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打了个哈欠,从口袋中拿出一盒将军,扔了过去。
“切,这点最起码的常识,还用你来告诉我?”
老李接过香烟,撇了撇拿出一颗叼在嘴上,却没有点燃:小王说的不错,这是草料场。如果在这儿发生火灾的话,凭着今晚这场东北风,肯定能把火种刮到西南那边的马廊。
那边马廊中,可养着三十二匹纯种英国赛马。
老李听焦副总(焦恩佐)说过,千万别小看了这几十匹赛马,它们可是价值几千万,比人都金贵呢。
小王笑了笑,无意中扭头时,瞳孔就猛地睁大,全身冰凉。
“小王啊,我听大老刘说,你昨天回家相亲了?你那妞儿怎么样,比得上咱们马廊中那匹大洋马不?哈,哈哈。”
老李猥琐的笑着,转身问小王:“喂,你小子在看什么——啊,啊!”
老李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一簇明晃晃的火苗,从草料场东北方向,忽地蹿了起来,就像一条张牙舞爪的毒蛇那样!
这时候,小王才从极大的震撼中清醒过来,尖声叫道:“火!失火了,失火了!!”
与此同时,老李拿起挂在脖子上的哨子,用力吹了起来。
哨声凄厉,刺人耳膜……
凌晨一点半左右,千佛山医院的特护病房内,一阵急促的铃声,惊醒了陪护床上的沈银冰。
就像有什么预感那样,在手机刚响起时,沈银冰就腾地翻身坐起,抓起了手机。
正在另外一张陪护床上休息的城阳,霍地睁开了眼睛。
沈银冰飞快的接通了电话,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就听到那边传来了人喊马嘶的慌乱声,一个几乎是哭泣的声音,绝望的嘶吼着:“沈总,沈总,跑马场失火了——赛马、马廊那边被大火围住了!”
啪的一声,手机从沈银冰手中滑落,重重摔在了地板上,变成了好几瓣。
城阳马上从床上一跃而下:“沈总,怎么了?”
沈银冰脸色惨白,全身都在剧烈颤抖着,望着城阳闪亮的眸子,喃喃的说:“火,火,火!!”
——
火光冲天。
无数的年轻男女,穿着宽大的胡服,手挽手的在广场上纵情欢舞,围着篝火。
数十堆篝火上面,都架着牛腿、羊腿甚至整只羊。
在篝火的熏烤下,羊腿向外淌着金黄的油脂,每被转动一下,油脂就会滴落在火中,让火焰猛地一高,接着就有洁白的盐巴洒在上面,诱人的香味,随着歌声在广场上空飘扬。
在大殿台阶不远的地方,横向摆放着十几张舒适的藤椅。
每一张藤椅两侧,都站着两个女孩子:一人手中托着一个银盘,上面放着瓜果。另外一个却拿着酒壶,醇香的酒气和肉香混合在一起,给人一种幸福的浑浑欲醉。
藤椅上坐着的不全是王室成员,还有拓拔千钧、和受伤的户和善于等几个武将。
在正冲着大殿门口的一张藤椅上,懒洋洋的坐着个年轻人,他身上盖着一床雪白的羊毛毯,双脚踏在前面一张矮榻上,只要他嘴巴一张,旁边的侍女不是给他一颗葡萄,就是会给他端过酒杯。
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本次抵抗外敌最大的功臣:楼兰王国的驸马,高飞。
而这次已经连续举办两天的篝火晚会,就是为他所举办的。
楼兰王要让驸马见识一下,楼兰人民的热情。
看着欢快的人群,高驸马幸福的叹了口气:眼前这些青年男女的舞蹈,虽说没有现代舞那样热情奔放,吸引人的眼球,但却胜在纯朴自然。
他幸福,也不只是为了能够欣赏到原汁原味的沙漠舞蹈,最重要的是,秦城城、铁屠和叶心伤三人,还有那个摸金校尉老刘,都已经在昨晚安然离开了楼兰。
高驸马再也不用为兄弟、女人的安危操心,可以尽情的享受楼兰人民的热情,当然会感到幸福了。
坐在高飞左侧的那张藤椅上的,是楼兰王。
她脸上依然带着一张模样狰狞的青铜面具,不过那双隐藏在后面的明眸,却不时的看高飞一眼。
楼兰王的左边,坐着的则是小王子莫哥。
现在小王子可根本不敢对高驸马有半点成见,他虽然跋扈,可他却更怕他姐姐:楼兰王的看上的男人,可不是他能招惹的起的。
“生我的长生天啊,养我的祁连山,我愿用鲜花——”
在欢快的歌声中,两个楼兰勇士抬着一头烤好的羊羔,来到了楼兰王面前,单膝跪地唱起了歌:“我尊敬的女王殿下啊,请你享受子民供奉的最美味的羔羊,按照长生天的旨意,带领我们过上更加红火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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