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嫂嫂想学,我可以教你(1 / 1)

黄昏时分,彩云旖旎。

魏紫端着一盘糖醋鱼,踏进小书斋:“二弟喜欢吃鱼也不早点告诉我,这不,我捞到一尾大鱼,特意糖醋了给二弟送来——”

话音未落,她僵在原地。

小书斋里一塌糊涂,旧籍古书、鞋袜领抹扔的满地都是,墙上贴着各式各样搔首弄姿的美人图,魏紫看一眼都脸红。

怎么这个年纪的少年郎,都喜欢看这种图?

萧凤仙盘膝而坐,正扔飞镖玩。

余光瞥见魏紫,他手腕一抬,一枚飞镖精准地射进了她的发髻。

魏紫:“……”

她咽了咽口水,捧上瓷盘:“鱼?”

萧凤仙示意她放在矮几上,也不洗手,拿起筷箸专心地剔鱼刺。

魏紫站了片刻,弯腰替他收拾满地狼藉,状似无意地提起:“听说清明那日,回乡守孝的沈侍郎会去云深寺上香。沈侍郎博学多才,在长安官场上又有许多门生故旧,上香那天,肯定会有不少书生去他跟前露脸,想拜入他的门下。二弟可也要去碰碰运气?”

前世云深寺上香,听说整个陵州的贵族子弟几乎都去了。

可惜沈春秋谁也没看上,反而在孝期结束回到长安的时候,收了萧凌霄那个人面兽心的败类当门生,萧凌霄后来年纪轻轻就进入吏部实权中心,跟沈春秋的关系很大。

她把消息透给萧凤仙,是希望他能抢了萧凌霄的位置,让萧凌霄将来在官场上少一份助力。

萧凤仙剔着鱼刺,余光落在魏紫的身上。

她正跪坐在角落,背对着他,把书籍一本一本放回矮架子里。

她今天穿了件竹青色的褙子,洁白的裙裾散落满地,乌黑的发髻上罕见地簪了一朵纯白茉莉花。

萧凤仙觉得这样的嫂子很好,宛如重新活过来的人,再也不是长夜里犹如槁木死灰,孤零零坐在窗边掉眼泪的小可怜。

却又觉得,这样的少女像一只断线的风筝,即将挣脱这座深宅,飞到他看不见的地方去。

萧凤仙忽然想起小时候的事。

魏紫刚被拐子卖到萧家时,还只是个五岁的小女孩儿。

她当时脑袋受了重伤,什么也记不得了,扎两个小髻,穿着小红袄、戴着圆项圈躲在树后,小脸粉雕玉琢,漆黑的圆眼睛里噙满了泪珠儿。

邢氏嫌她是個哑巴,拐子就拿棍子狠狠抽了抽她的屁股。

被打疼了,魏紫的泪珠子吧唧滚落,委委屈屈地走出来,翘着小手指行了个福身礼,讲话时软软糯糯:“……记不清爹娘是谁,也记不清家在哪里。”

十二岁的萧凌霄满眼放光,拉了拉邢氏的衣袖:“娘,就要她吧。”

十两银子,魏紫留了下来。

拐子走后,全家人才发现魏紫格外娇贵、格外爱哭。

萧凌霄哄了她片刻就没耐心了,带着妹妹萧杜鹃出门找同龄人玩耍,萧贵和邢氏忙着赚钱更不会管她的死活。

萧凤仙闲着没事,用一块糖哄好了魏紫。

小姑娘含着两包泪躲在门后,咬着糖块儿探出半张粉嫩小脸,胆怯地唤他“凤仙弟弟”。

后来,魏紫留在萧家之后的每一天都被邢氏使唤折磨。

稍不听话就会被狠狠打骂,她小小年纪就学着洗衣服、择菜、扫地,几乎承包了一大半家务,通身的娇气也被磨得所剩无几。

她懵懵懂懂地知道自己长大了是要嫁给萧凌霄的,于是稍微有点闲暇时间,就会跌跌撞撞地跟在萧凌霄的屁股后头,那双奶栗色的桃花眼似乎永远只会凝视萧凌霄的方向。

萧凤仙不开心。

明明是他哄好的小姑娘,眼睛里藏着的为什么不是他?

于是他趁全家人不在的一个午后,把魏紫哄骗出门,雇了一辆马车,将她一个人丢在了离家三十里外的深山老林。

邢氏以为魏紫逃跑了,十分心疼钱,领着全村人夜以继日地找,从村里找到镇上,找了整整两天也没找着人。

萧凤仙安安稳稳地待在家里。

屋子里、院子里再也没有那个爱哭的小哭包,他摸着手里的糖块,认定是魏紫罪有应得,谁让她永远看不见他?

他年少却心狠,他认定她的眼睛里没有他,就是背叛。

可是长夜降临的时候,他翻来覆去总也睡不着,他满眼血丝地盯着帐顶,想着那个小哭包那么胆小娇气,又豆芽似的丁点儿大,被孤零零丢在深山老林,会不会被狼叼走?会不会又哭成泪人儿?

萧凤仙两天没睡好觉。

第三天,他顶着血红的眼睛重新回到了山里。

小姑娘仍旧坐在被遗弃的大榕树下,乖乖抱着附近的野果充饥,眼泪果然打湿了她的衣襟,她哭得眼睛红肿如小核桃,也不知道是不是哭了整整两天。

看见他出现,她的眼睛倏然亮了。

她哭着站起身,伸出手踉踉跄跄地奔向他:“凤仙弟弟!”

那一刻,她的眼睛里全是他。

萧凤仙很满意。

他给了她一块糖,才背起她下山回家。

那年那日的黄昏,山里夕阳很暖。

他踩着青苔山阶,轻声道:“萧凌霄是个什么东西,又蠢又笨又丑。魏紫,你就不能看看我?”

小姑娘握着半颗野果趴在他的肩上,又困又累快要睡着,迷迷糊糊地回答道:“凤仙弟弟,我看着你呢。”

明明说看着他,可是后来渐渐长大,那些深深浅浅的年月里,她眼睛里藏着的人依旧不是他。

甚至,还当了他永远不能触碰的长嫂。

“骗子。”

小书斋里,萧凤仙声音极低。

魏紫一页一页整理好揉皱的书籍,不解回眸:“我并没有骗你呀!二弟若是不信,可以去外面打听打听,我也是为了你的前程着想。”

萧凤仙开始吃鱼,对拜师的事不置可否。

他用余光盯着魏紫摆书,他记得她没读过书也不认识字,可她竟然是按照朝代顺序摆放书籍的。

他道:“嫂嫂会认字?”

魏紫整理书架的动作顿了顿。

前世她想读书认字,想跟萧杜鹃一起去念书,被邢氏以“一个寡妇读什么书,别把心都读野了”为由,拒绝了她的乞求。

后来萧凌霄衣锦还乡时觊觎她的美貌,没舍得杀她,把她带去了长安,却又嫌她没文化丢人现眼,他身为进士连和她说话都费劲儿,于是她求府里的丫鬟们教她读书认字,可无论她怎样努力,得到的始终是嫌弃。

她想上进却不得章法,加上那时觉得萧凌霄是世上最有文化的人,于是把自己的字拿给萧凌霄请教,可是得到的不是指教,而是“不堪入目,不是所有人都配读书”的嘲讽。

背对着萧凤仙,魏紫的眼神暗了暗。

她自嘲道:“我哪儿认识字,也就是个没读过书的小妇人。”

“嫂嫂想学,我可以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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