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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里,庄明诚拿着匕首,将狼皮上的油脂刮了一下,全都喂给了两个小家伙。
狼的内脏,加上狼皮上的油脂,小花、小藏狐吃的肚皮浑圆。
它俩懒洋洋地趴在篝火旁,连动都不想动了。
庄明诚瞧着它俩,笑着摇了摇头。
拿着匕首,他又将野狼分割了一下,除了炖的肉外,他砍下了一条后腿,准备烧烤。
剩下的狼肉,他用湿的云杉木,搭了一个架子,下边放上了云杉树叶,点着用烟熏了起来。
几十斤的狼肉,一次吃不完,他准备熏好留着,给小花和小藏狐当零嘴,毕竟这头狼,是团里奖励两个小家伙的。
嗯,当然,他和媳妇馋的时候,也可以吃一些。
小花和小藏狐,肯定都同意。
“喵呜~”
小花望着架子上的狼肉,有些跃跃欲试。
“好了,别一次吃撑了。”
庄明诚撸了它一把,又用土坯垒了一个简易的炉子。
等媳妇端着铁锅来了之后,他将泡出血水的狼肉炖上了。
拔下步枪上的刺刀,他竖着用力扎进狼腿里,接着拔出,换上了一个尖头的湿木棍,放到火上烤了起来。
此时天色微黑,庄明诚坐在篝火前,心情不错,忙了一天,他总算是能闲下来了。
“明诚,你今天怎么带着一把步枪?”
陆芳芳也不客气,她好奇地走上前,将步枪拿了起来。
来团里这些日子,她见的多了,也认识了一些枪支。
自家男人带来这把枪,应该是叫56式半自动步枪,打7.62毫米子弹。
这也算是这个年代,最流行的一款步枪了。
除了部队之外,全国上下,每个公社的民兵队里,基本上都有这款枪的身影。
这个年代不禁枪,反而鼓励大搞训练,全民皆兵,你要是有钱,自己都能搞到,当然,价格可不便宜。
“咔嚓~”
拉下枪栓,她瞧了一眼顶部的弹仓,见里边没有子弹,她放心的摸索了起来。
这把枪,顶部的弹仓,可以压下十发子弹,哪怕是只熊,一口气打上十枪,那也撑不住,用来防卫野兽是绰绰有余了。
这款步枪也不重,她感觉也就七八斤,正适合她用。
陆芳芳越看越喜欢,都恨不得让庄明诚,替自己买了一把了。
他是副团长,有资格单独买枪。
“明诚,我要的配枪申请,你写没写呀?可得抓紧给我们养殖场配枪,不然没武器防着,养殖场的人都不安心。”
庄明诚正在专心致志地烤着狼腿,闻言他随口说道:“团里已经同意了,这把枪就是,你可得好好放着,千万别弄丢了。”
“哎呦,你不早说!”
陆芳芳眼睛一亮,顿时兴奋了起来。
有了这把步枪,再加上她练出来的枪法,以后还不得驰骋草原呀。
像昨晚那种情况,她要是有这把步枪在,指定能在十发之内,击毙那只野熊。
拿着步枪,陆芳芳站起来,背到了自己背上。
前后走了几步,她睥睨地看向庄明诚,轻哼了一声。
以后自己有这枪在,她看这败家爷们还敢不敢不老实。
“你这么看我干嘛?”
庄明诚被媳妇看得浑身不自在,他心里突然有些后悔。
“咳咳,行了,行了,别闹了,媳妇,快来,我这狼腿都烤好了,你快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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