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春循声望去,发现前面走来了一个极其肥胖的青年男子。
他的身边还跟着一个容颜姣好的女子,看起来和他差不多大。
两人的身材差距了一个身位,站在一起时,看起来有些滑稽。
王大春立即在记忆中搜寻男子的信息。
想了四五秒,才想起来,这位青年是自己的小学同学。
王大春之前上过小学,也有过不错的学生生涯。
这位同学叫武进明,是隔壁镇的同学。
当时,他的老妈改嫁到青阳镇,将他带了过来。
因为这个关系,他当时还被同学们嘲笑。
说他妈妈是个二手货,他也是个二手货。
因为这个,他不少和同学们打架。
久而久之,他的脾气越来越暴躁,整天不是在打架,就是在去打架的路上。
学习成绩眼睁睁的下滑。
王大春和他一样,都在同学们的鄙视链最底端。
所以,他和王大春的关系还算不错,算是同病相怜的两个人。
但在进入初中之后不到一年,他妈妈再次改嫁,再次将他带走了。
从那以后,王大春就没有再见过他。
“武进明?好久不见了!”
武进明看到王大春还记得他,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他立即松开怀抱中的女子,从衣服口袋里拿出来一包软中华,拿出一支递给了王大春。
王大春连忙摆手道:“不好意思,我不抽烟!”
武进明没有强求,将那支中华烟夹到了自己的嘴上,拿出一个金灿灿的打火机,点燃了香烟。
王大春注意到,武进明在抬手点烟时,不小心露出了手腕处的劳力士手表。
王大春这才仔细打量着武进明。
武进明穿着一身华丽的西装,颜色鲜艳得让人有些刺眼。
只不过,他那圆滚滚的身材穿西装,怎么看都有些滑稽。
武进明的领带是大红色的,上面还镶着闪闪发光的钻石,看起来十分耀眼。
和领带一起系在脖子上的,是一根拇指粗的金项链。
王大春不懂穿戴,但总觉得这些东西搭配在一起,总感觉有些不太和谐。
武进明的皮鞋也是擦亮得可以反光,上面还镶嵌着金色的扣子。
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颗行走的钻石,让人不禁想起那些炫富的暴发户。
他的头发被打理得油光滑亮,一丝不苟地梳向后方,露出了宽大的额头。
武进明的脸庞圆润,虽然说不上有多英俊,但也算是有几分富贵相。
他的眼睛不大,却闪烁着精明的光芒,仿佛随时都在算计着什么。
他的嘴角总是挂着一抹若有若无的微笑,让人觉得他深不可测。
王大春不禁有些哑然。
小学的时候,武进明和他一样,都瘦得跟个猴子似的。
没想到这才多少年过去,武进明都胖的像个水缸了。
武进明看到王大春打量自己,嘴角更是有意无意的露出微笑。
手腕上的劳力士都露出来好几下。
有时候还很风骚的拉一拉领带,把金项链给亮出来。
还故意对着天上的阳光,将金项链反射的光芒,照射到王大春的眼中。
武进明神气十足的问道:“大春,好多年不见,你现在混得不错啊,都来买车了?”
王大春平淡的说道:“我混得哪里有你好,你这一身,一看就价值不菲,恐怕都要好多万。你再看看我这身,上上下下就几十块!”
武进明打量了一下王大春,眼中忍不住闪过一丝失望失色。
不过这也正常。
他知道王大春的经历,也知道王大春家里的情况。
王大春的养母死得太早了,不像他的妈妈,可以不断改嫁,最后才终于嫁到了一个比她还要大三四十岁的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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