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子的字丰筋多力。
只是看着这些,李常笑便能想象到当时的场景。
漫漫黑夜,一支烛火,人影在桌前奋笔疾书。
也不知道王夫子有没有其他稿子。
若是没有,那李常笑的担子可就大了。
大概率是有的。
王夫子有着大秦国子监的任职经历,回了临淄也会受人尊敬吧。
在那里,他可以找到一心务学的后生,将毕生所学尽数传授。
而不似大秦国子监,大家的心思都在官场上了。
用夫子的话来说,不纯粹了。
李常笑记得,王夫子的父亲是活过了耄耋的,算是少有的高寿了。
他的母亲还在,也到了耄耋之年。
夫子此番离职归家,定然是不会再回来的。
在家侍奉母亲,尽人子之责,然后贻弄儿孙,得享天年,这一辈子就过去了。
李常笑知道,王夫子就是这么一个性情中人。
越是重情的人,越容易被感情伤到。
大半生为了“往圣继绝学”而奔波,后半生留给自己,倒也未尝不可。
哪怕是儒圣再世,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毕竟做学问,讲的是身体力行,而不是埋头苦功。
王夫子尽孝,恰如其分。
想到这里,李常笑轻叹了起来。
“年岁越大,反而多愁善感了起来。”
对他这种人,其实感情是最要不得的。
友情,亲情,师生情……
时光荏苒,最后这一切都熬不过时间。
沧海桑田,风云巨变。
天地中的一切人,一切物都埋葬在了时光之中。
唯有李常笑坐卧在云间,仿佛神明俯瞰人间。
这时候,李洛安突然喊了一声。
“王叔,到家了。”
李常笑从沉思中回过神来。
看到小姑娘脸上的笑容,还有怀中竹简上留下的体温。
上一刻还飘浮云端的心,一下子就被扯了回来。
这时候,他才有了一种活在世间的感觉。
“王叔抱囡囡。”
李常笑伸手抱住小姑娘,另一手提着竹匣子,跳下了马车。
下人们见主子分外开心。
又看到郡王怀里的小县主,心里纷纷想到了一块儿。
“叔侄感情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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