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榆接下来要准备考博的事,忙得很。
季淮川每天早出晚归,两人见面的时间势必要减少。
这对于新婚燕尔的人来说,是一种考验。
看不见对方的时候会想。
“季太太,你还没去过咱们家的公司,今天陪我去上班?顺便认认路?”
“不要。”
桑榆拒绝得很快。
她只想在家好好学习,顺便赚点小钱,跟季淮川去公司,效率肯定会大打折扣。
学习是大事,赚钱同样是大事,可不能耽误了。
季淮川打定了主意,要让桑榆陪他去上班。
他知道自己有些黏人,但他们现在正是热恋期,尽情享受也没什么不好。
只要不耽误正事,怎么高兴怎么来,谁敢有意见?
低声诱哄,“我办公室很大,而且我早上要开会,你自己在里面看书没人能打扰你,办公室里还带了休息间,看累了也有地方休息,总之所有的一切都会包你满意。”
“你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开会吧?”
季淮川笑了笑,“办公桌也很大。”
“我今天想和你在一起,明天你要是不想陪我去公司,那你就在家,我保证不再磨你。”
管家站在旁边当雕塑,心里却为男主人捏了一把汗。
距离产生美,先生这么黏人,要是哪天太太腻了怎么办?到时候先生不得哭死?
欲擒故纵这四个字先生是一点都没学到。
管家操碎了心,季家好不容易才有了女主人,先生要好好抓住啊。
桑榆面冷心软,季淮川磨了几句,她最终决定陪他去上班!
喝完杯子里剩下的牛奶,“我先去换衣服。”
“好。”
季淮川慢条斯理地吃完了面前的早餐,这才上楼找桑榆。
这是第一次去季氏集团,不用穿得太隆重,但也不能太随意。
桑榆骨子里是率性而为的,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不然她也不可能和季淮川闪婚。
但在穿着打扮这方面她又很固执,不管何时何地,都想把最美的一面展现在人前。
爱美这一点,和她的脾气格格不入。
选了一袭纯白色的棉布连衣裙,中规中矩,穿上以后长度刚好到小腿肚,露出纤细白皙的脚踝。
只见女子随手一抓,长卷发被扎成了高马尾,优越的发际线毕现无遗,同时,精致到无可挑剔的五官也彻底暴露。
再加上有碎发的修饰,又化了淡妆,无一处不精致。
桑榆对着镜子照了照,还挺满意。
不止她满意,刚进主卧的季淮川同样满意得很。
他还是带一次见桑榆穿得这么淑女,清冷中带着俏皮,妥妥的初恋女神。
“我感觉自己好像换了个老婆。”语气的揶揄怎么都遮掩不住。
桑榆回眸,“怎么?季先生对以前的我不满意?”
这可是送命题。
“以前的老婆很性感,现在的老婆很清纯,两个我都爱。”
他没有喜欢的类型,只要那个人是桑榆,她是什么样,那他就爱什么样。
桑榆嗔了他一眼,“你怎么这么贪心?”
“人都会追求新鲜感。”
“新鲜感过去了就不要了?”桑榆抓着季淮川的漏洞,开始折磨他,“男人果然都是大猪蹄子,喜新厌旧。”
季淮川哭笑不得,一本正经地说:“人都是有劣根性的,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会喜新厌旧。所以季太太,咱们可以多玩点花样,时刻保持新鲜感。”
桑榆对着镜子戴耳饰,不搭理季淮川。
这人最擅长得寸进尺,给他一点阳光,他就灿烂。
从陆嘉余身上她是得到了教训的,爱人不能太满,这样才能进可攻,退可守,时刻占据有利地位。
如果真到了彼此厌倦的一天,按照季淮川和她的脾气,他们可以体面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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