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朝义赶到府衙大堂的时候,正在举办宴会。
而且看起来,宴会的规模还不小,幽州的军政大员都在场。
像什么平冽啊,耿仁智啊这些史思明的亲信文人与武将,都列席其间。
史思明的主座旁边也设了两席,辛夫人与史朝清分列左右,一家人看起来其乐融融的样子。
见此情形,史朝义顿时觉得自己是多余的。
幽州官场很多人都在私底下议论,说史思明这个胡人虽然粗鄙,但他的婚姻却又是十分美满令人羡慕的。
既得了美人,又找到了爱情,还得到了幽州辛氏的鼎力支持,坐稳了位置。
这桩美满婚姻直接让史思明插上了翅膀,事业腾飞,让他有了割据一方的底气。
但这些人又在讥笑,史思明的家事一切都好,唯独史朝义这个儿子不该生的,要是没这个儿子那一切就完美了。
于是史思明总是看史朝义不顺眼,史朝义也时常认为老爹要杀自己,惶惶不可终日,反心渐起。
“史朝义,你不是去打猎了么?
是谁让你来这里的?
这里没你的位置,你没看到吗?
还不快滚!”
一看到史朝义走进幽州府衙大堂,史思明就对他大声呵斥道。
正在这时,一个文人打扮的人站起身,对史朝义说道:“哎呀,原来是世子啊,请坐请坐,是在下唐突了,你坐我的位置好了。”
这人正是刚刚抵达幽州城的岑参,而这场宴会,也是“弃暗投明”的史思明给他举办的接风宴。
要知道,永王李璘,现在还没发檄文,登基称帝的日期是定在了上元节。
所以方重勇还是朝廷任命的宣武军节度使,而岑参是宣武军中幕僚。
史思明刚刚悄咪咪的接受了朝廷的招安,于情于理,对岑参的到来,都应该热情欢迎。更别提史思明还有自己的小心思了。
史朝义不是世子,却被岑参喊做世子,在场众人都是面色微变。
史思明对岑参摆了摆手说道:“岑先生弄错了,本帅身边这位才是世子。史朝义不过庶子而已,岂能当得起世子二字?”
岑参一愣,他是万万没想到,这等分裂家庭的话,怎么能当着如此多文人与武将的面说出来。
史朝义只要还是个人,面对这种打脸,他也会想杀人的啊!
然而,令岑参更没料到的是,史朝义居然谦卑的对他行礼说道:“岑先生弄错了,世子是史朝清,不是在下。”
“抱歉抱歉,在下孤陋寡闻,死罪死罪。”
岑参连忙坐下,再也不提给史朝义让座的事情了。
史思明这一家迟早祸起萧墙,回去以后他决定要好好跟方重勇提一嘴。
看到史朝义吃瘪,史思明心情也好了些。
他不耐烦的质问道:“你有什么屁事快点说,这里这么多人都等着开席!你让他们都等着你么?”
史朝义压住内心的愤怒,面色平静对史思明说道:“孩儿想外放平州,请父亲成全。”
平州?
史思明不管民政,他只知道平州那边好像没部署什么精兵。
“平州那边如何?”
史思明询问离自己比较近的军师平冽道。
“好地方,风景不错,没有战乱,还有一个海贸的港口,新罗高丽和东瀛的船只经常靠港贸易。”
平冽言简意赅的介绍了一番。
“夫人,不如你跟朝清,去平州那边休养一段时间,如何?”
史思明温言问道。
他是想让家小都去后方避一下,因为很可能近期河北会有战争了。
“一切由阿郎决定就好了,妾身都听阿郎的。”
辛氏对史思明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
“嗯,那就这么决定了。
史朝清为平州刺史,过几日去赴任。
你现在可以走了。”
史思明指着史朝义说道。
说完,他又转过头对辛夫人柔声建议道:“平州那边海风大,夫人要注意保暖才是啊。”
诶?
