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枪与枪(1 / 1)

北坊虽然是缈城最大的集市,但是都以底层百姓为主。这些底层百姓定然是没有闲钱让自己的儿女练武的,因此,偌大的北坊,连一家正经的武器铺都没有。

无奈之下,龙时和惊梳苒只得前往东坊。

东坊明显比北坊要高档了许多,这边虽然大部分也是平头百姓的店铺,但是街上行走的人群中却不乏有身着华服,一看便知是富庶之家的子弟。

但是龙时很快也意识到一个问题:逐渐开始有人将视线转向他们这边。龙时知道,这些视线显然不是奔着自己而来,而是自己身旁的这位蓝衣少女。

为了能够不那么引人注目,惊梳苒身上穿的并不是龙时第一次见她时穿的衣物,而是一身更贴近漠国女子风格的蔚蓝色长裙。可即便如此,她那十分出众的长相和不一般的仪态,在人群中依旧显得鹤立鸡群。

这样的女子在平头百姓的眼里定然是高不可攀。因此,在北坊反倒是很少有人用如此具有侵略性的目光看向她,但是在东坊,街上有不少大家的少爷,其中难免有想要娶妻纳妾者,他们自然是不会像那些底层百姓一般忌讳。

但惊梳苒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她只顾着寻找店铺,想要快点完成此事,然后找一个安静的地方练习御气。

于是龙时的脚步加快了,惊梳苒的步伐也跟着加快了。

可龙时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他们的去路被一个高头大马的壮汉拦住了。

这壮汉身着一件黑衣,像是某家大少爷出门会携行的保镖,腰间佩了把大刀,立在二人面前,如同一堵墙。

龙时并不矮,十五岁的他,身长已接近七尺,可仍旧比面前这个壮汉矮了半个头。

“这位姑娘,我们家少爷有请。”那壮汉没有理睬龙时,因为在他看来龙时衣着实在过于朴素,定然是个没什么身份地位的草民。

惊梳苒并没有答话,对于这类在大街上随意拦人去路,横行霸道的人,她从来不屑于攀谈。

龙时感觉到,她掌中已经开始汇聚起一股气力。他心中只道一声不妙,赶忙上前,挡在惊梳苒和壮汉两人中间。

“大叔,在街上随意拦人,实在是不妥吧?”

“我们家少爷要找人,与你何干?一边去。”那壮汉大手拍在龙时肩上,想要把他推开,但却发现,这个少年似乎并不像他想得那样弱不禁风。

在一番用力后,龙时的身形依旧是纹丝不动。

也是个练家子,那壮汉意识到。

“我看人家姑娘并没有要答应意思,我想贵少爷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不想落得个流氓的‘美’名,最好还是让开。”龙时站直了,像是一棵笔挺笔挺的树。

“刘叔,我来说。”一个稚嫩的声音从那壮汉身后传来,壮汉随即让开。

二人这才发现,原来那壮汉口中的少爷,只是个看上去不过十岁的小孩。

他抬起头看着龙时和他身后的惊梳苒,“爹说过,我们何家的男子,看到喜欢的女人就要死死抓住不放,要不然她被人抢走,会要后悔一辈子。”

看到原来是这么小的一个孩子,龙时有点意外。

而此时,身后的惊梳苒也显然和龙时一样诧异。

“小少爷,”龙时蹲下身来,拍了拍这小孩的肩膀,“那你肯定没有认真听你父亲说的话,他一定说过,这件事情,也要问问女孩子是不是同样喜欢你才行。”

“她会喜欢我的。”那小少爷很认真的说,“我会好好练武,好好读书,当上大将军。到时候,我要娶她为妻,让她为我生好多……”

感受到身后开始传来一阵寒意,龙时赶忙打断了小孩,“小少爷,话可不能乱说,这样姐姐会不高兴的。如果你以后想找一个和这位姐姐一样的女孩子做妻子,那现在可不应该在街上来乱逛,而是要像你刚才说的那样,努力练武读书,当上大将军才行。”

“有道理……”那小少爷恍然大悟般的点点头,“刘叔,我们回去吧,现在开始我就要努力,不能像大哥二哥一样天天在外面玩,我得像爹爹一样,做一个大将军。”

“好,不愧是我家少爷!未来我何家,当真得靠三少爷撑起来。”壮汉高兴地点点头,当即就拉起小少爷的手离开。

可刚走两步,那小少爷像是想起什么事,又折返回来,看着惊梳苒,“那你要等我长大,不准先嫁人哦。”

随后才又风风火火地走开。

龙时感到身后的寒意缓和了些,才转过身,“惊姑娘,你还好吗?”

