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脚杯,女儿红,这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葡萄酒是什么鬼,赶紧冲马桶去)。
李白又取出一支玉瓶,里面存着最上品的信蜂蜜,往往两支高脚杯内各点了一滴。
信蜂蜜并不是这个世界的蜂蜜,而是舶来品,来自于异界。
由李白亲手用南蛮巫术的血饲秘法孵化出来的玉纹蜂王,予以妖化后形成的新族群。
连整个蜂群都是他的,蜂蜜自然是任凭取用。
在不影响蜂群繁衍的情况下,着实收集了不少,用来满足口腹之欲。
信蜂的前身玉纹蜂酿出来的蜂蜜原本就已经是佳品,以蜜香浓郁而闻名,百丈开外都能够闻到挥散不开的蜜香,而妖化后的信蜂群酿制出来的蜜,品质更是上了一层楼。
仅仅是微不足道的一小滴蜜蜂密,就让水晶高脚杯内的女儿红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是什么酒?”
嗅着扑面而来的香气,死死握着那支大宝剑的艾丽莎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仿佛那支高脚杯里面有她极度渴求的东西。
至于洒瓶子上的女儿红印刷标贴,她是万万都不肯相信的,什么时候这种东西都能够烂大街的乱卖,华夏人这是不打算过日子吧?
“二十年陈的女儿红,加了点儿蜂蜜。”
李白轻轻一推其中一支高脚杯,杯底顺着桌面一路滑了过去。
信蜂蜜兑女儿红,这是他最喜欢的喝法之一。
水晶高脚杯只是为了装逼,用搪瓷大茶缸子也能凑合着用。
“女儿红?蜂蜜?”
按住滑过来的高脚杯,艾丽莎将信将疑的轻嗅了一下杯口。
在下一秒,恍若置身于花海,无穷无尽的花香紧紧的包裹住她。
“这是蜂蜜?”
艾丽莎一脸怀疑。
有这么香的蜂蜜吗?根本是闻所未闻。
“请!”
李白拿起酒杯,轻轻摇晃了一下,浅啜一口。
南方的女儿红后劲十足,比北方的烧刀子烈酒更加霸道,大口大口的豪饮,初时香甜可口,甚是好喝,但是很快就会醉到人事不省。
从扑鼻花香中回过神来的艾丽莎不由自主的喝了一小口,随即眼睛瞪得老大,难以置信的望着自己杯中的酒浆。
这真的是酒,而不是醉人的蜂蜜?!
“这酒,好香!~这酒……”
仅仅是这么一小口,艾丽莎却不由自主的生出一种满足感。
人的本能会被一些有益的东西吸引,例如代表着糖分的甜味,代表着蛋白质的食物芬芳,代表着脂肪的油香,对于各种能量物质的渴求往往会没有节制,造成的结果便是营养过剩以及肥胖。
作为美国生物科技人体应用最新研究成果之一的艾丽莎却无虞这种担心,她对能量物质的需要远远超过普通人,甚至连普通食物都无法满足日常所需,只有特制的高浓缩营养食物才能维持生命机能的日常所需。
如果没有及时补充,或者补充不足的话,很有可能会被活活“饿”死!
根据质能守衡定律,大补给大输出,想要爆发出那么大的力量,就得有足够的补充,否则不可能平空积累出那么多ATP(腺嘌呤核苷三磷酸)能量物质可供艾丽莎挥霍。
“这酒不错吧?”
李白举杯示意了一下。
分享饮食上面的东西,他从来都不会吝啬。
哪怕是敌人,都可以坐下来一起享用火锅,吃完再接着打嘛!没什么不可以的!
艾丽莎又喝了一小口,微微眯起眼睛,感受着体内的满足感,轻轻吐出了一口气,说道:“很好的东西!这酒,你卖吗?”
她觉得这一杯酒里面蕴藏着极大的能量,甚至足以让自己毫无保留的发动一次“狂化之力”。
这个华夏人手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好东西,使艾丽莎不由自主的生出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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