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逗比骚气的叶轩聊了会儿天,李烁心情缓解了不少。
打完电话,也才想起来,家里冰箱里也有一些酒水饮料。
他并不需要解暑。
只是前阵子在群里看到过一个作者说喝了酒在微醺的状态下码字效率很快。
反正也码不太出来字,李烁干脆死马当做活马医,尝试一下喝点酒,看在微醺的状态下能不能写出来。
写不出来,今天真的只能断更了。
到时候跟读者们通知一声,要见老丈人和大舅哥们,他们应该能理解。
他来到厨房,打开冰箱,开始挑选。
搬进来的时候,冰箱里就有一些他不认识饮料酒水。
大多都是国外的名字,他也从来没拿出来喝过。
不过现在既然给白沁宁付了生活费,这些可能贵一点的酒水偶尔喝一瓶也可以没有心理负担。
在李烁眼里,自己妻子顶多就是个精英白领,喝的酒水会贵一些,也不可能贵到天价去。
他喝得起。
从冰箱里挑上一瓶叫做schorschbock的啤酒,在橱柜里拿上玻璃杯,便回了房间。
这是冰箱里最大的一瓶,看起来也没其它的酒水包装精致,应该是最便宜的一瓶。
回到房间,李烁坐在电脑桌前,往杯里倒上小半杯酒水,甜美酒香味就散了出来。
端起品尝一口。
这酒味道很独特,入口有一种烟熏味和坚果味,细品还有一丝葡萄干的味道。
李烁是不爱喝这些的,但这一款啤酒却要比他喝过的啤酒都要好喝,也烈。
小半杯酒下肚,胃里就传来一阵灼热,紧绷的神经也开始得到舒缓。
李烁感觉自己放松不少,又没达到喝醉的状态,便没再继续喝,微醺的状态上来,就立刻开始码字。
效果也是出乎他的意料。
在这种思绪都放松下来的状态下,脑速快了,手速自然也跟着提升。
写了一个小时,李烁惊讶的发现他码字速度果然快了很多,从以前状态最佳的时速3000多,到现在一个小时可以写四千字出来。
这可是有些天赋不太强还脑速慢的作者(比如饭桌)一天才能码出来的字数呢。
一小半杯酒下肚,李烁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疯狂码字的同时,不忘两个小时来一杯酒,一直保持在微醺的状态。
而他在这电脑前一坐,就是四五个小时的时间。
为了赶出来稿子,甚至都忘记了去做晚饭吃。
晚上七点多。
白沁宁下班回到家里,客厅的灯竟然没开。
她打开灯,看李烁的鞋还在鞋架上,才确认这家伙没有跑出去鬼混到现在不归家,俏脸刚刚紧绷的神色缓和下来。
来到李烁房间门口,轻轻推开他虚掩的房门,探进去一个脑袋,才看到正坐在电脑面前,聚精会神码字的男人,从她这个角度,正好可以看到李烁俊朗而认真的侧颜,手速也快的吓人。
她暗暗咂舌,心想这闷葫芦不爱说话,码字速度竟然能这么快!
写出来的文章一个月还能挣几万块,就很离谱。
白沁宁没有打断李烁码字。
躺在飘窗上的大圆子刚刚发现主人,高高抬起脑袋,房间的门就被人轻轻合上。
她去了厨房,确认李烁还没吃晚饭,便系上碎花围裙,开始做今天的晚饭。
身为白家的千金大小姐,白沁宁并不是真的十指不沾阳春水。
从小除了学习琴棋书画,烹饪烘焙这些兴趣班也上了不少。
没跟李烁结婚的时候,她闲暇之余也会烹饪一些美食。
当然,白沁宁追求是菜色的漂亮和美观,做出来的味道肯定是不如李烁做的。
她今天已经在片场吃过了,这顿饭是做给李烁的。
从结婚到现在吃了李烁这么多顿饭,他今天没时间,她有心情,就做一顿。
要是下次,就叫帝乐大酒店那边直接送饭菜上门。
把米饭下锅。
从冰箱里挑出晚上需要的食材。
清洗、切块、备菜有条不紊。
她做事向来雷厉风行,在厨房里也不例外。
一个小时不到。
摆盘精的上海青、蒜蓉大虾、炸猪排以及一碗鲜美的西红柿虾滑汤便上了桌。
卸下围裙,去房间里擦了一些护手霜,白沁宁揉着手,走到李烁房间门口,敲门。
“出来吃晚饭。”
李烁刚把耗费五个多小时码出来的稿子发布成功,听到门外传来的声音,愣了一下,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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