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美是丑?
两百年了,他可还记得她?
他,会不会真的已经娶妻生子了?
想到这,冥汐心中一阵酸涩,唇角也跟着微微弯起,扬起一抹自嘲的笑。
冥汐啊冥汐,你在期待什么?
他娶妻生子不是很正常吗?
两百年前,他亲眼看着火箭射向她,在暗夜殇还没出手救她时,他便消失了。
也就是说,在他看来,她两百年前就是一个死人了。
女人死后,男人能在一年之内不找其他女人,便已经非常难能可贵了。
古往今来,她从没听说过,哪个男人,会花两百年时间,去等一个女人。
如今的他,定是有妻有儿,早就忘了她。
这样也好。
她就快要死了。
他忘了她,就不会有痛。
生与死,本就是两条永远不会有交集的路。
各自走好自己的路便好。
阵法外,御临宸心痛不已。
虽然,此时此刻,冥汐早已满脸血污,但他还是能从她的眼神中,看出她心中所想。
前世今生,她永远都学不会信任他。
就连表情也是如此相似。
他怎么可能另娶她人呢?
从他和汐儿的前世今生中可以推断出:
这个时候的他,正踏遍六界寻找她的下落。
他一边寻她,一边修炼,的确已经拥有了化形的能力。
可一天没有找到她,他便一天不化形。
一年没有找到她,他便一年不化形。
一百年没有找到她,他便一百年不化形。
如果一直都没能找到她,他便永远是一颗大黑球。
没有了她,他化形给谁看?
是美是丑,又有什么意义?
光幕中的冥汐,因为失血过多突然倒下,倒在了被鲜血染红的不知名白色小花上。
花的海洋,血的海洋。
光幕中,到处都是艳丽的红色,仿佛彼岸的曼珠沙华。
生命的颜色,美得惊心动魄。
“哈哈哈哈哈哈!”
得意的狂笑声响彻云霄,在山谷中回荡,久久不散。
两百年了,自从冥汐来到妖界,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舒心过。
长得再美又如何?
修为再高又怎样?
无权无势,还不是只能乖乖受死?
笑够了,她才扭头对蝎子精说:
“挖了她的心,喂狗,然后再将她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割下来,喂秃鹫。我要让她的心和身体永远分开。还有,等她的魂魄离体后,一定要消灭干净知道吗?跟我抢男人?哼!那我就让她魂飞魄散。”
“是!”
蝎子精领命,快步朝冥汐走去。
挖心什么的,他最擅长了。
鲜血浸满指甲的滋味,简直太美妙了。
然而,当他扬起右手,狠狠刺向冥汐的心窝时,她的心口处,突然迸射出万丈金芒。
蝎子精被狠狠地弹飞了出去。
游佩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这分明是妖界至宝护命金珠。
护命金珠,顾名思义,它原本是一颗金光灿灿的珠子。
将金珠碾成粉末吞下后,便会在心口形成一道护命屏障。
生死关头,心口会散发出阵阵金光,阻止外力的伤害。
在金光的作用下,流失的鲜血会得到补充,伤口也会慢慢痊愈。
护命模式一旦开启,外力便再难伤害到这具身体。
这颗护命金珠,一直都在暗夜蜃手里。
如今,它却出现在了冥汐身上。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冥汐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
其实护命金珠的事,冥汐根本就不知道。
是暗夜蜃偷偷在她食物中添加进去的。
可女人往往舍不得怪自己男人,而是把所有怨恨全都撒在了情敌身上。
记住暖酒小说地址:nnn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