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天青色等烟雨
茗雪心里堆了好多无法与人述说的话,墓地真是个好地方,安静得很适合倾诉。
她无奈地托着腮,继续抱怨:“我知道跟你说这些也没用,活着的人都没办法解决的事,死了的人又能怎么样。”
“话说,你的能量是不是用错了地方?何必费心让我做噩梦,你应该去吓陆岩松啊,鬼吓死人都不用负责,我帮你打渣男却是要坐牢的!”
“你换个思路,今天晚上就入陆岩松的梦,把他吓到尿床,吓得他跟我一样夜不能寐,精神恍惚……人不睡觉是会死的,你坚持一段时间就能让他过劳死。”
茗雪觉得这个办法实在是高,自己的仇当然要自己报,应歌若真的在天有灵,就应该直接折磨渣男而不是坑她:毕竟她俩都不认识,必然无冤无仇。
她双手合十,虔诚地说:“就这么说定了,你速速找他去,精神折磨他,别让他好过……”
“找谁?”言颂远远就看见茗雪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墓地这么小众的地方,他们居然能偶遇两次,这是何等天定的缘分。
安静的墓地里突然有人跟你说话,超吓人的!
茗雪被吓得一个激灵,背后都出冷汗了,睁眼看见是言颂。
他抱着一束紫色的花,巨大鲜艳又高雅的花束后面是穿着天青色衬衣的他。
天青色是临下雨前天空的颜色,这个颜色和花束简直就是绝配。
她起身,自然而然地说:“你比天空都蓝。”
职业的关系,茗雪对色彩的敏感度很高,特殊的颜色总会引起她的注意,比如饱和度如此高的天青色,并不是衣服的常用色,因为颜色太挑人的话,受众群少,销量就不会高。
而言颂身上总是会有一点特殊的不常见的颜色存在,设计师的匠心就体现在这些小细节上,她都有注意到:他穿的衣服,艺术含量很高。
言颂意有所指地说:“我最近都是蓝色的。”
Blue,蓝色,代表忧郁。
茗雪跟他分手,是想让他远离忧伤,结果却让他陷入了忧郁之中。
她今天本没有来墓地的计划,是拿到检测结果后临时起意,完全没想到在这里居然会遇到言颂:这是多么小概率的事件!
五年前他送花给应歌的事,应该是他心里的一道伤,再次看到他捧着同样一束紫色的鲜花出现,茗雪都有种时空错乱,不知今夕是何年的感觉。
“我以为你会有一点……心理障碍。”
言颂大方地承认道:“有啊,我有很大的心理障碍,所以一直都没有送花给你。”
茗雪了然地点头,伸手去拎香灰桶:“我就不打扰你跟她叙旧了。”
言颂一下抓住了她的手腕,迫使她面对自己,说:“我决定,从哪里开始障碍的,就从哪里开始解决。”
茗雪本想说,这与她无关,她不想知道,但言颂抱着花束的样子真的很好看。
他完全没有注意到,说话时胸腔的震动让喷泉草颤抖了起来,纤细的花穗一直在他的锁骨上轻轻地扫来扫去,那画面,她挪不开眼。
“上次你说,最应该知道这件事的人永远都不会知道了。那我就来告诉她,其实陆岩松给我看结婚证的时候,我想过:要把花送给她。这样痛苦的人就不是我了,痛苦会转移到她的身上。”
言颂不是圣人,他也自私,也有恶念,只是他选择不要做个坏人而已。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让言颂感到愤怒的人是陆岩松,他在那个当下,是可以不管不顾地去争取,可为难的人终究是应歌,他是为了应歌的幸福才黯然神伤地选择了退出和远走异国他乡。
茗雪做了个“请”的手势,提醒他:你去对着应歌说啊!对着我说干嘛?
言颂依然抓着她不放,强迫她听自己说:“我们分开的那天没有说再见,结果再见就是在这里了。”
茗雪想起之前分别的时候说拜拜,他都会执着地逼着她必须说“再见”,原来是有过了没说再见就再也见不到的经历,所以他才那么在意这个细节。
“你说,应歌一直认为我应该跟很好的女生在一起。”言颂猛地朝她丢出一记直球,“那不就是你吗?”
茗雪转告他这句话,本意是想表达:我们都配不上你,你自有门当户对的大小姐为伴。
没想到言颂对这句话的理解是纯字面意义上的,她也不能说自己不是“好女生”,真的是无法回答。
“我今天来送花是想谢谢她,那天如果不是来给她扫墓,我就不会遇到你了,结果今天又在这里遇见你……”言颂真的觉得,他和茗雪之间的羁绊,可能比他以为的还要更强,“你不觉得,这就好像是她介绍你给我的一样吗?她是最希望我们在一起的人。”
茗雪那么聪明,怎么会听不懂言颂想表达什么,他就差直接说:应歌是我们的红娘,你不要吃红娘的醋啦!
她才没有吃应歌的醋,他根本就不知道,她为了找一个看起来像那么一回事的分手理由想得有多辛苦。
她都那么用力地攻击他了,他应该转身就走:尔非良人,不宜为伴。
“贤良淑德”她一样都不占,言颂还如此执着地想要跟她和好,都不知道他图什么。
“这些话必须在这里说吗?”茗雪摆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仿佛他说了那么多,也没有打动到她一样。
“对啊,当着她的面说最好不过。”
言颂像是一个被冤枉得狠了的人,委屈得非要三方对质不可:你冤枉我喜欢她不喜欢你,那我就当她的面说清楚我喜欢的人究竟是谁。
茗雪发现,强势的表白也是一种暴力,它会击溃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心理防线,她并不是真正心硬如铁的人,言颂更是一直朝着她的脆弱处攻击,她快要失守了。
“关于名字的事,应歌讨厌自己的名字,于是我养成了尽量不叫她名字的习惯,后来就逐渐发展成了,无大事不叫别人的名字。我没想到这个习惯会让你产生误会,我可以改……”言颂非常认真地说,“茗雪,我可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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