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6 章 想什么美事呢!(2 / 2)

只见凌珩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漫不经心的笑容,语气随意地回答道:“你觉得哪个名字好听就叫哪个好了。”

听到这话,沈夏忍不住又想要翻个白眼,心中暗自嘀咕:这家伙可真是够随便的!

她越发觉凌珩这人实在令人无语至极。

唉!

不过话说回来,若不是他生得如此俊俏,单就他这种行事作风,怕是早就不知挨过多少顿揍了。

转头一想,就算他长相平平,但是就他那一身出神入化的武功,恐怕没有几个人能打赢。

尤其是当她想起凌珩与离一之间那场较量时,虽然时间比较短,也不知道他们之前的谁更胜一筹,后来一想,凌珩当时落荒而逃,那肯定是离一武功更高。

沈夏不再言语,低下头轻轻嗅了嗅手中那碗香气扑鼻的肉粥。

嗯……味道似乎相当不错呢!

虽然没有府里的香,但是就这条件已经算不错的。

就在此时,她的肚子突然发出一阵“咕咕”声,仿佛在催促着主人赶紧享用美食一般。

沈夏却并未因此感到丝毫尴尬,而是毫不犹豫地端起碗来,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由于肉粥的温度恰到好处,既不会太烫嘴又不至于凉透,所以沈夏很快便风卷残云般将整碗粥喝了个精光。

正当她意犹未尽之时,一只烤得金黄酥脆、散发着诱人香味的兔腿出现在眼前。

抬头一看,原来是凌珩正微笑着将兔腿递给自己,并轻声说道:“尝尝这个野兔的肉质也不错。”

沈夏看着眼前烤得金黄酥脆的兔腿,她也不会亏待自己的什么五脏庙,所以直接接过手,就开始吃。

毕竟以她的胃口一碗粥肯定是吃不饱的。

虽然锅里还有,但是有别的,还是可以试试。

沈夏很是干脆的咬下一块儿肉。

嗯!

白瞎了这兔肉,只有盐的味道。

还不如喝粥,太柴了。

凌珩也注意到了沈夏的表情:“怎么?不好吃。”

“还好。”

还好这个腿不大。

野兔不像家兔子很肥。

沈夏艰难的吃完后。

凌珩又递了一个兔腿过来。

沈夏赶紧摆手:“不要了,你吃吧!“

“我吃过了。”

”那剩下的?”

“喂狗。”只见凌珩淡淡道。

沈夏:“.........”

这荒郊野岭的哪里来狗。

只见凌珩对着那边道:“落叶过来,收拾东西,继续赶路。”

“是主子。”

只见那边原本背对着他们的两人,这才转身过来。

这两人便是清风和落叶。

落叶过来收东西,结果看着还剩的兔肉:“主子,这兔肉不要了吗?”

凌珩面无表情道:“嗯。”

“那属下可以吃吗?”这可是主子烤的肉啊!

郡主不吃也别浪费啊!

“你吃吧!”

落叶听见主子同意了,脸上肉眼可见的喜悦。

“好,谢谢主子."

说完便高兴的拿着那个只少一只兔腿的烤兔子。

然后看着清风:“清风,你要不要,我分你一半。”

清风一愣,然后摇摇头:“不用,你吃吧!”

落叶武功不高,但是清风武功可不低。

刚才主子和郡主的谈话,他都能听见。

他可忘不了主子那句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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