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五十章 无暇赴死(十三)(1 / 1)

从认识布鲁斯以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席勒都以为布鲁斯想当蝙蝠侠,是因为他在父母死去的那一天的晚上看到蝙蝠飞过阴暗的阁楼,那时残存在他心中的恐惧让他认为蝙蝠是恐惧的化身,而当他化身蝙蝠后,便能够将恐惧带给哥谭的罪犯。

但等布鲁斯毕业以后,席勒发现这其中其实没有那么多弯弯绕,也不是因为蝙蝠有什么特殊的内涵——布鲁斯就是喜欢蝙蝠而已。

也正是在那之后,席勒才知道布鲁斯其实一直想在韦恩庄园里养蝙蝠,但是阿弗不同意,除了这东西可能携带病菌之外,也是因为它们的排泄物太不好打扫了,这是少数阿弗会拒绝布鲁斯的事。

在有了里世界之后,布鲁斯终于完成了自己养蝙蝠的梦想,毕竟这里的建筑是由魔法构造而成的,拥有自清洁功能,这里也没人害怕蝙蝠病菌。

而且因为魔法师常常要熬制药剂、绘制法阵,蝙蝠可以称得上是魔法界的传统养殖动物了,拥有相当成熟的人工选育品种,还有十分稳定的饲养方式和从业人员,于是布鲁斯出资重建了遗忘酒吧,暗夜大师帮他从魔法世界迈雅找到了一群暗夜小精灵帮他养蝙蝠。

或许也是因为某些特殊扰动,哥谭所有自然存在的城市动物在魔法这方面一点就通,而且通的有点太透彻了。

在分别弄出了两层楼高的魔法蜘蛛精、长出了八条尾巴的魔化流浪猫、会在月圆之夜化身为狼人之王的流浪狗和翼展达到二十二米的魔化麻雀妖后,席勒和其他魔法师一致认为,蝙蝠侠养蝙蝠这个举动是颇具前瞻性且有实用价值的。

当然,普通人认知当中的蝙蝠是没办法送信的,一方面是因为它们确实无法像信鸽那样接受训练获得空间感和距离感,一方面是它们的体型也不适合携带重物,更没有鸽子那样的耐力,但这些缺点在魔法面前都不是事。

虽然之前魔法界养殖的蝙蝠都是用于提取炼药和炼金材料,但只要对于翼展和骨骼结构进行稍微的调整,它们就可以进行送信的工作,但是为了让录取通知书不那么单调和古板,整个里世界最大的赞助商布鲁斯在里面夹带了许多的私货。

首先信纸上就印着蝙蝠花纹,信封是经典蝙蝠标志的变体,封印信封用的火漆图案是蝙蝠和韦恩家族家徽的结合体,随信附送一个钥匙扣大小的蝙蝠小玩偶是用兔毛制成的,柔软并且毛茸茸的。

之前布鲁斯打样了大约四个版本的蝙蝠玩偶,为了观察火漆印章的效果,也定制了一些和印章图案相同的徽章,此外还有蝙蝠贴纸、蝙蝠手电筒、蝙蝠喷绘枪、蝙蝠饼干、蝙蝠糖果,甚至是蝙蝠油桶、蝙蝠燃气罐等等化工用品。

总之,布鲁斯把韦恩集团有的生产线都试了一遍,弄出了一大堆的蝙蝠周边,托马斯对此非常迷惑但又无可奈何,再怎么说,玩蝙蝠周边也比自己当蝙蝠周边强吧?

但很快,托马斯就发现,这件事的正面影响可不止于此,突然有一天,市长罗伊找到了他,并希望韦恩集团能够建立专门的文化娱乐产业部门与市政府进行对接,将所有的蝙蝠周边商业化,尤其是可以应用到即将到来的音乐节当中。

众所周知,哥谭这个城市第一次以正面形象出现在大众视野当中,就是因为克拉克拍的蝙蝠侠的照片小火一把,人们自然而然地将哥谭与蝙蝠联系在一起也不奇怪。

而因为戈登之前把蝙蝠侠初代蝙蝠灯借走当中央转盘的红绿灯,而这帮警察显然也没有技术力去更改蝙蝠灯的图案,所以迄今为止,中央转盘的红绿灯在打开的时候还是会向天上投射或红或绿的蝙蝠图案。

绝大多数来到哥谭的游客无论要去哪个景点,都会途经中央转盘,对于神奇的蝙蝠图案,见到的第一个人是疑惑,见到的第二个人是好奇,第三个人就是打卡拍照了,而等到第十、第一百个,这神奇的蝙蝠图案就被编出了数十个离奇的故事版本,并且成为了哥谭旅游不可不来的经典景点之一。

虽然现在这个年代网络媒体没有非常发达,但各种各样的网页已经被开发的比较完善了,再加上来这里的游客口口相传,蝙蝠逐渐成为了哥谭的代表动物,甚至是城市的形象标志。

哥谭的普通人对此没什么意见,哥谭确实有不少的蝙蝠一到晚上就会从窗前呼啦啦的飞过,平常很少有人注意这些动物,但既然那些外地佬喜欢,也不是不能成为一个景点。

在本地人的指引之下,许多的游客找到了观赏蝙蝠群的绝佳地点,一到晚上就会有大批的野生蝙蝠从西区郊外一路飞到北区,途中会经过哥谭大教堂,漆黑的夜晚、古老的教堂、成群飞过的蝙蝠烘托出的哥特氛围令人着迷,不论从哪个角度拍都很出片。

