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箱子里,放着珍珠。
掀开竹帘,推开窗。
只要膀胱能撑住,喝多少都没问题。
这时还没有纯度比较高的白酒。
自然是要捡保值的东西带走。
他见到了活生生的薛蟠。
林朝辞笑呵呵的拿着茶杯。
不过,人活着的意义,就是见到新鲜的事物,见到新奇的场景,见到自己以前从没见到过的东西。
千杯不醉,是因为喝的不是二锅头。
薛蟠酒量不高。
从一匹驽马上翻身而下,薛蟠总算是回到了车厢里,摘下斗笠,把蓑衣放在靠近门口的位置,这才坐了下来,从衣袖里拿出几包被黄纸包裹的茶叶,放在了桌子上,不好意思的搓搓手,笑道:“兄弟勿怪,这荒郊野岭的,买不到好茶,我又是个不怎么喝茶的粗人,不知道什么茶合你的胃口,也就每样给你带了两包,都是我妹妹和我娘时常喝的茶,见谅,见谅哈……”
薛蟠顿时就瞪圆了眼睛。
可是,也要看和谁比。
男人嘛,有几个不好酒?
商人,是社会地位最低的。
他喜欢的,就是最好的。
前前后后忙活了半个小时。
用指关节一敲桌。
与贾家相比,薛家就是商。
比如说,出门在外,只能穿麻布材质的衣服,别管你有多少锦缎丝绸,就是不让你穿出去。
薛蟠还没认清“拳等于权”的现实,不过,这也和他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有关,一个已经定型的三观,从来就不是那么容易更改的,故此,林朝辞也没跟薛蟠解释,望着薛蟠好似找到了答案后,穿上蓑衣,戴上斗笠,风风火火离去的背影,哑然失笑着,摇了摇头。
士、农、工、商。
“还是太年轻了啊!”
茶杯里面的茶水顿时消失。
就算娶,也是娶高门大户家的女儿。
林朝辞笑而不语,抿着葡萄酒:“也只能说傻人有傻福吧,对于一名三观成型多年的后宅妇人而言,荣国府贾家,可远比一个有点武力的毛头小子更适合自家的女儿,世人皆求荣华富贵,却没想过,这天下最荣华富贵之人,乃是天子,而天子能享受荣华富贵的原因,也不过是因为他掌握着天下的兵马,哥哥与妈妈的意向相反,究竟来不来见我这个外人,更多的,还是取决于她自己的想法了。”
先给薛蟠面前的茶杯倒上一杯酒。
林朝辞伸了个懒腰。
林朝辞屈起食指。
朱门对朱门,竹门对竹门。
如此想着。
不过,就算被迫卸下了一部分物资,挪出空间,装填金银玉器,损失不小,薛宝钗却也没耍什么小心机,并没把这些东西塞到林朝辞乘坐的马车里。
再扭开瓶盖时,一股酒香就冒了出来。
拿起桌上的小水壶。
“薛兄言重了。”
“你尝过?”
摸摸窗外随车队而行的黑马。
不过……
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宝姐姐……
又有哪个男人是不想见一面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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