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了糖葫芦,袖子里那串就留着好了,毕竟钱是石柔出的,回去送给她,至于宝瓶姐姐那份,明儿她自己出钱好了。
江湖人行事,就是如此豪爽。
裴钱挥了一通行山杖,瞥见远远躲开的那条土狗,一瞪眼,土狗立即夹着尾巴跑到她身边趴着。
裴钱蹲下身,一把抓住它的嘴,怒道:“小老弟,你怎么回事,个儿这么矮,你是矮冬瓜吗?丢不丢人?嗯?开口说话!”
它莫名其妙得了一桩大福缘,实则早已成精,本该在龙泉郡西边大山乱窜、好似撵山的土狗一动不动,眼神中充满了委屈和哀怨。
它如今开窍通灵,靠山又是龙泉剑宗,在西边群山之中,也算一头谁都不会招惹的山水精怪了,可是距离开口人言与化为人形,其实还差了些道行。
裴钱使劲攥着土狗嘴巴不松手,她瞪大眼睛,“不说话就是不服气喽?谁给你的狗胆?!”
它一动不敢动。
裴钱手腕一拧,狗头跟着扭转起来,土狗立即呜咽起来,裴钱气呼呼道:“说,是不是又背着我去欺负小镇上的大白鹅了?不然为何我只要每次带上你,它们见着了就跑?你知不知道,什么叫拳高莫出?!气死我了,跟着我混了这么久江湖,半点不学好。”
那条土狗估计想死的心都有了。
当年是谁骑着一只大白鹅在小巷子乱窜?
裴钱好不容易放过了土狗,松开手,站起身,拍拍手,突然她使劲眨了眨眼睛,伸手揉着。
上次在骑龙巷吃过师父递过来的那颗珠子后,就经常这样,双眼发酸,倒是不疼,就是有些心烦,害她好几次抄书的时候,一个眨眼,笔画就歪斜了,没写得工整,就得重新写过,这是师父为数不多的规矩之一,她一直照做,哪怕如今已经没人管她的抄书了。
而且她偶尔望向写满字的纸面,总觉得有些字会动,只是当她定睛一看,又很正常,一个一个字规规矩矩躺在纸上。
裴钱打算借着之后带宝瓶姐姐去落魄山的机会,问一问成天在山上游手好闲的朱老厨子,反正他什么都懂,实在不行,就问问山神老爷魏檗,再不行,唉,就只能去竹楼二楼那座龙潭虎穴,请教那个一言不合就要教她拳法的老先生了,老先生不就是仗着岁数大,气力比师父多几斤几两而已,懂什么拳法?能有她师父懂吗?老头儿懂个屁嘞!
裴钱开始大摇大摆走向小镇,仰着脑袋不看路,高高挺起胸膛,大声道:“走路嚣张,敌人心慌!疯魔剑法,绝世无双!若是朋友,宰了土狗,我吃肉来你喝汤!”
那条土狗夹着尾巴,乖乖跟在裴大女侠身后。
小镇愈发热闹,因为来了许多说着一洲雅言的大隋书院学子。
李槐带着刘观和马濂去了自家宅子,破落不堪,刘观还好,本就是寒苦出身,只是看得马濂目瞪口呆,他见过穷的,却没见过这么家徒四壁的,李槐却毫不在意,掏出钥匙开了门,带着他们去挑水打扫屋子,小镇自然不止铁锁井一口水井,附近就有,只是都不如铁锁井的井水甘甜而已,李槐娘亲在家里遇上好事、或是听说谁家有不好事情的时候,才会走远路,去那边挑水,跟杏花巷马婆婆、泥瓶巷顾氏寡妇在内一大帮婆娘,过招切磋。
刘观是个懒鬼,不愿动,说他来烧火起灶负责做饭,李槐就带着马濂去挑水,结果马濂那细皮嫩肉的肩头,苦不堪言,看得水井旁的女子笑话不已,容貌清秀的马濂满脸涨红。
李宝瓶到了小镇,先回了趟家,娘亲的眼泪就没停过,李宝瓶也没忍住。