市长罗伊比普通人更能接受这种状况,甚至是对此感到非常欣喜,很多城市的旅游标志往往需要十年甚至几十年来打造,很多现在看来堪称经典的标志,在刚建成的时候都被骂丑,比如最经典的立在山坡上的那几个大字“好莱坞”。

出奇的,人们对于蝙蝠这种形象不太好的动物作为哥谭的标志竟然接受度很高,罗伊赶忙趁热打铁,先是制造了几个假蝙蝠灯放在转盘中央,一到晚上就开展绚丽的灯光秀,吸引一群游客去旁边的大楼楼顶观看。

紧接着又联合哥谭大学的动物科学专业弄出了一种蝙蝠诱饵,能够让城外的野生蝙蝠按照他规划好的路线进行飞行表演,然后在城内设置不同的观景点分流游客。

再就是把蝙蝠的形象加入音乐节的最后宣传当中,深化人们对于蝙蝠代表哥谭的认识。

进行到这之后,只剩下最后一步,那就是如何带动所有产业把蝙蝠形象的虚拟名气转化为真正的蝙蝠经济,而其中最简单也是最容易达成的一步,就是售卖蝙蝠周边。

不论是中央转盘附近的街道上的小摊,还是各个观景点和景点周围的大楼楼顶,都早有哥谭市民摆摊,但哥谭以前从来没做过旅游的生意,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卖什么比较赚钱。

要么是卖的东西稀奇古怪,根本没人买,比如就有黑帮当场摆摊卖枪,游客倒不是不想买,关键是哥谭本来物价就贵,枪的价格也不便宜,哥谭卖的还都不是小手枪,而是大型枪械,人们是来旅游的又不是被绑架了,哪有那么高的预算买一把冲锋枪回去?

不卖这种危险品的大多就是卖吃的卖喝的,但是本地小吃做法就那么几种,一条街上的小摊一眼望过去不超过三种做法,大多是谁开在前面谁就更挣钱,后面一模一样的小吃,游客们也没必要再去吃第二次。

现在哥谭的地摊经济就处于一种又忙又乱又不挣钱的程度,再这样下去很容易打击当地民众和黑帮对于旅游业的热情,市政府必须得找到一针强心剂,让所有人意识到搞旅游业是能挣钱的,而且是比以前更挣钱的。

罗伊会想到蝙蝠周边这件事,还是托了戈登的福,而戈登则托了小丑杰克的福,之前说过,布鲁斯为了造出形象和尺寸都合适的蝙蝠玩偶,打样了好几个版本。

等到最终版确定下来之后,之前打样的版本就没用了,他就送了他的朋友们一人一个,小丑杰克得到了最大号的蝙蝠玩偶,翼展两米,堪称宏伟。

戈登有一次去杰克家里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这个大玩偶,他觉得挺有意思的,就用手机拍了张照发给了罗伊,罗伊大喜过望,当场询问戈登这是谁的部将,最后发现这东西就是韦恩集团生产的。

罗伊找到托马斯的时候简直是热泪盈眶的握住了他的手,称赞他的先见之明和商业头脑,托马斯弄了半天才搞明白,原来布鲁斯堆在仓库里的那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是可以拿来卖的,更惊人的是,还真的有人买。

而事实就是不但有人买,还卖得很好,毕竟周边这种东西的售价期望值就和食品饮品不一样,十块钱买一份小吃可能会有人觉得贵,但十块钱买一个精美的城市纪念品带回家,大家就会觉得太值了。

在得到了布鲁斯的授权之后,十二家族的工厂又马不停蹄地生产了蝙蝠冰箱贴、蝙蝠T恤、蝙蝠车贴、蝙蝠摆件,甚至是蝙蝠玩偶花束,然后分门别类的派发给各个景点进行售卖。

然后,所有黑帮们惊讶的发现,这玩意比卖粉还挣钱,几乎所有的塑料或金属制品类周边成本都非常之低,而且是生产的越多成本越低,就算卖不出去,放在仓库里既不占地方也不会坏,明年拿出来一样卖。

印刷类的制品要稍微费一点心,但是售价也高,一件普通的白衬衫卖几美元,即使以哥谭的物价来看也算很贵了,但只要往上印一个稍微复杂一点的特殊图案成为城市旅游纪念品,随手都能卖出十美元以上的高价。

90年代初的美国经济上行,就业相当充分,假期也多,大家手里都有余钱,旅行的时候也很舍得花钱,这个年代火起来的旅游城市全都大赚一笔,哥谭也不例外。

于是音乐节还没有开始举办,提前到达这里想在哥谭周边进行旅游的游客,就已经为哥谭的各个阶层带来了不少的收入。

这使哥谭各个阶层的民众,尤其使黑帮十二家族充分的认识到,都什么年代了还在辛辛苦苦搞传统抢劫?搞旅游卖周边抢游客的钱不比抢银行来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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