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小学起,他就是班里的打架大王了。
实际上恰恰就因为替班里同学出头,跟外校孩子打架,演绎了一个干净利落的别子。
他偶然被体校的教练发现了天赋,给弄到了宣武体校练习摔跤。
自此凭着体校学到的跤术,他更加艺高人胆大。
不但成了赛场上的常胜将军,也成了坚定的打架爱好者。
不为别的,因为只要动起手来。
罗广亮就知道自己比对手强,比朋友们都强,别人都不如他。
他可以凭本事主持正义,充当裁判者和弱小的保护者,这让他感到了自我的价值。
说真的,但凡有人找罗广亮去打架,就没有一回他不打一场威风出来。
他向来不怕血,打架还喜欢用擀面杖,袖子里揣着。
动手时就“嗖”一下弹出来,把任何武器的对手砸得满脑袋流血。
然后就把人扔飞出去,摔倒他们爬不起来叫“爷爷”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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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罗大棒子”,整个南城哪个丫头养的不怵他!
于是渐渐的,在罗广亮强有力的保护下,整儿扇儿胡同就没哪个玩儿闹敢来转悠的。
拍婆子的,当佛爷的,都知道这里是禁地。
甚至无论胡同里的孩子们,还是身边朋友们,有求于罗广亮。
他都会慷慨相助,且不需要任何的报酬。
因为他只喜欢看到别人感激和佩服的模样,享受这种当大侠的感觉。
就这样,正因为罗广亮义务充当大家的保护者。
这使他在同学中和胡同的孩子中,产生了一些小小的威望。
身边的人对他的看法一直都是正面的,罗师傅也一向以此为荣。
但生活毕竟不是武侠世界。
只靠一片好心的人,并不能保证永远干的都是正确的事儿,帮的都是该帮的人。
最后那次的出手,罗广亮就办得真不是事儿。
那次罗广盛是为了一个刚去了工厂上班的同学出头的。
同学告诉罗广盛,说他们厂有个小子自认为条件比他好。
居然当着他的面追他的女朋友,让罗广盛去帮他主持正义。
罗广盛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跟着同学去堵了那个横刀夺爱的小子。
那天,他们提前埋伏在了一条偏僻的胡同里,等着那刚看完电影的一男一女从这里经过。
果不其然,那小子穿着皮夹克,态度傲慢,一看就是家庭条件不错的样子。
但让罗广盛完全没有想到的是,他这边刚把“皮夹克”的小子揪到一边去。
他那同学竟然把那女的给拉到黑暗角落,去扒人家的裤子,非要生米做成熟饭不可。
“混蛋!我跟你们拼了!”
“皮夹克”极度的愤怒,和女人的尖叫哭泣,让罗广亮一时傻了眼。
结果愣神中,他的下巴着着实实挨了“皮夹克”怒气冲冲的一拳。
破天荒的,竟然吃了个大亏,脑袋差点儿没在灰砖墙上磕裂。
后来同学怎么捅了人,罗广亮根本没看清,只听到一些乱七八糟的声音。
等到他重新恢复意识。
胡同里只剩下他和那个腿上冒血的“皮夹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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