刚刚我是问什么的来着?
史朝义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其实不只是他这么想,在场众人都是一样的想法!
不是史朝义想去平州么?为什么史思明让史朝清和他母亲辛夫人去平州了呢?
“父亲,这……”
史朝义似乎想辩解两句,没想到史思明直接将手中的白瓷酒杯投掷过来,正好打在史朝义的帽子上!
“滚!我不想说第二次!别杵在这耽误宴会!”
史思明冷着脸呵斥道。
众人对史朝义投来同情的目光,却没有任何人出头为他说好话。
史思明可谓是将嫡庶之别做到了极致!
嫡子和正室夫人就是心肝宝贝,连说话都是温言细语的,但庶子却连一条狗都不如。
估计制定嫡长子继承制的周公,见到史思明这样都要给他跪下了。
一个胡人,居然把汉人礼法遵循到这个地步,也当真是不容易啊!
他们也只是把庶子当外人而已,史思明居然已经把庶子当狗了,这要怎么形容呢?
只能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吧。
在场的史思明手下都在心中如此感叹。
岑参却是想起方重勇说过的一句话,叫做“选择比努力重要”。这句话的意思是:选择错了,无论多努力也是徒劳。
然而此刻岑参却是觉得,方重勇还少说了一句,那便是“投胎才是最重要的”。
万一投胎没投好,不管是选择还是努力,都不再重要了。
史朝义愤然离去,但是无人关注他高兴还是不高兴。
生活嘛,不就是这样咯。
高兴是要过,不高兴也是要过。
更关键的是,基本上没人在乎一条鱼腩高兴还是不高兴。
史思明的宴会倒是宾主尽欢,在场众人都是互相吹捧了一番,这帮人还自吹自擂的说他们对于长安朝廷,是多么的忠心耿耿。
岑参在一场宴会里面,听了比十年累计都还要多的谎言。
宴会在热烈的氛围中结束,如果不是方重勇事前叮嘱史思明狼子野心不可不防,岑参简直以为幽州藩镇这边都是国家的忠臣良将了。
跟着史思明和平冽等人来到府衙后面的书房,落座之后,史思明这才从书柜里拿出一叠纸,对岑参请教道:“岑先生,听闻你诗文满天下,能不能点评一下鄙人的诗作呀。”
看他的表情不似作伪,包括平冽和耿仁智在内的亲信都是大吃一惊!
大哥,你是不识字的啊!怎么不识字还写起诗文来了呢?
再说你也不会写字啊!
很显然,这一叠诗,史思明从前压根就没有拿出来过。
但怎么说呢,史思明确实不识字,更不会写,但是他会说呀!
史思明认为,既然会说话,我把诗句说出来,再命人写下来不就好咯?为什么还要我会认字写字呢?
该说不说,这种想法也有点道理。
因为史思明虽然不会写汉字(其他文字也不会),但是他精通六门外语,听与说都熟练无比。
那是真正的外语啊,不是在女人肚皮上学的那种外语。
史思明就是不会写字不会认字,但说话贼溜。
别说是说出汉字诗啊,说出突厥文的诗他也会啊!
岑参拿起对方递过来的诗作一看,标题是《石榴诗》。
正文写着:三月四月红花里,五月六月瓶子里。作刀割破黄胞衣,六七千个赤男女。
还行吧,水平一般。
岑参暗暗想道。
不过联系这史思明是个不会写字,也不会认字的二把刀水平,这首诗已经算得上是“惊为天人”了。
“不错不错,史节帅很有天赋。”
岑参憋住吐槽的冲动,对史思明竖起大拇指说道。
“你看,本帅就说某要是不打仗不带兵,可以当个诗人吧,哈哈哈哈哈哈!”
史思明嚣张的大笑着,让一旁的平冽和耿仁智无言以对。
我的个乖乖啊,这种话怎么能由一个连汉字都不会认,更不会写的胡人说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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