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危险的话,秦老师不介意一个人骑在骆驼上,和某帅哥眉来眼去的**,尽情享受本次的‘蜜月旅行’。
可眼下,就在恐怖的沙漠大风暴即将来临时,谁要是让秦老师一个人骑着疯了似的骆驼,她铁定要和谁急:俺一个娇嗲嗲的小妇女,怎么可能驾驭疯骆驼,这不是诚心要俺的命么?
所以,在铁屠喝令高飞和她分开时,她就抢先尖叫着不要一个人骑骆驼。
其实,在骆驼开始疯跑时,高飞就有了要和秦城城分开的想法,因为他也很清楚,俩人共骑一头骆驼,时间一长肯定会掉队的。
在沙漠大风暴中,掉队就意识着死亡。
不过,当铁屠大声吼叫着让他弄走秦城城时,高飞却不想这样做了。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如果真让秦城城单独骑乘一头骆驼——别看她在床上时那样勇猛,可傻瓜也能猜到,跑不了多久,她就能被狂奔的骆驼颠下来,然后被黄沙彻底掩埋,数百乃至上千年后,后人也许就会从这儿挖掘出一具美丽的沙漠干尸了。
高飞略微抬起身子,正要对铁屠喊什么时,却听到怀中的秦城城哭道:“高飞,你说过的,你说过如果我有危险,你就是命不要了,也会来救我的!你说过的——呜呜呜!”
“傻瓜,你胡思乱想什么,我怎么可能会把你抛弃?”
高飞用力搂了一下秦城城的腰肢,抬手对铁屠摆了摆,向他示意自己是不会让秦城城单独骑乘一头骆驼的。
铁屠怒声喝道:“你特么疯了吗?快,快把她弄走!”
铁屠的怒喝声未落,本来平静的就像镜面那样的沙漠中,忽然有一缕缕的细沙仰起,最前面的老哈利,发出了老狼那样的嚎叫:“信风来了,信风来了,胡大要生气了啊!因为有女人啊,女人让胡大要生气了啊!”
沙漠大风暴来临之前,信风来的越快,就证明本次风暴的规模越大。
本来,经验丰富的老哈利在看出天色不妙时,沙漠大风暴还得半个时辰才能来到,他完全可以提前十几分钟,把驼队带到前面古河道的一处破败的神庙内,那样就能安然渡过本次大风暴了。
可是他却没想到,信风会来的这样快,比他预计的要提前了十几分钟!
这样一来,就算他们能及时赶到‘避风港’,也来不及做出避风准备了。
哀嚎了一声后,老哈利半转身看了后面一眼,随即从胯下行囊中掏出一把短匕,高高举起,嘴里吆喝着什么,猛地一刀刺进了骆驼的皮股中。
头驼吃痛受惊,发出一声惊人的狂哞,突然像惊马那样人立而起,两根有力的后腿猛地一蹬地面,就像一支金色的利箭那样,嗖的一声就飞了出去,比刚才狂奔时的速度,最少得快了一倍!
头驼的舍命狂奔,带动了后面的骆驼。
众骆驼齐齐发出了一声哀鸣,扬起四蹄拼命追赶。
这时候,所有的骆驼已经都无法控制,心急如焚的铁屠,唯有扭头大骂了一声什么,随即俯身趴在骆驼上,紧紧的抓住绳子再也不敢乱动。
秦城城虽说当前很怕,但她也听到了老哈利的那句话。
然后,她忽然明白老哈利为什么要多收他们的钱。
同时,也猛地明白铁屠为什么在一开始,就对她抱有敌意了。
原来,在沙漠中有个说法,或者说古老的迷信:胡大是不喜欢外地女人进入他老人家的领地,如果有外地女人进入沙漠深处,他就会生气,会刮大风。
女人,因为身体的原始特征(事关大姨妈),被沙漠中人视为‘污秽’。
当地女子也就罢了,她们是胡大的子民,就犹如爹妈的女儿,就算女儿再不咋样,当父母的也能原谅她们的。
但外地女子却不行了,她们很少有信奉胡大的,进入沙漠深处后,就相当于亵渎了胡大,他老人家才有可能会生气,用大风暴来消灭异教徒……
要说秦城城也够聪明的,从老哈利的话中猜到了这些,也隐隐察觉出,铁屠就算不是土生土长的沙漠居民,可最起码也非常了解这些规矩。
可惜的是,高飞却不知道,要不然的话,他说什么也不会把秦城城带来沙漠的。
等他也明白了这个道理时,却已经晚了,十头骆驼都在玩命狂奔,前面骆驼踢起的黄沙,被风吹在了果露着的肌肤上,生疼。
沙漠大风暴,来了。
刚才贼亮贼亮的太阳,这时候也变成了昏黄的颜色。
但是没用了多久,阳光就越加的朦胧了,看似很远的那条黑线,就像一条张牙舞爪的黑龙那样,咆哮着迅速来到驼队的上空,张嘴就把发着惨淡光芒的太阳一口吞下。
天,忽然就这样毫无征兆的黑了下来,数以亿吨的黄沙,在胡大的指挥下,咆哮着狂扫整个大沙漠。
风头所至,有时候连整座巨大的沙丘,都像长了脚那样四散奔逃。
在内地,如果风速能达到九级左右,就会造成极大的破坏性,民房瓦片被刮走,水桶粗细的树木有可能会被刮断。
但九级大风放在沙漠中——用具无厘头的话来说就是,也太小儿科了,见惯了大风的老哈利和骆驼,也许会把九级风当做胡大赐予的‘凉爽’来看待。
这场能够让老哈利玩命狂奔的风速,已经达到了风速的极限,十二级!
