恐立即就烟消云散。
夕阳斜斜的洒在她脸上,镀上了一层淡金色的光晕,让她看上去格外的娇艳,迷人。
尤其是那双眸子里,更是绽放出让人心悸的色彩。
李南方。
你终于来了。
你其实并没有抛弃我!
我,好喜欢。
段香凝张嘴,很想说出这些话。
但泪水却抢先一步,喷涌而出。
全身更是被抽走了筋那样,软绵绵的没有一丝丝力气,瘫倒在了他的怀里。
害的他只能左手环抱住她的腰肢。
“滚开!”
古华只以为他是个路人甲,军刀在眼前晃了一下,脸色狰狞的骂道。
“你是谁?”
被古华认为是路人甲的家伙,居然傻乎乎的这样问他:“为什么要欺负女人?”
这厮肯定是个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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