“童言妄语罢了。”惊梳苒的眼神中还留有一丝淡淡的怒意。

龙时能够猜到,她在瑞辰那边定然是被好好保护的,这样的冒犯想来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我们漠国的民风是有些剽悍的。”对此,他只能这般解释。

她的眼神渐渐恢复了平静,“无妨,刚才还是多亏了龙公子,否则我恐怕已经出手了……”

她的表情有些低落,似是自责。

“举手之劳,无需记挂在心。”龙时道,他指了指前方,“武器店就在前面了。”

两人快步走入了武器店,在店里四处查看起来。最后,龙时在一杆银白色的枪面前停了下来。

“客官好眼光,这可是用东域那边的上好铁树木做成的木枪,十分耐用。”那店主赶忙走上来介绍道。

穹隆人口中的东域,就是万霓,穹隆人去往万霓的法子只有一种,那就是骑乘梁国特有的一种名为“狼驹鹰”的巨型禽类飞过两地之间的巨大裂谷。

但驯化这种巨大猛禽已是件难事,而大多数的狼驹鹰也没法一口气飞过千丈宽的裂谷,因而自古以来,从万霓而来的物产都非常珍贵。

“铁树木质地坚韧,用来做木枪的确是再适合不过了。只是店主是如何得到这铁树木的?”龙时好奇的问道。

那店主被这么一问,顿时兴奋起来,眼里冒出一股自豪感来,“客官问得好,小人不才,年轻时去过梁国,有幸坐过那‘狼驹鹰’飞至东域。这铁树木,就是当年我从东域取来的种子长成的。”

“原来如此,店主阅历不俗,令人佩服。”龙时向店主恭敬地抱拳,又道,“只是,我看着枪上已经积灰,这一杆好枪,为何却无人买去?”

“唉~客官有所不知,铁树木其材质其实比漠国的黑檀木、红杉木更为坚硬。可惜我漠国无人识货,因而才在店内久久无法卖出。”

“那好,这杆枪,我愿意买下。”龙时道。

“难得碰到一个识货的主,既然这枪与客官有缘,便以半价,四十两银子出给您了。”

“你看中这杆枪了?”听到了龙时和店主的聊天声,惊梳苒也走了过来,问道。

“我和这杆枪很有缘,进店的第一眼就看到了它。”龙时说到。龙时虽这么说,不过他被这杆枪吸引的原因并不在它那独特的材质,而是那银白的枪身,让他感到说不出的亲切。

“看上去的确很适合你。”惊梳苒意味深长地说道。

“你觉得是和我的白发很配吗?”龙时自嘲一般的问道,因为在他看来,满头白发,是那“白化病”谣言的起因,终归不是什么好的象征。

但他又突然意识到,惊梳苒在看到自己这异常的发色,居然一点惊讶的表情都没有,甚至一点都不好奇——就像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对于龙时这一问,惊梳苒只是静默着,没有回答。

直到她将钱付给店主,两人已经走出店铺,她才兀然道,“它与那杆枪有一分相似。”

龙时想了想,“你说的是玉烛王用的流魂龙魄枪么?所以,你到见过?”

“没有。只有玉烛王能够驾驭得了那杆枪,因而玉烛王驾崩后,那把枪也一同被安置在了玉烛王的衣冠冢——白冢中。无主的流魂龙魄枪会释放强烈的龙息,对魂魄震慑极大,因此,白冢周围都变为了一片无人之境,自然也就没什么人见到过了。”

“那你又为何会觉得眼前这杆枪与那流魂龙魄枪很像?”龙时问。

“因为爷爷和我说过,而且描述的非常详细。”惊梳苒道。

“看来,老师见过那杆枪了。”龙时若有所思道。

“也许吧……”惊梳苒说这句话时有些迟疑,她转了个话题,道:“龙公子,其实玉烛王即位之后就很少它了。”

“合乎情理。虽说玉烛王常常御驾亲征,但他并不是一个穷兵黩武的君王。”龙时看了看手中的银白长枪,说到。

“倒不如说是完全相反。他在位二十年间,瑞辰动过的干戈屈指可数。放在旧朝商羿,可以说是难以想象的。”惊梳苒说着,转过头来看着他,眼神中多了一分龙时看不透的情感,“从这一点上来看,你和他很像呢。”

龙时没有否认惊梳苒。也许是怕麻烦,也许是真的不想伤人,或者两者都有,他虽然刻苦练武,但是他向来是不喜欢轻易动武。

不过对于这突如其来的比较,龙时有些意外,他自惭形秽地笑了笑,道:“和玉烛王相比吗?那我还真是三生有幸啊……”

龙时偏了偏头,才发现这个女孩脸上居然也有一个淡淡的笑。这个表情,在她的脸上显现出来,让龙时感到有些陌生。

但他必须得承认,她的笑是很美的。

或许他还体会不到什么是“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 但惊梳苒的这一笑,确实足够消解两人之间的误会了。

龙时想,从这一刻起,他们应该真的算是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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