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眼恰好看见一只柔荑握着一个晾衣架往晾衣竿上搭,衣架上悬挂着贴身的亵衣,放肆地多瞄一眼,冼耀文收回目光,走回屋里,往烟灰缸里弹了弹烟灰,雪茄叼回嘴上,左手拿起桌上的话筒,右手转动拨号盘拨号。
“陈大状,是我,亚当。”
“亚当?冼?”
“对,是我。”
“喔,亚当,下午好,有什么事吗?”
陈威廉心里有一根冼耀文扎下的刺,听见他的声音,心情不会太愉悦,尽管这是一个大客户。
冼耀文能听出对方声音里的一丝不耐烦,他完全可以理解,如果把双方的角色对调一下,他应该早就派人去干掉对方。
这几天一切正常,没有任何人来骚扰,他估计对方大概是打算利用自己所擅长的法律武器,等拿到单子的尾款,再合计把他装进某个官司里,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没有业务上的事,只是今晚想去夜总会坐一坐,一个人太孤单,想邀请陈大状一同前往。”
陈威廉那边陷入安静良久才发出声音,“哪一个?”
“天宫或者丽池花园,由陈大状决定去哪个。”
“丽池花园,今晚杜月笙会过去给李裁法撑场面。”
“哇哦,陈大状不仅是香港通,原来还是包打听,这个消息你居然都知道?”
“亚当,你会这么说,只能说明你不经常去夜总会,更不清楚丽池花园的现状,不把消息散播出来,杜月笙撑出场面给谁看?”
“嗯哼,陈大状分析的不错,我的确不怎么去夜总会,今天是特意约你过去,仅仅是为了在一个轻松的氛围下和你聊点事,业务上的事。”
“七点。”
“OK。”
打完电话,冼耀文上了天台,融入撸铁的冼耀武几人,做了几组练习。
等出了一身汗,下楼冲个凉,换上一身新西服,拿一条白手绢挽成隆起式花型,塞进胸前的口袋里,稍稍外露一部分,做好爱彼褶型。
从袖扣盒里拣起一个六芒星形袖扣,一个镰刀形袖扣,分别扣在左右手的衬衣袖口上,捏着袖扣拉扯一下,转动调整一下方位,让手臂舒服一点。
对着镜子梳理一下发型,把桌上的大钞、零钞、火柴盒、雪茄、一黑一白两支英雄钢笔,一一放在最适合它们的口袋里。
打开一个首饰盒,从里面拿出两条祖母绿宝石项链,在伦敦的时候买的,价格不贵,但经过他的细心挑选,不是懂行的细心辨认,完全可以冒充帝王绿翡翠。
带上两条,或许会用得到。
收拾妥帖,又拿一条手绢,叠成四方块放在裤兜里。
顺着楼梯下楼,打开楼道门时,正好撞见莲步姗姗的邓波儿,臀部扭动的幅度有点夸张。
刚开始浸淫服饰行业的冼耀文第一反应没往故作姿态上想,而是把目光对向了邓波儿身上旗袍的下摆,果然见长衫的下摆是收紧的,侧衩低开。
这种设计属不切实际,步子迈不开,走起路来非常别扭,但有一个非常突出的优点,穿这种旗袍走路,臀部自然而然会以最优美的幅度摆动。
冼耀文甚是奇怪,也不知邓波儿这身旗袍是谁剪的,和当下流行的简约主义一点都不搭啊。
“旗袍”,一种时代进步的象征,起源于“五四运动”之时,女学生穿着男性长袍参与游行,随之这种穿衣方式流行开来,几次改良,使长袍更具有女性特征,时人便称这些女袍为长衫。
北方之流行席卷南方,长衫落进上海姨太太和裁缝的眼里,双方灵感一碰撞,又经屁股歪到粪坑里的文人一掺和,把长衫和旗人之袍联系在一起,故取名为旗袍,上海裁缝用他们的巧手打开一个海派旗袍的流派,往贴身和突出身体曲线的方向一骑绝尘,彻底坐实旗袍“进步”之立意。
旗袍是进步的象征,但在香港还处于与下摆长度、开衩高度较劲的阶段,主流还是以宽松为主,穿着运动不行,但也不至于影响行走,邓波儿身上这一身进步的速度实在太快了。
正想打招呼,冼耀文又看见了邓波儿身后走过来的苏丽珍,她身上就穿着当下流行的旗袍样式,纯正的蓝色上乘面料,没有花色,只有深蓝色的绲边和盘扣进行点缀,下摆在膝下一吋,女教师和女学生穿着也不会辱没身份。
“邓小姐、楚太太。”
邓波儿看到冼耀文身上的穿着,瞬时打趣道:“哎呀,房东,穿这么靓仔,去约会呀?”
冼耀文走下楼梯,站在两女面前,对邓波儿笑道:“邓小姐,自从你住到这里,我们还是第一次巧遇,不然你就该知道我天天这样穿。”
说是房东与房客,且住在一个屋檐下,但冼耀文还是第一次和房客在楼道里面对面撞见。
“正常啦,我上夜班的嘛,房东,不同你讲了,我赶着开工。”邓波儿摆摆手,说道:“走先。”
“慢走。”回应一句,冼耀文看一眼苏丽珍手里的组合式搪瓷饭盆,把目光移到对方脸上,说道:“楚太太,去买饭?”
“是啊,去生记买油渣面。”苏丽珍淡淡地回道。
“哦,你先走。”
苏丽珍道一声谢,迈步往楼下走去。
等苏丽珍下了五六级台阶,冼耀文才跟上。
晚饭还是去常去的得云大茶楼解决,点单依然是叫林醒良,只是这次,冼耀文没急着点单,而是对林醒良说道:“良仔,明天你休息?”
“是的,明天我轮休。”
“喔,有安排吗?”
“没安排,在家睡个懒觉。”林醒良心中一喜,暗道有大生意。
“没安排不如帮我个忙,同我一起去英京吃鱼翅席,想吃好久了,一个人又怕浪费,两个人可以吃多点。”
林醒良心中一惊,一出手就是一百五十元的鱼翅席,这是要办多大的事,是我能办的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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