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一个男人,就算是在军营里面打仗的,也不能活得这么粗糙啊,瞧瞧身上还有一块好料子吗?风尘仆仆的,她看着都觉得寒酸。
宋棠打算先给顾启准备这一套衣服和一双鞋子,凑合着穿,至于白纸上面踩的脚印,已经让布庄掌柜找那个做鞋袜的妇人,连夜赶制了,定了五六双鞋子和五六套衣服呢,估计得好几天才能拿。
顾启盯着宋棠手中的那双千层底布靴,指了指自己的脸,“给我的?棠棠,你出去就是为了给我买鞋子?”
大男人眼里面闪烁着感动,他虽然是个冷硬的心肠,可说到底,什么样的人才不需要关心,不需要被人体贴?他想不到一向粗糙,大大咧咧的宋棠,竟注意到了自己脚底的鞋子磨损……
宋棠被他这感动的眼神,弄得有一时间不舒坦,连忙说道,“别多想啊,我是买我自己的鞋子,顺道替你买的,而且这都是布庄断码的鞋子,就卖几文钱,所以我才顺手带回来,你别瞎感动。”
“我知道。”顾启直勾勾的看着宋棠,视线一丝一毫都没挪,没由来的,宋棠脑子里面竟然浮现出了媚眼如丝这几个字,嗐!她做梦都想不到,有朝一日这四个字,会出现在一个男人身上。
宋棠被他看得不大自在,赶紧把男人拉着,压他坐在凳子上,红着脸说,“赶紧试试合不合穿,要是不合适,我现在拿去换也来得及,让布庄掌柜给我留了半个时辰的门。”
顾启隐隐之中也有些迫不及待了,都不用宋棠催促,他就急着坐好,弯腰将宋棠新买给他的靴子往脚上套,可是刚要套上的时候,顾启又顿住了,没继续往下行动。
宋棠见状问道:“怎么了?是鞋子有什么问题?”
顾启摇摇头,“鞋没问题,我脚脏,先去洗洗脚。”
刚刚踩在墨汁上,就急匆匆套上鞋子去前面的酒宴了,压根儿来不及处理自己身上的墨迹和污垢。
要是手底下人替他准备的旧鞋子便罢了,可这双鞋,是棠棠给他准备的!
和以往那些鞋子都不一样,是棠棠不顾被赵莺歌手下发现的风险、深更半夜,去外头布庄替他买的!光是这份心意都不同了。
看了眼男人黑漆漆的脚底,宋棠一阵汗颜,算起来她还是罪魁祸首呢,于是赶忙挥了挥手,“那你快去。”
“好!”有了宋棠发话,顾启光着脚丫子就跑出去了,还真别说,这大高个儿男人收到一双鞋,就乐得跟个孩子似的,莫名令人觉得有些喜感。
不会儿顾启就回来了,肩膀上搭着两条帕子,左右手端着两盆水,一盆冷的,一盆热的。热的被男人放在桌上,随后宋棠便听见他说:
“棠棠,县衙后头这院子,平时没什么人住,这会儿也就打扫出来接待赵莺歌而已,厨房里就剩下这点热水,是后厨做饭剩下来的,你凑合用,擦擦身子待会儿睡觉舒服一些。”
然后就把那双青筋错布的大脚,放进冷水里搓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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