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章 林枫要跳舞?(1 / 1)

别看刘诗曼前世红极一时,但是她的出身却是舞蹈专业,曾经的梦想也是做一名舞蹈老师。

林枫在还没有穿越过来的时候,就很喜欢刘诗曼,所以对她的一些经历有些了解。

现在,林枫要拍一下《BillieJean》的MV,太空步这么经典的舞蹈,当然要原汁原味的搭配上去。

林枫虽然对自己的舞蹈技能有了足够的信心,但是怎样才能完美的呈现在MV里面,他并没有多少经验。

如果能够让一个专业的人在旁边指导一下,或许能取得更好的成果。

林枫虽然只是抱着一个简单的心思,但是他的话还是把旁边的刘诗曼和刘晓山等人给吓了一跳。

林枫说什么?

他说他要跳舞?

林枫可是自从出道以来,从来都没有跳过舞的啊,他的每一次表演,基本上都是都是安静的演唱,甚至连伴舞也从来都没有过。

哦,对了,要是这么说也不全是正确的。

林枫至少还跳过一次舞。

就是那一首已经风靡了整个东方的《小橙子》。

不仅仅是神曲,就连当时林枫和夕夕跳的舞蹈,都已经成为了广场舞大妈们的最爱。

晚饭后出去散步,你就会听见《小橙子》在嘹亮的唱着,同时伴随的还有那有些喜庆的舞蹈。

可是,那舞蹈虽然很好看,可是很简单啊。

基本上学一学都能跳。

和那些南国南国们动不动就甩胳膊甩腿的劲舞比起来,还是差的不少。

难不成,今天林枫要拍的MV就是《小橙子》?

林枫说完,看到刘诗曼只是呆呆的站着,一拍脑袋说道:“呵呵,我忘了,你是不是有个MV很着急,这样吧,先拍你的,再拍我的好了。对了,说一句,千万不能把我在这里的事情说出去,要保密的哦。”

刘诗曼没有想到此刻林枫还是把她放在了第一位,心下一阵感动,连连摆手说道:“不不不,还是先拍老师您的吧,我那个不着急,真的。”

“好了,就别推辞了。那个,哥几个没有意见吧?”林枫笑着转头看向刘晓山。

刚刚他在门口的时候,把发生的事情都听在了耳中,知道刘诗曼现在的确很着急,就不如送个顺水人情。

《仙剑3》很快就要开拍了,到时候,刘诗曼这个角色,绝对是必不可少的一个。

林枫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到刘诗曼,既然遇上了,那就先搞好关系,到时候,林枫再想个办法把刘诗曼挖过来。

对于这种以后会大红大紫的漂亮女生,如果不能收在自己麾下的话,那可真是太对不起自己这个穿越回来的身份。

林枫想要的可是打造一艘娱乐航母,光凭他一个人是不行的,必须要招揽到很多的明星。

而林枫,有那种捧红任何一个人的能力。

“当然没问题,那就先委屈林老师稍微等一下了。”刘晓山看到林枫都这么说了,也乐的做一个顺水人情。

本来嘛,他们就是上面指定的林枫暂时御用的团队,要是林枫直接下命令,他们也只能听从。

但是林枫从一出现到现在,就没有一点架子,和自己这帮人也是哥们相称,这让刘晓山等人对他的印象一下子好了太多。

毕竟,像是林枫这么火的人,脾气又如此之好,在娱乐圈内算是不多了。

有些明星在人前看上去一副平易近人的样子,但是背后耍大牌,指使这个指使那个干活,看不起人的比比皆是。

既然都这么说了,刘诗曼也不好再推辞,红着脸笑道:“那就谢谢林老师了,我这边很快,耽误不了您多长时间的。”

刘诗曼本来就漂亮,这一笑顿时有点倾国倾城的滋味,林枫看的一愣,想起这丫头要是穿起古装的时候,不知道还要迷上多少人呢。

这个世界上,既然他先遇到了刘诗曼,就绝对不会让她嫁给比自己大好多岁的四爷了。

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林枫喜欢美女,也是应该的。

当然,林枫绝对不会用强迫的手段。

只是更多的时候,美女更会喜欢上林枫。

刘晓山让下属给这刘诗曼去了,他在这边专门陪着林枫。

“哥,坐这里。哥喝点水。”刘晓山很是殷勤的让林枫坐下休息,亲自倒上了一杯茶。

林枫喝了一口,苦中带甘,还不错。

“哥,你是不是喜欢上那个刘诗曼了?”刘晓山忽然挤眉弄眼的说道。

原来,刚刚林枫稍微一走神的样子被他看到了,所以才如此问道。

林枫一眯缝眼:“什么意思?”

刘诗曼那种美女,林枫当然会喜欢,但是现阶段也仅仅就是喜欢而已。

“哥,你要是喜欢,我就帮你弄到手呗,这妮子虽然来的时间不长,但是打她主意的色狼可是不少。”刘晓山讨好的说道。

这是一个向林枫献殷勤的绝好机会,刘晓山可不想错过。

一是林枫的名气摆在那里呢,二是因为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但是林枫是老板王宗亲自交代下来必须要好好配合的人,刘晓山用脚指头都能想出来,林枫和老板王宗的关系绝对不一般。

讨好林枫,其实就是在讨好老板一样。

“呵呵,你觉得刘诗曼会看上那些苍蝇?”林枫笑道,然后悠悠然说道:“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强扭的瓜虽然可以吃,但是不甜!”

他要是真的想得到刘诗曼,完全可以让刘诗曼追自己,哪里用得着林枫却费这个心思。

刘晓山听的一愣一愣的,旋即看向林枫的眼光里都是崇拜之情!

现在的林枫在他眼里,只可以用一个字来形容,牛!两个字:真牛!

都说林枫出口成章,今天刘晓山算是见识到了。

听听,人家说的这话,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不但折合押韵,而且短短两句话里面,似乎带了至高的人生哲理,让刘晓山这么一个庸俗的人听了,都感到回味无穷。

怪不得那么多女孩子疯了一般的爱上林枫,不说这张帅到了极点的面孔,就这一首诗出来,也能让那些人疯狂尖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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