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不要就算了(1 / 2)

“林天,这首歌的版权我买了。”

“你要你要多少钱?”

足足过了半个小时,刘英的情绪才好起来。

一首歌曲结束,她告别了过去,打算开始新的生活。

“两千万!”

林天伸出两根手指头,这可把刘英的经纪人吓了一跳。

“两千万,你怎么不去抢啊?”

嘴狠狠一抽,真想大嘴巴子打在林天的脸上。

仅仅是一首歌而已,根本用不了这么多。

这青年,还真好狮子大开口。

按照市场价,一首歌的版权在一两百万就已经不错了,特别是顶流的歌手。

五六百万已经是极限了,很少有八百万的。

可林天一开口不是一千万,而是两千万。

就算这首歌再好听,再爆,也只是一段歌词而已,值不了这个价。

“就不能少一点吗?”

经纪人若薇能够看出来,这首歌的价值。

绝对能够让刘英再次封神,可这歌词的版权费太过于夸张了。

“我这首歌就值这个价格,两千万一分不少。”

“如果不需要,我现在就可以离开。”

林天是吃定了刘英必定会要这首歌,因为意义非凡。

这首歌绝对会载入经典民歌的,要不是他急于换钱。

那就五千万,两千万还卖少了。

“你难道就不怕我们盗用的吗?”

若薇威胁道,毕竟娱乐圈这种事经常发生。

“无所谓,我已经注册了版权了。”

“刘英姐,就算你没有版权也可以唱的。”

“但争议会很多,但是商业表演就不要接了,因为我会起诉你们。”

“但,如果你们买了这首歌,不仅能够再次翻红,甚至封后。”

“而且绝对能够赚回来,稳赚不赔。”

“最重要的是这首歌,能够保你下半辈子。”

林天一系列的分析,一步步击败对方心里防线。

“若薇,别说了,我们买了。”

刘英叹了一口气,她看得出来,林天是打算一分钱也不会退让的。

这首歌,她要定了。

她要所有的版权信息都是她的,重新给青梅唱一首。

人生旅途,后会无期。

“成交!”

“英姐,他明显就是在坑你,这太贵了。”

若薇还是觉得贵了,就算是专业级的歌词人也不可能卖这么贵。

杀猪盘,绝对是杀猪盘。

“不,若薇,你不明白,这首歌对我很重要。”

对刘英来说,这首歌仿佛就是心灵的救赎。

任何金钱都买不到,她一定要拿在手中。

林天早就已经叫来了琳达,把合同也带来了。

“老板,合同和版权书已经带来的。”

琳达将文件交给林天,后者点了点头,如果没有问题立刻就可以签约。

“你到底是谁啊?”

刘英越来越好奇了,又是一个绝艳的女人。

一个青年,身边两个身材火爆的女人同时叫老板。

老板?

“刘英姐,签了这份版权转让书,我们再相互了解吧。”

林天现在最关心的就是钱到账,这两千万是他的第一桶金。

经纪人若薇看了一眼合同,立刻察觉出来不对。

“你这条规定是什么意思?”

“如果以后开演唱会唱这首歌,就必须在“鸟窝”奥运场馆开三次以上。”

“请你解释一下,这是霸王合同吗?”

若薇不愧是老江湖,一眼就看出来了不对劲。

“意思就是刘英姐以后演唱会必须举办在鸟窝,不过放心,不收取任何场地租借费。”

林天之所以这么做,实际上是想让刘英帮他引流。

要是刘英以后真的在鸟窝唱这首歌,那绝对会带来巨大的商业价值。

“不收取任何费用?”

“你以为你是鸟窝的大老板啊,你说不收取就不收取。”

若薇要为刘英争取最大权益,抓住漏洞,打算拼命的讨价还价。

还免费,吹牛也不怕少颗大牙。

“我就是幕后老板,我不收费。”

“你说你是,你就是……等等,你说什么?”

若薇总觉得哪里不对,重新问了一遍。

琳达这时候甜甜一笑,急忙说道:“我们老板就是鸟窝的幕后老板。”

不仅是若薇,刘英也愣住了。

这青年,来头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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