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五章 尸体(1 / 1)

相比较于炼尸案来说,光蛋村的事情似乎要更为直观一些,毕竟已经对于这次尸祸的判定是有基础的,但从我所经历的那些事件来看,也不能因为丢鸡丢鸭什么的就能肯定,包括村民二傻子被吸干了血。

吃动物,能吸血的东西很多,并不说明一定就是僵尸干的。

冯裤子也同意我的看法,办案子嘛,就得用广义的眼光去看待事情。

坐着车从县公路换到乡间大路又从乡间大路换到村道的泥巴路,前后折腾了得有两三个小时才来到光蛋村,去之前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当我看到眼前的光蛋村村貌时,就连我这种土生土长的农村娃都忍不住直摇头,太穷了。

住的倒是也算集中,可一眼望去连个小二楼都看不着。

车子只能在村头的小学操场停下,因为里面的道儿实在太窄开不进去。

下车后,刚好听到小学里传来了打铃声,一耳朵就能听出来是那种手摇的铃铛,着实有些亲切,所以就在车子旁边楞了一会儿神。

冯裤子也没打搅我,陪着我靠在车边,望着破旧的校门里二三十个心情愉悦,带着红领巾的小学生走了出来,有些怯生生的靠在墙角望着我们,嬉闹打闹着,不禁就想起了小时候的自己。

那时候的我应该就是这样吧。

因为来的匆忙,并没有买些糖果之类的东西,所以在校门外与那些怀着好奇心打量着我们的小孩子们挥了挥手,就跟着冯裤子离开了。

走在路上,冯裤子忍不住感叹道:咱那时候念小学,可比现在学生多多了,你看现在介小学,才统共才二三十学生。

我说是啊,我上小学那会儿学生也多,现在确实越来越少了,村里有钱的都送城里念书,我们村小都撤了。

我跟冯裤子俩就这个话题掰扯了一路,来到了一户带院子的砖瓦房前,因为院门没关,所以一眼就瞧见院子里围了好些人正围着温老说着什么,轰轰闹闹的。

我诧异的朝旁边的冯裤子看了一眼,他颇为有些无奈的说:八成是村里的村民过来瞎打听凑热闹了。

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跟冯裤子俩一前一后的进了院子。

刚进院子,才看清楚,被围的除了温老以外还有三个警察,两男一女。女的眼睛很大,长的还挺漂亮的。另外两男的一高胖白跟郭冬临似的,另外一矮瘦黑神似宋小宝。这三警察凑一起,还真有些另类。

走到跟前,才听清楚众人在追问二傻子的事情,其中一个干巴瘦的小老头应该是村长,将众人给哄散后,温老等人才算见到我。

温老对于给我的这么一个开场报以无奈的苦笑,经过介绍得知,高胖白还真姓郭,只不过不是叫郭冬临,这里简单点后面就称呼他为老郭,大眼睛妹子叫冯爽,人长的一看就特别清爽。那神似宋小宝的矮瘦黑叫巴扎黑,是个少数民族人,这名字配上他那长相外形我差点笑屁了。

巴扎黑看到我那副想笑不敢笑的样儿,小三角眼略有些尴尬,邪性的朝我龇着牙笑着说:这小领导别憋着,憋出毛病出来了。

冯爽听了在旁边偷笑,老郭看上去倒是个老实巴交的人,谈吐中能看出来,比较本分。

三人都是余江县局调来协助我们一起查案子的,所以以后也算是战友了,开开玩笑啥的倒没什么,关系倒是要处理好,所以对于巴扎黑的话,我也没去计较。

因为来前没吃饭,时间点儿上又赶上了下午,村长冯得全老爷子让家里给张罗了些饭菜,搞得我都有些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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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村里虽然贫苦,但是胜在淳朴,老爷子尽量把好的东西都端上来给我们吃。

因为下午要去验尸,所以大家也没喝酒。

吃过饭以后,跟着温老等人就来到了二傻子家。

尸体之前县局的法医给检查过,死因是大量失血导致器官衰竭。

当我们一行人来到二傻子家时,尸体还躺在棺材里,只不过因为已经死了好几天,又因为案子没破,不给下葬,所以暂时停放在后面的废气已久的牛棚里。

这倒是让我有些不解,老郭的话点透了我,说是二傻子的家人不让尸体出村,说是怕给解剖了,人就算死了也要留给全尸。

我说这倒是可以理解,只是就算现在这种天气,尸体在外面也不好放太久,其实我是想说如果真的是被僵尸咬死的,会不会发生尸变。

冯爽等人并没有听出来我的话,温老跟冯裤子肯定是听出来的,温老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没事儿,我就明白,尸体上面他们一定是做过防尸变的手脚了。

二傻子家的人对于我们这些人似乎相当厌恶,好在村长冯老爹在村里德高望重,加上我们这些还是官家人,他们也不敢多说什么。

在众人的帮忙下,将尸体从棺材里取出,失去血液的尸体是不会出现尸斑的,不过从尸体的僵硬成度上倒是能分辨出死亡时间不会超过七天,应该是在五天左右。

尸体面色惨白,表情狰狞,唇口发黑,眼圈深陷发乌,十指指尖发黑,看来之前确实尸变过,应该是被温老跟冯裤子紧急处理了。

巴扎黑见我盯着尸体看半天,恍然想到了什么,对着旁边的冯爽小声肺腑道:这小领导是不是忘了带尸检工具了?在这傻看着?

冯爽有些尴尬的看了我一眼,让他别胡说。

温老跟冯裤子相视一笑,我也没解释,横腰就跨坐在二傻子尸体上对尸体进行摸骨,旁边的众人顿时大惊失色,确是被我口中报出的一番数据所止住了询问。

尸检过后,我的神情有些凝重,这尸体体内的血完全被吸干了,而且整个身体上就脖子上有两排牙印,伤口的撕裂痕迹很大,几乎咬掉半个脖子。而且从血液的丢失成度上来看,这个吸血的东西气力很大,几乎是一口气就把血给吸干了,由此可见,这个僵尸比之刘半仙的档次要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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