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女阁下。”
看到是妮可穿着“正装”走来后,缪斯一愣,连忙双手交错放在肩膀,单膝跪地。
缪斯是主皇宫,十数亿虔诚的信徒这一点,她从没隐瞒过任何人。
因为她的父母在世时,就是主皇宫虔诚的信徒。
缪斯刚出生时,就被父母抱到了教堂内,接受了神父的祝福。
也正是从那一刻起,缪斯的信仰,就牢牢扎根在了她的心中。
李骁的出现——
就被缪斯视为,是神圣的天,派来拯救她,并值得她用所有来报答,服侍的主人。
也就是说——
如果缪斯不是主皇宫的虔诚信徒,那么她也不会把李骁,当做了她最高的神!
现在。
很清楚主皇宫某些规矩的缪斯,看到妮可穿着红袍,却踩着白白的脚丫出现后,立即就明白了什么。
别说是缪斯了。
就算是换成七大神灯,但看到妮可红袍加身,却光着一双脚后,也会毫不犹豫的单膝跪地,见礼。
有些神圣更古老的规矩和仪式,是创建主皇宫的先人制定。
那么,所有信奉主皇宫的人,都得严格遵守。
毕竟这些神圣,而古老的规矩,是对主皇宫有利的。
如果神灯们,都不遵守先人制定的规矩,他们又怎么服众呢?
总之——
等缪斯恭恭敬敬的行礼后,妮可才弯腰抬手,在她头顶轻揉了几下,把她搀了起来。
“今晚,是我的好日子。”
妮可轻声说:“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是整个主皇宫,乃至十数亿信徒的好日子。毕竟,主皇宫从存在那一天开始,还从没有哪一代的红袍圣女,能嫁人。”
缪斯微微弯腰:“再次祝贺您,新婚快乐。能成为,主皇宫历史上,最幸福的红袍圣女。”
妮可幸福的笑了。
她很喜欢这样的祝福。
她说:“也正是这个原因,七位尊敬的神灯,才允许我,能以最神圣不可侵犯的身份,在婚礼即将开始之前。在主皇宫内,接受所有人的祝福。”
缪斯明白了。
妮可红袍加身,却踩着一双白白的脚丫,行走在主皇宫所有宫殿内的神圣仪式;其实就相当于,东土古代的状元郎,金榜题名后,跨马游街。
这是莫大的荣耀!
也是七大神灯,能给予妮可最重的“贺礼”!!
“缪斯。”
妮可悄无声息的走到阳台前,抬起右手,做出想接住一颗星星的样子:“我有个小小的请求。”
缪斯右手抚胸,弯腰:“还请圣女阁下吩咐。”
“你今晚——”
妮可顿了顿:“能当我的伴娘么?”
即便妮可贵为主皇宫的红袍圣女,在大婚时,也是需要伴娘的。
如果主皇宫为她举办的婚礼,神圣更加隆重的话,妮可的伴娘人数,最少得十几个。
可因为一切从简——
不但除大神灯之外的六大神灯,不会参加;妮可那就更别奢望,会有什么伴娘了。
现在,妮可却亲自邀请缪斯,给她当伴娘。
缪斯愣住。
眉梢眼角,却在轻轻的颤抖。
有句麦麦皮不知该不该说——
妮可对缪斯提出的请求,就等于在缪斯心底最深的伤口上,撒盐。
谁不知道缪斯为了李骁,才化身“不死”?
铜雀台的其他女人,一个个的都在夙愿得偿;但独独缪斯始终在等待,一场无人参加的,简单更卑微的婚礼,却不得!
妮可终于要熬出头时,却不顾缪斯当前的心理感受,邀请她来当伴娘的行为,简直堪称诛心!!
缪斯再能顾大局——
碧蓝色的双眸中,也有怒意一闪即逝!
妮可却秀眉皱起,淡淡地问:“怎么,你不同意?”
她嘴里说着,却看似特随意的样子,右手轻轻拽了下红袍。
红袍下摆提起,有雪肤晶莹的小腿,一闪即逝。
妮可当前,也只穿了这身红袍。
除了手指上的圣女戒指,浑身上下就连小苦茶,都不得加身。
她这个动作,这样的语气,就是在提醒缪斯:“你敢违逆,红袍圣女的旨意!?”
缪斯垂下眼帘,心中苦水泛滥时,弯腰:“能给圣女当新婚伴娘,缪斯荣幸之至。”
“这就对了。”
妮可迈步,行云流水般的前行,淡淡地说:“你随我来,沐浴,更衣。”
缪斯马上就要成为红袍圣女的伴娘了,当然不能再穿着,当前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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