李宝瓶离开了福禄街,去那条骑龙巷,熟稔得很,如今变成小师叔的那两家铺子,当年本就是那个羊角辫儿的祖传产业,李宝瓶小时候没少去,何况李宝瓶在小镇内外从小跑到大,大街小巷,闭着眼睛都能逛下来。只是这次走得慢,不再风风火火了。果然在压岁铺子那边看到了坐在板凳上苦等自己的裴钱,李宝瓶这才加快步子,在铺子待了一会儿,就和裴钱去泥瓶巷,发现小师叔的祖宅干干净净,都不用打扫,李宝瓶就带着裴钱回福禄街。
裴钱蹲在那口小水池旁边,瞪大眼睛看看石子,看看据说养在里边很多年了的金色过山鲫,是小师叔当年送给她的,以及更久的一只金色小螃蟹,则是宝瓶姐姐自己抓的,其实事情的真相,准确说来,是红棉袄小姑娘当年给它夹了手指,一路流着眼泪跑回家,给大哥李希圣掰开螃蟹的钳子。
裴钱看了半天,那两个小家伙,不太给面子,躲起来不见人。
小水池是李宝瓶当年很小的时候一力打造而成,石子都是她亲自去溪水里捡来的,只捡花花绿绿好看的,一次次蚂蚁搬家,费了很大劲,先堆在墙角那边,成了一座小山,才有后来的这座水池,如今那些作为“开国功勋”的石子,大多已经褪色,没了光泽和异象,但是还有不少大小不一的石子,依旧晶莹剔透,在阳光映照下,光华流转,灵气盎然。
林守一去了趟窑务督造衙署,故地重游,小时候他经常在这边游玩。
林家是小镇的大族,却不在四大姓十大族之列,而且林家人也很不出名,不太喜欢与街坊邻居打交道,就像林守一父亲,就只是督造衙署品秩不高的官吏而已,在当时小镇唯一衙门当差的时候,搬迁离开骊珠洞天之前,先后辅佐过三任窑务督造官,但是好像谁都没有要提拔他的意思。
林家迁往大骊京城,可老宅子还在,没有卖,但是只剩下了几个老仆。
林守一对于家族,自打懂事起,就没什么大的念想。
家族对他,似乎也是如此。
两看相厌。
哪怕如今林守一在书院的事迹,已经陆陆续续传入大骊,家族好像依旧无动于衷。
林守一不觉得奇怪,父亲历来如此,只要是父亲认定的事情,旁人的言行,只要不合他的心意,便都是错的。而娘亲在父子之间,永远只会站在自己丈夫那边,看待自己儿子的眼神,从来都是冷冷清清的,就像看待一个只是帮着她留在林家的人,不是外人,也不是什么亲人,反正不像是一个娘亲对待自己的亲生骨肉,客客气气,藏着疏远。
林守一认得那些父亲当年的衙署同僚,主动拜访了他们,聊得不多,实在是没什么好聊的,而且与人热络寒暄,从来不是林守一的长项。
据说今天的督造官大人又出门溜达去了,按照衙署胥吏的说法,不用怀疑,曹大人就是喝酒去了。
林守一难免有些奇怪,好像无论官员还是胥吏,聊起那个他们本该小心措辞的督造官,一个比一个笑脸由心,言语随意。
刚好于禄带着谢谢,去了那栋曹氏祖宅,当年于禄和谢谢身份各自败露后,就都被带到了这里,与那个名为崔赐的俊美少年,一起给少年容貌的国师崔瀺当奴仆。
大骊上柱国曹氏的嫡孙,也就是如今龙泉郡的曹督造,如今就住在这边。
今天喝酒上头了,曹大人干脆就不去衙署,在那儿他官最大,点个屁的卯。他拎着一只空酒壶,满身酒气,摇摇晃晃返回祖宅,打算眯一会儿,路上遇见了人,打招呼,称呼都不差,无论男女老幼,都很熟,见着了一个穿着开裆裤的小屁孩,还一脚轻轻踹过去,小孩子也不怕他这个当大官的,追着他狂吐口水,曹大人一边跑一边躲,街上妇人女子们见怪不怪,望向那个年轻官员,俱是笑颜。
这位曹大人好不容易摆脱那个小王八蛋的纠缠,刚好在半路碰到了于禄和谢谢,不知是认出还是猜出的两人身份,风流倜傥醉悠悠的曹大人问于禄喝不喝酒,于禄说能喝一点,曹大人晃了晃空荡荡的酒壶,便丢了钥匙给于禄,转头跑向酒铺,于禄无可奈何,谢谢问道:“这种人真会是曹氏的未来家主?”
