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这世界上,有人拿着一把刀杀丧尸的速度能超过其余人开枪,这一定是一个笑话。
但当所谓的笑话被亲眼目睹,笑容将被彻底隐去。
即便不想承认,但事实,确实如此。
由张千弦开路,比他们所有人加起来开路,还快!
每个人都像是被沉默了一般。
那个红衣,就这样走在最前!
张千弦的年纪大家都清楚,高二的学生,基本九成还需要遵守防沉迷的年纪。
十七八的岁数,果真是风华正茂啊。
一直以来,众人都是看张千弦战斗。
丝滑,流畅,碾压。
这些词就像是代名词,让所有人心里隐隐升起丧尸不过如此的错觉。
但亲自对上之后,留给大家的是认清世界的参差!
人和人不一样。
真不是有手就行。
一开始,还有人不理解,明明张千弦都将许多事情的决定权交给楚云,楚云为什么还对张千弦那么看重和尊敬。
但亲自踏上战场,这个问题得到了解答。
实力!
纯粹的实力!
楚云为什么尊敬张千弦?
很简单。
张千弦能打!
不是谁上都行,真的不是。
张千弦的战力,就像是世界上独一份的存在。
如果丧尸带来无尽绝望,将这个世界拉入永夜,那么,始终会有一抹撕破永夜的红,带来生机!
不客气的说,一开始很多人不能理解张千弦为什么穿着一身红,无比骚包。
配上那张精致的脸,大部分人下意识都会觉得张千弦是个花瓶。
但渐渐的,大家发现了。
末世缺水,衣服普遍脏。
而能干干净净的人说终结末世,才有信服力!
与众不同者,自会引领他人!
“男生穿红色,其实也挺好看的。”
有人喃喃说道,好多听到的人,看着那抹红色,也是给予赞同。
有时候在非常烂的世道,确实需要一些鲜艳的颜色。
楚云见众人看到丧尸的残肢断臂已经不像一开始那般排斥惊恐,就知道自己练兵过程,还是有效的。
视线落在张千弦身上,这次张千弦甚至都没有拿出他的长槊,只是一把打磨锐利的长刀。
对于张千弦身手的来临,楚云一直疑惑。
很强,没错,但并不是毫无章法。
他从哪学的呢?
“诸位,这就是这个世道最合适生存的身手。”
楚云看着众人,淡淡说道,“如果大家向往独居,这样的身手是底线,但不是每个人都是张千弦,杀了几十只丧尸,身上连血都没沾上!”
楚云视线扫过众人,大部分人脸上都是受挫。
由自己人带来实力差异的挫折,只要适当,可有奇效!
楚云走在人群之中,就仿佛彻底融入其中一般,如果不仔细看,甚至发现不了楚云。
“张千弦这种人,终究是少数,那作为大部分的诸位,应该怎么做呢?”
楚云问道,无人回答。
这不是楚云没有了威严,而是所有人在思考答案。
这很棒。
人有脑子就应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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