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2章 我只会给你写歌(2 / 2)

笔尖划过——

刺啦一声,先列个五线谱。

然后开始写字:“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感情多深只有这样,才足够表白。”

钢琴声落下。

陈有容悄悄的走了过来,俯身睁大眼看着李东方,在纸上飞快的写着。

虽说我东哥的钢笔字水平,实在是难以让人恭维,却也能让人看得出来。

他把这首颇具后现代摇滚风情的歌曲,连曲子带歌词的写完后,拍在了陈有容的面前。

“最多三天的时间,把这首歌唱的我满意了。”

“三天内能唱出来,啥话都好说。”

“如果唱不出来,那就给我打包回魔都,以后都别来烦我。”

“记住,我只会给你写歌。”

“看在你傻白甜的份上,一首歌只会要你十万块。”

“如果没钱,那就赶紧走。”

“我这么忙,没空陪你一个屁孩子瞎胡闹。”

李东方说完,也不等陈有容有什么反应,起身快步出门。

正在厨房内忙活的康婉怡,动作稍稍一顿。

她当然能听出,李东方为什么刻意说那句“我只会给你写歌”。

李东方对来自魔都康家的人,即便是个旁系,是个出色的小美女,他也没有一点点的好感!

“不要说我是个屁孩子,我比你大一岁的!”

陈有容冲他的背影,挥舞着小拳头,喊了一嗓子。

李东方却头也不回的,快步出门。

死了都要爱这首歌,对歌手的声带,唱功,肺活量等等有多么高的要求,在这儿就不细说了。

总之——

这就是一首流行曲的高音典范。

副歌部分持续c3(highc)、最高音达到了d3(highd)。

尤其第一句的音区较高,以小调式骨干音为主,速度较慢,旋律线的起伏较大。

算是激情伤感歌曲类中,出类拔萃的一首。

这首歌,其实不怎么适合女孩子唱。

毕竟女孩子唱起来时,脖子上青筋崩起的样子,确实不怎么美观。

而且女孩子的肺活量,相比起男人来说,也要弱很多。

如果陈有容真能唱好这首歌,那么李东方会再祭出一个杀招。

失去爱的城市!

陈有容如果不把这首歌中,那种“老婆接连跑了十几个,却独自留我一个人在这座城市里,苟延残喘”的感觉唱出来,照样得打包滚蛋。

假如失去爱的城市,还难不倒陈有容的话。

可以考虑试试左手指月这首歌——

假如她能把这三首歌都唱好,那么李东方实在没理由,放弃这个未来的天后。

“死了都要爱?”

“什么破歌嘛。”

“还值十万块。”

陈有容嘟囔着,拿着歌谱走回到了钢琴前。

噔噔——

琴键落下后,陈有容马上试唱:“死了,都要,爱!”

厨房内。

正在切菜的康婉怡,听到陈有容唱出的这一句后,娇躯明显的一颤。

相比起拥有极高唱歌天赋的陈有容,康婉怡的自身条件,要弱了许多。

起码就算掐住她的脖子,她的烟熏嗓,也吼不出死了都要爱的这句歌词,最完美的音线。

但她对唱歌的热爱,却丝毫不逊色她绞尽脑汁的拯救康家!

她当初化身康姨,就是不想放弃唱歌。

她推出颜丽珠,来假扮康姨站在台前,同样是为了能自由自在的唱歌!

康婉怡没有陈有容唱歌的顶级天赋,但她鉴定一首歌,能不能红火起来的能力,却是陈有容拍马,都比不上的。

“他竟然能写出,这么独具特色的歌曲。”

“这首歌真要登陆香江,绝对能在最短时间内,爆火。”

“他竟然把这么好的一首歌,随随便便的给了陈有容!”

“这,绝对是暴殄天物。”

“他该下地狱。”

“陈有容如果不认真的唱,也该下地狱!”

康婉怡暗中咬牙切齿,忽然左手食指一疼。

她分神了,菜刀切破了手指。

但她却没有理睬,面无表情,继续切着西红柿。

她的耳朵,依旧竖起,倾听陈有容的歌声。

“陈有容,真有可能会成为香江,未来的天后。”

背对着门口的康婉怡,又听了片刻后,眼眸里渐渐的浮上了,近乎于疯狂的嫉妒。

手指再次疼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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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白甜很让人无语,但可能会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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