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紧挨着,林聪就在黎水的旁边,察觉她呼吸急促,立即就发现不对劲。
待看清情形,不禁大惊失色,强忍不动,紧张地听头上的动静。
所幸上面的人来回扫荡了几下,未发现人迹,就继续往前行去。林聪急忙将手从土中伸出,迅速把黎水脸上的蚂蚁捻死,并体贴地替她挠了两下,然后依旧缩回去抱紧树根,并不敢侥幸妄动。
胡钧细声告诫道:“还不能动,再忍一忍。”
黎水和林聪无声无息,算是以具体的行动做了应答。
果然,随后又有两名敌人从他们藏身处经过,依然是四下扫荡敲打。甚至,有一人走得特别近,他们透过树叶罅隙,都看见了他穿的黑色方头鞋。
待人声渐渐远去,三人方长长出了一口气。
这时,他们才觉得腿脚蹲得麻木,身体挤在狭窄的坑洞内,空隙间又填满了泥土,难免憋闷。
林聪低声道:“眼下还不能出去。至少要再等一个时辰。咱们轮流睡一会吧。算是休息了。”
黎水逃过一劫,心里高兴异常,咧嘴嬉笑道:“嗳!就是挤了点,显得闷。要不然底下泥土凉润润的,并不太热。林大哥,我脸上被蚂蚁咬的地方肿了没?”
林聪凝目仔细看了看,道:“有点红肿,不严重。放心,这蚂蚁不毒。”
黎水放下一颗心,闭目道:“那我先睡了。大哥帮我看着蚂蚁,别让它们爬进鼻子眼里去了。”
林聪也觉心情轻松,微笑道:“睡吧,我帮你看着。”
胡钧静听两人说话,并不插言。
刚刚渡过危急时刻。他仍旧觉得如梦幻般不真实,心情复杂之极,实在是这藏身的法子匪夷所思。
还有,林聪,她竟然真是女子!
她具有如此急智,身处险境而不慌乱。临时想起这奇妙怪诞的主意,把三人种在树根下,从而躲过敌人的探查,不能不让他佩服。
前天把他化妆成公主,她跟黎水在后假意追赶的主意,也算绝妙了,均是出奇制胜。
胡钧默默地注视着林聪,人如其名,她……果然聪明!
阳光西斜。头顶上灌木葱茏,他们完全处于暗影中,虽然近在咫尺,他也看不清她的面容。
山谷中恢复平静,稍后,又有鸟鸣声响起,一派祥和安宁的情境。
“你是如何想起这主意的?”
胡钧发现一个重大的秘密,根本无心睡眠。遂轻声问林聪。
林聪动了下嘴角,无声微笑。
好一会。才道:“不知道。它自己就冒出来了。满山遍地都是树木,但那么多人搜索,无论怎么藏,都难免被发现,唯有埋在地下,才能躲过。”
胡钧苦笑道:“也是。奇思妙想怎会有理由。也许。是你经常身处山野,跟它熟悉,方有这份灵觉。你家住何处?”
林聪扫了他一眼,轻声道:“岷州丰县。我家住在山里,我爹是猎户。”
胡钧神色有些异样。打趣道:“你爹是猎户,你打猎的本领好像不大好呢!”
林聪撇撇嘴道:“我才多大?我爹不是还没来得及教我打猎么!”
胡钧心中暗道:“不是你爹没来得及教你,是他根本没打算教你吧?女孩子当然不用学打猎,只要会持家,等着嫁人就好了。”
正心思电转,忽然旁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两人均屏息,警觉地侧耳倾听。
那声音很轻灵,响声也很细微,不像是人发出的,似乎是体型较小的兽类发出的。
林聪忽然紧张起来,耳语道:“小心,千万别是蛇。”
胡钧听了吓一跳,急忙想往她身边靠——天地良心,他宁愿对阵三五个敌将,也不愿意在这种情形下看见一条蛇。别说被它在脸上咬一口,就是从眼前溜过去,想想都浑身起鸡皮疙瘩。
可是,身子埋在地下,动不了不说,就算能动,也没处移动!
似乎感觉到他的紧张,林聪轻笑起来。
“不用怕。不是蛇。我看见了,是兔子。”
她语声满含戏谑,令胡钧极不自在,脸颊热了起来。
果然,一只肥大的灰兔走走停停,“跐溜”一下窜进树丛,停在他们面前,瞪着圆溜溜一双琥珀眼,对着树根下三张陌生的脸颊愣神。
想是从未见过人脸,兔子竟然没有惧怕,只是好奇地看着他们,对他们眼珠不停转动尤其不解。
林聪又是好笑,又是担心,生怕兔子啃她鼻子,又或扯她头发,忙低声驱赶:“走开!快走开,我们不能吃。”
兔子不但没被吓跑,反而凑近了。
胡钧见林聪着急,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才是女儿态嘛!
