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翘臀嫩男(1 / 2)

御窑之下 戴金瑶 2161 字 2个月前

齐妙被我捉弄的娇笑连连:

“你好了没?伯母叫你下去吃早饭。”

“你说我好没,嗯?”我将齐妙转个身,托着她的腰,看着她笑意盈盈的眼睛。

上次看到齐妙笑还是什么时候呢,她看上去清冷,实则内心火热,古灵精怪。将军罐的事不该把她牵连进来,连我自己都避之不及,事情渐渐向我无法控制的方向滑去,心中总有些不安。

“你今天,不去高桥那上课了吗?”

“奕奕考上公务员,我想挑一份礼物给她,请了一天假。”

“只是挑礼物吗?挑礼物不需要一整天吧。”

我佯装不高兴,放下了环抱齐妙的手,转身去卫生间。齐妙跟了过来,我对着镜子剃起了胡须。

“想要你陪我去。”

齐妙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飞快地说了这句话,如果没看错的话,她的脸上迅速漾起了一片绯红。

洗干净脸,我故意让齐妙帮我看看是否剃干净了,齐妙垫着脚,一脸认真地搜索有没有漏网之须,我看她站不稳,轻轻托住她的身体,我在齐妙害羞时,让她帮我检查是否剃干净,缓解了她脸上的燥热,所以她看的特别认真。

只是我忍不住,看她一本正经的样子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

齐妙轻轻锤了我的胸脯,只是这一锤像是挠痒痒般,但也只是隔靴搔痒,越挠越痒。看着她气鼓鼓可爱的样子,我一把将她揉到怀中,亲了亲脸颊。

齐妙瞬间像泄了气的皮球,也不挠我了,只是越发滚烫的脸颊贴在我的胸口。抱着怀中柔软的身体,我不禁开口道:

“都快是我老婆的人了,怎么还动不动害羞。”

此话一出,齐妙的脸颊更红了:“别闹。”

齐妙弱弱的出声:

“好了,咱们快下去吧,伯母等你吃早饭呢!”

“嗯……”

齐妙见我还不撒手,抬起头用她清亮的眸子疑惑地看着我,我想晚点下去:

“嘘……让我多抱会儿。”

有一种冷,叫作妈妈觉得你冷;有一种饿,叫作妈妈觉得你饿。餐桌上,母亲的热情让我俩难以招架。齐妙估计也想不到,只是来我家等我出去,便能被我母亲投喂到扶墙而出。

秋天的景市,天气十分宜人。我骑着白色的电瓶车,齐妙偏坐在后座,右手搂着我的腰,肩膀贴在我背上。我们来到了景市繁华的珠山路,琳琅满目的商铺和品牌,林立在这座小城。一路上是青花瓷的路灯,装有雨棚的电瓶车,还有陶瓷雕塑,这些都是景市街头独特的风景线。

在这街头的风景中,我和齐妙无疑又是幸福的风景。

我在路边停好车,两人手挽手向前走。当我们走过一家珠宝店展示窗厨时,齐妙的目光被耀眼的珠宝所吸引,在瓷白的射灯之下,钻石闪着耀眼的光。我果断地拉着她的手,走了进去。

在景市娶媳妇,如果男方家境好的,会沿袭“六两黄斤六十万”的嫁妆“传统”。有人说这是恶习,嫁女儿搞得像卖人一样,明目张胆地要价。但做了父母的都清楚,要嫁妆并不是本意,男方有更好的物质条件,女方嫁进去不至于买这买不起,买那钱不够。

老一辈的父母觉得黄金喜气,而且金子保值,盛世古董,乱世黄金。可年轻人不一定这么想,齐妙对于黄金首饰无感,她希望能有一场浪漫的法式婚礼,“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的广告语更触动她的心。我知道她内心一直想要一颗钻戒,看着柜台里一颗颗精致的钻戒,有几枚是我目前勉强能负担得起的,我大胆鼓励齐妙喜欢就试一试。

齐妙的手指常年制作瓷器,不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人那样光滑柔嫩,指腹略有粗糙。但是她的手指长得纤细修长,皮肤白皙,戴起钻戒来确实好看。

“这款是我们的‘宠爱系列’,四爪戒托,钻石大小五十分,经典素圈。你女朋友的手指又细又白,这款戒指戴上十分秀气。”

“好看!”

我真心觉得这款戒指齐妙戴着很好看,但是作为订婚戒指,五十分的大小还是太过秀气。

导购一眼看到齐妙的目光停留在旁边柜台的一款铂金钻戒,熟练地为我们介绍道。

“小姐,您再看一下我们‘挚爱系列’的这款铂金钻戒,是六爪的戒托,戒圈上是一圈碎钻,更加优雅,完全符合您的气质。”

这枚钻戒无论是从成色、款式、大小来看显然都略胜一筹,自然价格也是贵出不少。

“如果喜欢的话,我帮您拿过来试戴一下。”

“不用了,谢谢。我觉得这款不错。”

齐妙明明很喜欢,却拒绝试戴那款钻戒。最终在我和导购的坚持下,还是同意试戴六爪戒托的钻戒。钻戒一戴上,我就觉得这款戒指完美的仿佛为她量身定做的一样。如果咬咬牙刷信用卡,还是能够买下这款钻戒。

齐妙却摘下戒指,不让我买这款,而是选择了之前五十分的戒指。齐妙小心翼翼地提着钻戒礼品袋,这款五十分的钻戒让她十分高兴。齐妙挽着我的手,跟我描述想在拍婚纱照的时候戴上这枚戒指。

幸福,不以用金钱的多少来评价;爱情,不以钻石的克拉来衡量。我看着齐妙开心的样子,心中暗暗下定决心,将来东山再起,一定买下那枚1.5克拉的六爪钻戒,作为结婚的周年礼物送给齐妙。

买好钻戒,我们逛了一圈百货商场,齐妙非要拉我去买一身西装。说到西装,我衣柜里还真没有,毕业后就天天在捣鼓瓷器,开瓷厂后也经常亲历亲为,几乎没有正装。天气热的时候我穿无袖背心和沙滩裤,天气冷的时候我穿皮夹克,芳姐曾说过这样的穿着风格很适合我的一身腱子肉,平时工作也没有需要正装的场合,就一直没买过西装。

“少宝,快来试试这件灰色西装。”

我被齐妙推进了试衣间,人靠衣装马靠鞍,平日里以为自己就适合夹克运动风,没想到这西装穿上去,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还没等我欣赏完镜子里不同往日的自己,齐妙便又拿来几件西装让我试穿。我十分抗拒一件蓝色西装配套的马甲,简直是骚包。

“还是这件深蓝色竖条西装好看!”

频繁的试穿衣服将我热出了汗,我脱下外套,解开小臂的扣子想要将衣袖挽上去,旁边的导购不停地看着我俩窃窃私语。一位导购对齐妙说道。

“小姐,您男朋友身材真好,我在这呆了不少时间,还没见过能把这西装撑的这么合身的男士。”

“确实不错!”

齐妙听到导购的夸奖,决定给我再配一条领带。

“就这件吧,你可以去换衣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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