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爸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喝两杯,现在年纪大了,加上家里也没人能陪他,倒是慢慢的不怎么喝了。以前林玮没出去打工之前,爷俩还能喝点,自从儿子姑娘打工的打工上学的上学,家里就剩下媳妇跟小女儿,哪个也不是能陪他喝两杯的选手。今天这帮小朋友的到来,让他很高兴,把珍藏许久的泡酒都给拿出来了。
别以为农民就没有好东西,就这帮老农的手里,才有些难得一见的宝贝。
头些年的时候,林爸在黑龙山里挖出一根比胳膊都粗的大棒槌,都知道这玩意儿值钱,但是前些年管的严,农村人又没见识怕被骗。想着与其被人骗走了,不如便宜自己呢,就把难得一见的人参给泡酒喝了。
这帮二代们见多识广,等林爸他的心肝宝贝拿上来之后,都十分惊讶!好家伙,他们自认好东西没少见,可这么大的人参,还是头一次看到!这都要成精了吧!
“叔你们这儿流行白萝卜泡水招待客人么?”今天的炖小鸡特别合吴悠的胃口,连话都多了起来。要换平常,她是不屑于和一个农民大叔多说什么的。
还别说,她一手端碗一手抄着筷子,歪着小脑袋说话的样子真是萌萌哒。但是姜鹏都要被她给蠢哭了,没常识没脑子不可怕,但要尽量少说话好么!作为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都替她脸红,丢人啊!
林爸有俩闺女,一个是跟大力神一样的林瑛,一个是农村糙养大的小闺女林玥,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娇滴滴的小姑娘呢,一时让林爸的一颗慈父之心泛滥无比。
“小丫头,这可不是萝卜,这是人参!”林爸笑呵呵的解释道。
吴悠撅嘴,娇声道:“你骗人,哪有这么大的人参!我爷爷吃的人参才拇指那么粗,你们家还能吃的起手腕这么粗的!”
“吴悠!”姜鹏‘啪’的把筷子拍在桌上!
他上辈子是做了什么孽,为什么会认识这么个玩意儿,现在他十分怀疑当初吴家阿姨生孩子的时候,把孩子给扔了将胎盘给养大了。二十岁的人了,一天天说话做事不带脑的。
林爸就是个老好人,谁来捏他两下他都不会反抗那种。吴悠的话他根本没放在心上,还好心的解释说道:“别说她这么大的小丫头没见过了。当年我们村里有个逃难来的大官儿,都说没见过这么大颗的人参!”
七,还大官!还能大过她爸爸她爷爷么!吴悠不屑的翻了个小白眼,刚想说话,就被旁边的姜鹏恶狠狠地眼神给瞪了回去。吴悠恨恨的啃了口鸡肉,不说就不说嘛,有什么了不起的,她还不愿意跟个老农民多说话呢!掉价!
“这么大的人参是挺难得!我爷爷有一棵还没这个大呢,成天当个宝贝一样藏的严严实实的!叔你把好东西拿出来了,是打算给我们尝尝的吧!”
一边说,聂震已经把碗举起来了。这种好东西,家里就算有,老头子们也捂得紧,哪能轮到他们!没想到今天在小村姑里加开斋了。
以前总听人说‘破船也有三斤钉’‘破家值万贯’,光是这支人参,拿出去在首都换套房就没问题。只是农民就是农民,不明白其中的价值,好东西都给糟蹋了。
“对!你们大老远的过来看瑛子,叔家没什么好招待的,这是我家压箱底儿的好东西,不管能不能喝的,都尝尝哈。”
女生没不能喝,就给她们点了一点,意思一下。男生们给倒了饭碗的三分之一,给聂震倒的时候,他一直在那说:“叔,多给我来点,多来点。”
他家老爷子最注重养生,满桌大概没谁比他懂这罐子东西有多好了。
尽管他喊着多倒,林爸至多就给他多倒了几滴,说道:“这东西补着呢,你们年轻气盛,喝多了小心喷鼻血。”
一杯酒干了,除了味道浓郁点,还带股植物的清香,谁都没体会到这东西到底好在哪里。可是吃着吃着,林瑛感觉鼻子痒痒的,用手抹了下,才发现饭碗里都是血。
“林瑛你流鼻血了!”
吃饭的时候是女生靠一边坐,男生靠一边,盛誉和林瑛正坐对角,抬头就能看见彼此。小情侣嘛,总是会抓住一切机会眉来眼去,吃饭的功夫俩人也不闲着。就在盛誉准备再送给林瑛一筐秋天的菠菜的时候,突然发现她鼻子流血了,滴答滴答的都快淌成溜儿了。
盛誉话音刚落,就把手里的饭碗扔了,没等别人反应过来呢,他都脱了自己的T恤,开始给林瑛擦血。
“别动,仰头!靠我胳膊上!”
俩人总在一起训练,平常难免磕磕碰碰,都是帮着对方处理的,所以林瑛很听话。但是在外人看来,就觉得俩人默契的过份了点,这一幕特别扎一个当爹的心!
这臭小子到底跟林瑛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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