狂风呼啸,几乎把沙漠上所有的黄沙都卷起,带着无坚不摧的力量向西北卷去,卷走了日光,卷走了沙漠,更卷走了高飞前面所有的骆驼影子。
秦城城脸上戴着风镜,如果她愿意,就能‘欣赏’这内地人一辈子也看不到的十二级大风,可她现在却紧闭着双眼,双手紧紧抱着高飞的胳膊,低声的哭泣着。
很多时候,秦老师都觉得她是一具行尸走肉,因为一个阴差阳错的机会,她被迫当着丈夫的面,和现在护着她的男人做……
那种耻辱,让她彻底的堕落,使她深深迷上了被这个男人充实的感觉,仿佛觉得世界上除了被他干之外,就再也没有值得她珍惜的事情了。
包括,她自己的生命。
她不止一次的幻想,也许死了比活着更好!
因为她深深迷恋的这个男人,却有他自己深爱的女人。
也许只有死,才能洗刷她身上的耻辱,才能让她记得她还是一个有尊严的人。
可是,当死亡这么真实的降临时,她却无比的恐惧。
她发现,不管是再怎么舒适的死法,也不如活着。
最起码,在这一刻,她能感受到高飞是在意她的。
要不然的话,高飞为什么会把她抱的这样紧,生怕她会被骆驼颠下去?
正是高飞胳膊上传来的力道,慢慢赶走了秦城城内心的恐惧,使她平静了下来,接着就是一种莫名的兴奋:我不是渴望和他永远在一起吗?既然活着时无法实现这个愿望,那么如果同时死在这场风暴中,也是个很不错的结局呀!
这个想法,让秦城城从兴奋,变为疯狂,继而失去了理智,扭头看向压在后背上的高飞。
因为高飞脸上戴着口罩和风镜,头上还戴着帽子,秦城城根本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也看不清他的眼神,却能从他有力的胳膊中体会到,这个男人正在凭着他一股子坚强的韧劲,咬牙抬手用皮鞭狠狠抽打骆驼,竭力让自己不掉队。
事实上,也正是因为高飞始终在狠力鞭策骆驼,所以才暂时没有掉队。
但相信用不了多久,驮着俩人的这头骆驼,就会被同伴逐渐甩开,独自迷失在茫茫黄沙中。
高飞也很明白这些,知道要想不掉队,要么把秦城城推下去,要么他自己下去。
一直以来,高飞都把秦城城定位在了床伴侣的位置上,也可以为了她而赴汤蹈火,但这并不代表着他爱她。
爱,是一种很奇怪的东东。
有时候,一个女人哪怕对一个男人付出她的所有,也不一定能得到男人的心,就像秦城城和高飞。
而有时候,哪怕一个女人什么都不做,反而总是给男人惹麻烦,可男人还是忘不了她,从而甘心为她做任何事,就像高飞和沈银冰。
高飞承认,他不爱秦城城,只是把她当做了配合默契的床伴侣。
依着高老板现在的身价,和他自身还算不错的小白脸形象,要想找个上乘的床伴侣,那可以说是易如反掌的。
你会为一个不爱,只是享受和她在床上一起疯狂时的女人,去死吗?
相信很多男人都会竖起一根中指,摇摇说:不!
高飞以为,他也是这种男人。
但是,就在眼下他必须把秦城城推下去才能活命的当口,他最终却莫名其妙的选择了——他要跳下骆驼,为秦城城争取活命的机会!
心中腾起这个念头时,高飞心中还在嘟囔:哥们这样犯傻,并不是因为爱她,而是因为是我把她带出来的,那么就得让人家安然回去,这是负责,哥们做人的原则。
心中打定主意后,高飞张嘴深吸了一口气,正要趴在秦城城耳边,大声告诉她要抓紧骆驼,他要跳下去徒步追赶前面的骆驼(秦城城原先骑的那头骆驼,现在已经身轻如燕的跑到老哈利那边了)时,却忽然觉得被她抱着的胳膊上猛地一疼!
秦城城摘下口罩,在他胳膊上狠狠咬了一口。
一口,见血。
胳膊受疼后,高飞下意识的猛地缩回,还没有来得及怒声喝问什么,秦城城却忽然一头向骆驼下面摔去,同时尖声叫道:“高飞,不要管我,也不要忘记我,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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