于禄笑道:“这样才能是吧。”
谢谢冷哼一声。
相较于温文尔雅、勤于政务的袁县令,曹督造是出了名的风流人,各大龙窑,只是走马观花逛了一遍,就再也没有去过。
倒是在小镇或是郡城两处,经常两头跑,喜欢买酒,请人喝酒,更喜欢跟人瞎扯,几乎每次露面,手里边都拎着只酒壶,唯一的差别,只是壶里有无酒水而已。小镇男人都喜欢跟这个京城来的官老爷喝酒聊天,每次曹大人一露面,就会立即围拢一大帮爱喝酒的闲汉,听着曹大人在那边说京城那边的趣事,真真假假的,谁在乎,不就是图个热闹嘛,再说了,只要喝高,曹大人经常会撂下一句,今儿酒钱我包了!
妇人和小娘子,都喜欢这位笑容迷人的年轻官老爷。
在小镇女子心目中的欢迎程度,不比当年那个摆算命摊子的年轻道士逊色了。
披云山上。
茅小冬开了口,跟林鹿书院打了声招呼,出身大隋的夫子们,才算见着了在此求学的皇子高煊。
不然谁都不敢开这个口,不是他们自己怕惹祸上身,能够成为山崖书院的教书先生,哪个没这点担当和书生意气?他们是担心自己会连累了身在异国他乡的高煊,那位自己要求顶替哥哥来此担任质子的大隋戈阳子弟!
茅小冬在双方见面后,这才离开。
那位十一境的戈阳高氏老祖,并未出现。
高煊看着那些一个个对自己作揖后,老泪纵横的大隋学问最高的老书生,原本不觉得来此有何天大委屈的年轻人,也有些眼眶湿润。
高煊向那些白发苍苍的大隋读书人,以晚辈儒生的身份,毕恭毕敬,向前辈们作揖还礼。
老夫子们一个个正衣襟,肃然而立,受这一礼。
林鹿书院那座被命名为“浩然亭”的观景点,陪同高煊一起来到大骊的戈阳高氏老祖,此刻身边站着茅小冬和老蛟程水东。
高氏老祖闲聊几句就离去。
他在林鹿书院并未担任副山长,而是隐姓埋名,寻常的教书匠而已,书院弟子都喜欢他的讲课,因为老人会说书本和学问之外的事情,闻所未闻,例如那小说家和白纸福地的光怪陆离。只是林鹿书院的大骊本土夫子,都不太喜欢这个“不务正业”的高老先生,觉得为学生们传道授业,不够严谨,太轻浮。可是书院的副山长们都未曾对此说些什么,林鹿书院的大骊教书先生,也就只能不再计较。
浩然亭内只剩下两位来自不同书院的副山长,程水东似乎与茅小冬是旧识,言谈无忌。
老蛟与茅小冬说了许多书院事,也聊到了落魄山陈平安,其中说到一件小事,关于让一双外乡男女住在林鹿书院的请求,不是让魏檗捎话给书院,而是亲自登门,求了他这位副山长帮忙。
茅小冬板着脸道:“总算稍微懂了点人情世故。”
老蛟哈哈大笑。
在披云山之巅,一男一女登高望远,欣赏群山风光。
正是狮子园柳清山和师刀房女冠柳伯奇。
柳清山说道:“去过了大骊京城和宝瓶洲最北的大海之滨,我们就回去吧?我们一起回去看看父亲,也看看我大哥。”
柳伯奇轻轻点头,有些脸红。
按照最早的约定,返乡回家之日,就是他们俩成亲之日。
书生柳清山,在她眼中,就是一座青山,四季常青,春山苍苍,春水漾漾。
他饱读诗书,他忧国忧民,他待人真诚,他名士风流……没有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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