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一枪杀二将(1 / 2)

赵湛宋钦宗 陈三寻 1498 字 14天前

东京城内,喊杀震天。

金鞑人在城内并非是一帆风顺,相反他们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碍。

东京城内的百姓竟然自发组织抗击金鞑人。

赵宋的百姓真是天底下最可爱的人。

足足数以十万计的百姓从大街小巷涌了出来,用各种武器与金鞑人展开了巷战。

从天空上望下去,整个东京城人潮入海,甚至连十几岁的孩童都在与金鞑人拼命。

整个赵宋朝堂从皇帝到大臣都畏之如虎的金鞑人,此刻竟然被大宋百姓生生挡住了脚步。

这么说吧,东京城从皇帝到权贵都已经准备下跪祈降了,可百姓却在拼命反抗。

权贵的骨头都是软的,可大宋百姓不是!

当然还有一个人也不是。

那就是赵湛。

赵湛率领一千二百金枪班直出现在东京城街道上时,整个东京城都炸锅了。

赵宋太子竟然不是软骨头!

百姓振奋的欢呼声如浪潮一般,一波接着一波,连绵不绝。

赵湛一马当先,直接与金鞑人的一个猛安撞到了一起。

“噗!”

错马而过,金鞑一个猛安人头直接飞了出去。

赵湛身负李存孝的悍勇,战场之上,无人能敌。

一柄鎏金大枪,单枪匹马,肆无忌惮的冲进金鞑人的军阵中,硬是将数百金鞑人的军阵冲的七零八落,死伤无数。

“狗鞑子,可敢与本太子一战!”

赵湛单手挥舞鎏金大枪,枪锋一转,瞬间将围攻上来的十几个金鞑人砸成肉泥,而后调转马头又继续冲阵。

金鞑人个个久经沙场,骁勇善战,论战斗力比金枪班直强太多了,以一当十,轻而易举。

可惜,他们却不是赵湛的对手。

赵湛一人一马在金鞑人的军阵中来回冲杀,几乎无一合之将,鎏金大枪之下,尸横遍野。

金色的甲胄上,血迹斑斑,战马的毛鬃都被鲜血染成了血红色。

赵湛如杀神降世,无人可挡!

纵使刘宁这种上过战场的将领,此刻也被赵湛的勇悍惊住了。

“太子殿下竟然这么凶,以前没听说他这么猛呀!”

刘宁一刀砍碎一个金鞑人的脑袋,然后抬头看着如杀猪宰鸡一般的赵湛,下意识的惊呼道。

他曾经跟随过李纲,张叔夜抗击过金鞑铁骑,却不曾见过大宋有将领能比得上赵湛这般凶悍?

弓马娴熟,凶狠如狼的金鞑人,在太子殿下,却如猪狗一般被肆意屠戮。

“定然是太子殿下故意藏拙,避免被奸臣注意,厉害,我大宋复兴有望呀!”

刘宁自行脑补,内心对赵湛更是钦佩的五体投地。

战场之上,将是兵的胆!

一将之勇,可以带动整个军队的士气。

金枪班直算不上精兵,虽然个个孔武有力,可几乎没有上过战场。

可此刻,当他们看到太子赵湛如此勇悍无双,士气大涨,竟然一口气突破了金鞑人的阵型,一路冲杀。

“弟兄们,随本太子拿下东华门!”

在把官道上的金鞑人杀散后,赵湛抬枪指着远处隐约可见的东华门,大吼一声。

“杀!!!”

这一次回应他的,不止一千二百名金枪班直,还有数不清的百姓。

他们没有经过训练,可却发出整齐划一的喊杀声。

随后,整支队伍以赵湛为中心,组成一个箭矢,直奔东华门而去。

而此时,东华门已经被金鞑人占领,负责镇守的乃是金鞑三太子答罕。

金鞑三太子答罕不是武将,而是金鞑少有的“文人。”

他自幼熟读兵书,对于大宋文化更是无比向往,这一次做前锋,实乃是巧合中的巧合。

他担心自己族人会不小心毁了大宋皇家书库的书籍,特地请命做前锋,目的就是保护大宋皇家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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