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枪机,比他们都厚,枪管也比他们的厚,这就是我们56式好用的秘密!
在那个一代强兵一代王的年代,56式,可以说奠定了我们国家当时的战备基础。
在那个时代,我们的战士,随便拉出来一个都是兵王。
最著名的就是对印反击战。
我们三名战士,手持56式自动步枪,就干掉了敌人一个连的兵力。
那一战,我们打出了国威!
那一战,我们打出了气势!
我们让整个世界都看到,什么叫做华国的兵!
我们的兵很强,人均兵王,只用56式,就把狂妄自大的“阿三”们给打懵了!
看着手里这把56式原版,说实话,我是真喜欢啊。
这把枪,虽然在叛军的手里经历了多年的风雨,但它依然好用。
轻轻的拉动枪栓,那丝滑的感觉,就像在抚摸少女的大腿。
只可惜,我是个狙击手,我也不太喜欢AK类步枪。
看看朵拉手里破破烂烂的AK,那是个芬兰货,我笑着,把手里的56式递到了她的面前。
“嘿,朵拉,把你的枪换了吧,用这把。”
“这是我们国家的56式自动步枪,嗯……你就把它当AK吧,它可比你的枪厉害多了!”
我笑着,嘴角上扬,脸上不自觉地浮现出一丝骄傲。
朵拉呆呆的看着我,她试探性的接过我的枪。
朵拉在试枪。
砰砰砰,三声枪响,一百二十米之外,子弹全打在了一棵树上!
朵拉愣住了,震耳的枪声,吓得远处扒衣服的索巴尼大骂。
朵拉有点惊讶,56式的弹道出奇的准。
这把历经了风雨的步枪,百米之内,它的两个着弹点,是可以打在同一个点上的!
“天呀,姆纳西,我太喜欢这把枪了!”
“它……它好准,而且开枪的感觉很不一样!”
朵拉一脸惊喜,眼里冒着小星星。
宾铁不屑的撇嘴,他在整理子弹。
对于宾铁这种家伙来说,他们这种憨货,是玩惯了重机枪的。
在一名重机枪手的眼里,什么步枪,什么AK,通通都是垃圾。
他们只喜欢大个的,火力猛的,能一枪把人打碎的那种!
“1167发子弹,6枚手榴弹,看来这次去开普多,我们的弹药充足了。”
宾铁笑着,看了看叛军们的车。
那些车也是烧柴油的,宾铁又提起了我们车里的塑料桶,他要去抽柴油,他很怕我们的柴油不够用。
对于这小子如此勤俭持家,我很开心啊。
宾铁回来了,这是天大的好事,我和老杰克终于不用那么累了。
远处的地面上,被打死的叛军横七竖八的躺着,那场景有点恐怖,很多人都被宾铁的重机枪打碎了。
索巴尼在认真的挑选衣服,他看到了地上那些人头。
我不知道索巴尼认不认识那些家伙,他低头沉默没有说话。
许久之后,索巴尼叹了一口气。
这个在我们眼里好笑滑稽的家伙,他竟然收集起了地上一颗颗的人头。
不管是男人的,女人的,老人的,小孩的,他都表情哀伤的,将它们丢到了燃烧的卡车中。
“但愿你们来世能回归大山的怀抱,如果有可能……下辈子,不要再非洲出生了!”
索巴尼叹息着,还默默的擦了擦眼泪。
我好奇的看着索巴尼,其实我挺喜欢这个不靠谱的家伙的。
索巴尼虽然胆小,虽然他有时候很滑稽,但他心地善良,是个好人。
就像那次我们在比斯尔小镇,我和曼巴克打仗,我被包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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