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有死人,不能让警察发现,撞过去。”丧彪大声命令道。
孙平安一脚刹车,挂上停车档,转身不屑的瞥了丧彪一眼,探身将后排挂掉的冼查手中的手枪抓起。
而后,开门,下车,右手背在身后,用宽大的身体,遮挡住了手枪。
一名警察开门下了警车,右手按在腰间的枪套上。
“警察!站住别……”
砰!
孙平安抬手就是一枪,准确命中警察的眉心。
“不要!”丧彪大声惊呼。
孙平安对丧彪的话置若罔闻,一枪干掉一人,快速前冲,来到警车旁,冲着警车中坐着的3名警察,快速清空了弹夹。
每一颗子弹,全都是奔着对方的头部去的。
等到弹匣打空,车内4人,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
孙平安这才把手枪别在后腰上,拉开驾驶位车门,挂空档,把车推下了路基,侧翻在了农田中。
而后,把最先干掉的警察尸体拖过去,从侧翻的警车窗户中塞了进去。
脱下这个警察吊在车窗外脚上的袜子,打开油箱盖,点燃袜子,塞了进去。
做完这一切,转身就跑。
上车,挂挡,油门,走人!
等到车子开出去几十米,身后传来了轰的一声巨响,警车就如同是一团火炬一样,在爆炸声中,熊熊燃烧起来。
“撞过去?闹呢?这可是牧马人,胖爷我还是头一次开这么好的车,磕了碰了,爷会心疼的。”
孙平安就像是抚摸爱人的肌肤一般,温柔的摸着方向盘。
丧彪看着熊熊燃烧的警车。
又看了看自己身边仰着头,脖子上一道深可见骨的刀口,已经从喷溅变成潺潺流出鲜血,死的不能再死冼查。
再看了看坐在副驾,双手死死捂着两个刀口的顾明。
只感觉心都在滴血。
这6个,可都是自己精心挑选,跟随他来到大夏,执行插我啊任务的小组成员啊!
这下可好,就是一次测试新人是不是大夏派来的卧底而已,这尼玛,直接搞了个团灭。
要是这胖子再这么搞下去,搞不好,自己要变成光杆司令了啊!
孙平安装作不经意的瞥了一眼倒车镜。
在看到丧彪一副死了亲娘的表情后,孙平安忍不住暗笑不已。
如何让道上老大倚重一个新人?
不是你努力完成了老大交代的每一次任务。
你做得越好,老大只会把你当成一个工具,不断的给你更加困难危险的任务。
就像是在公司、单位上班。
老板、上司最信任的人,绝对不是兢兢业业的老黄牛,而是头脑灵活,手段极多,情商比智商更高者。
你越有能力,上头就越防着你。
你越能干,就会有无数的工作压在你的肩头。
这种事情,屡见不鲜。
孙平安采取的方式是……干掉丧彪的心腹,取而代之。
你丫手底下都没人可用了,不倚重胖爷,你还能倚重谁?
多简单啊!
所以,就算是丧彪没搞这一出来,孙平安都要自己找机会执行自己的计划。
更不要说,丧彪竟然如此配合了。
警察?
胖爷咱就是正儿八经警校毕业的警察啊!
一名警察是真是假,那还不是一眼就看出来了?
警衔是错的。
警服胸口的警号数字多了一个。
枪套不是警队统一配发的。
单手按住枪套的动作,是大米粒警察的标准预拔枪动作。
处处错,能是真警察?
更何况,真当孙平安憋了整整2天才出发,是在补觉吗?
孙玉安的生活习惯,接触过的人,说话的语态,行事风格,动作习惯,他可是记了个透。
而且,他还将江南省所有的警察的容貌、名字、警号,记在了脑袋里。
过目不忘就是这么牛!
这4名假警察,脸和警号只要对不上,那就是假的。
既然是假的,那就是丧彪的手下。
独品犯罪集团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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