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的街上是喧嚣的。
人有时候很贱。
安晓自然不会承认这个字。
但她还是离开了屋子。
当然当她踏出屋子的时候,她恨得直跺脚。
阳光依旧很明媚。
她恨。
恨自己不争气。
现在一个随随便便的普通人都能欺负她!
这算什么?
这让她怎么能接受?
她接受不了。
可是……
她终归还是屈服了现实。
她不信陆远这个陌生人,但是她信王矜雪。
至少,王矜雪不会骗她。
至少,那首《致爱丽丝》不会骗她。
也许人生本是一场赌博,赌赢了就赚,赌输了……
最多跑点腿而已。
没什么大不了的。
…………………………
“有纸笔吗?”
“做什么?”
“写歌。”
“你真能写?”
“能。”
“不需要酝酿?”
“才华横溢的人不需要酝酿。”
“呵呵。”
陆远的模样很嚣张,但偏偏一时间王矜雪无法压下陆远这种嚣张的气焰。
从来都没有一个人形容自己用才华横溢这个词的。
这不管怎么看都像是自吹自擂。
王矜雪只能用呵呵两个字来嘲讽陆远以示自己的不屑。
但王矜雪最终还是回到自己的兰博基尼拿来了一支钢笔和一个本子。
本子散发着淡淡的香味。
是兰花的味道。
陆远接过本子特地用手摸了摸。
手感不错。
“如果是打草稿的话,不要在本子里打草稿。”
“我不打草稿。”
“那直接写?”
“是。”
“你确定?”
“才华横溢的人不需要打草稿,最多写几个错别字。”陆远露出方才一般的嚣张表情。
“安晓需要一首好歌,不是胡闹,不跟你开玩笑!”王矜雪脸色微微有些冷意。
她觉得陆远在胡闹。
写一首歌从来都没有这么轻松的。
这个过程也许很漫长。
而且需要很多很多的灵感。
她确实看到过许许多多的天才创作者,但是他们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
积累。
是的,需要很多很多积累,有些需要经历,有些需要岁月。
“我的表情很严肃,我不开玩笑。”
“那我拭目以待。”王矜雪双手抱胸,冷冷地看着陆远。
“嗯。”
陆远拿起钢笔,在第一页本子上刷刷刷地写了起来。
王矜雪低头看着陆远的手。
陆远速度很快,看起来并不像是在创作歌词,而是在抄歌词一样。
至于这字写得是真的很差。
王矜雪认了好久竟一时间没认出来是什么字。
这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创作者该有的字吗?
开玩笑的吧!
王矜雪脸上表情更冷了。
大概三分钟以后,陆远写完了一页舒了口气挥了挥手。
好长时间没有写东西了,陆远有些不太习惯。
“写好了?”
“嗯。”
“这么快?”王矜雪深深压下心中的不喜。
四分钟!
从拿起笔到写完一首歌陆远只用了四分钟时间!
这不是扯淡吗!
歌词绝对写得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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