相反,他看见是兔子不是蛇后,心里就不害怕了,逗弄道:“小兔子,千万别走。我们还饿着肚子呢!看在我们英勇无敌,深入虎穴,智擒公主的份上,你就‘舍身饲虎’吧!”
林聪听他念念有词,又见兔子十分可爱,不禁起了童心和恻隐之意,竟细声劝慰兔子道:“小兔子,赶快跑!这家伙是个大坏蛋,他在‘守株待兔’呢!你没看见他眼中的贪婪?你没听见他肚中饥肠辘辘的响声?你没感觉到危险的临近?赶快跑!知人知面不知心,这人哪,是世上最坏的东西,什么都吃!”
兔子定定地看着她嘴唇不停地蠕动,兔眼睁得大大的,纯净而无辜。
胡钧被这一幕情景吸引,也不禁玩心大起,低声笑道:“兔子,咬她耳朵。她耳朵嫩嫩的,肯定很好吃;鼻子味道应该也不错;再不就吃嘴唇吧,那块肉最软。”
林聪听了一哆嗦,咬牙道:“兔子,吃他嘴唇。这家伙肉多,你啃两口他也不当回事……”
两人微声嬉笑,互相打趣,一扫刚才紧张的心情。
黎水终于被他们惊醒,林聪急忙叮嘱道:“阿水,无论看见什么都不要叫。”
就算她预先打了招呼,黎水陡然发现眼前多了个毛绒绒的东西,毛脸上嵌着一对闪亮的琥珀眼,三瓣嘴,细长胡须,还是倒抽了一口冷气,险些大叫出声。
待弄明白事由后,黎水就喜欢得不知如何。她比林聪还不知掩饰,连声叫“小兔子乖乖”,听得胡钧偷笑不已,暗道阿水实在是顽童脾性。
那兔子逗留了好一会,也没发现异样,三人脸上的味道也没引起它的食欲,便想转身离开。
胡钧哪肯放过这现成的晚餐,手一动,就想抓住这小东西。
他一动作,林聪立即觉察,急忙制止道:“不许抓它!”
黎水也道:“就是。多好玩的兔子,抓住它你舍得杀?”
胡钧不可思议地望着两人道:“你们……你们不知吃了多少兔子了,怎么这会儿充起善心人来了?”
林聪坚持道:“那不一样。这只兔子陪我们玩了半天,总有些情义,若是翻脸就把人家杀了烤了吃了,那不是太残忍了!”
胡钧张大嘴巴,实在不能理解她的想法:就自言自语地对着它说了几句话,就有情义了?
黎水道:“外面兔子多的很,干嘛非要抓这一只?”
胡钧十分郁闷,无力地问道:“此兔跟彼兔有区别吗?”
黎水斩截道:“有!这兔子跟我们有一面之缘!”
胡钧呻吟道:“哪一回猎兔子,不都是看见了才射杀的,不都有一面之缘?”
林聪窃笑道:“你不用跟我们争执,兔子早跑了。”
听着她乐滋滋的声音,胡钧心道,是不是女子都是这么奇怪?明明她杀起人来下手又极狠,用“杀人不眨眼”来形容也不为过,这真是猜不透了。
低声说笑一阵,直等太阳沉入山后,三人确定周围再无动静,才从地底爬了上来。他们仔细将泥土填入坑洞,再用枯叶覆盖,一切恢复原样,才迅速离去。
接下来的行程中,他们虽然也遇见了几波敌人,但因人少,直接就避过了。此后一直到靖军辖区,再也没有遇见大的危险,却也没有找到黎章等人。
这日,他们踏入熟悉的地域,触目皆是熟悉的山林沟谷,大概离中军营寨还有一日的行程。
胡钧便道:“不找了,咱们直接回军营。”
黎水急了:“不找了?那我大哥……”
胡钧挥手打断她的话:“阿水,听我说,你大哥没事。这一路行来,并未发现大量敌人,可见咱们之前的调虎离山之计成功了。以黎指挥的能力,肯定已经将公主安然带回军营了。”
黎水听了,犹豫地看向林聪。
林聪沉吟了一下,点头道:“胡指挥说的有理。咱们先回去再说。若是黎指挥尚未归营,需跟副将军禀告此事,然后率众前来接应,比咱们三个人无头绪寻找,要稳妥好多。”
黎水这才释然,忙催促快走。
林聪劝道:“急也没用,不吃东西,爬也爬不回营寨。”
遂吩咐她就地歇息,自己提着路上猎的山鸡去溪边收拾。
胡钧见黎水一屁股坐到山石上喘气,忍不住叱道:“还不去帮林兄弟?你一个男人家,看着林兄弟忙,就好意思?”
黎水瞪大眼睛道:“等下我要生火嗳!你不也是男人?你才是什么事都没干好不好!”(未完待续。)</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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