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童子血斩僵尸(1 / 1)

来来回回就那么几句,念得自己都口干舌燥,快凌乱了。那俩人这下更是用不屑的眼神剜我,脸上写着‘半吊子’几个大字。其实他们根本就是在抬举我,我连半吊子都算不上。

念到这,我也发现了一件事,那就是小棕子不会说人话。但他们有思想,会用眼神交流,还是用的我们听不懂的火星文交流着。

他们的反应速度虽然比常人慢一拍,但若是被咬上一口,杀伤力却不容小觑,分分钟要人命。因为陪葬的童男童女为了尸体不腐坏,在生前都是要被灌下水银的。本身的尸毒加上水银,就成了致命的毒药,就算只是被他划破一点皮肤,都会中毒。若是要害处,立马就得翘辨子。

瘦子说:“他们好像在商量对策。”

胖子说:“他们在排兵布阵了。”

我一个眼刀飞过去,气哼哼的吼道:“吵什么吵,我有眼睛,不会看啊,搞得我连仅会的几句也念乱了。”

就在我停下的空档,他们已经变换了队形,又整齐地朝我们跳过来。咦,怎么后面也有动静?回头一看,完了,后路也被跳出来的小僵尸给堵死了。

靠啊,这公主到底弄了多少陪葬品啊。死她一个,就得拉上这么多童男童女,真是有够缺德的。

胖子抹着额头的汗珠,抓住瘦子挡在身前,后背靠在墙上,颤着声说:“我们被包围了,你还不快念。”

没进古墓之前,他不是挺牛的吗?怎么一遇到危险就原形毕露,耸成这样了。

越是这个时候,越不能乱,越要冷静。我后退两步贴在墙壁上,嘴里依旧念着咒语,也不知是不够专心,还是他们变换队形,僵尸又变多的原因,咒语竟然起不了半点作用。

我想到程小野曾经说过,僵局和鬼一样,怕血。尤其是童子血,若是沾在剑上,配合口诀,威力就能增大数倍。

但这两个男人,都一脸褶子了,还能是童子?!关键时刻,死马都要当活马,我当然也得问问。

“你们还是童子身吗?”

瘦子被胖子紧紧抓住,当了人肉盾牌,完全挣脱不了。见我问这个,没好气的回答:“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开玩笑?”

眼看僵尸们越来越近,我气得飙了句脏话:“谁TM有空跟你开玩笑,想要活命就老实说。”

胖子连忙回答:“我是,我是。”

我回头,拿着剑利落的在胖子手臂上划了一道口子,银色的剑上沾着鲜红的血液,在昼亮的墓穴中看起来十分的诡谲。

他这才反应过来,鬼哭狼嚎的叫了起来,另一只手也没闲着,扯下瘦子的衬衣,边缠边哭。我不过才开了指头长的一点开口子,见血就收,也不深,他至于哭得那么难看吗?

我沉住气,直视着就要撞上来的僵尸,用叶庭深教过我的步法走起了收鬼步。我心里直打鼓,用对付鬼的办法对付僵尸,真的有效吗?

然而,小僵尸并没有给我时间考虑,一个手刀横砍过来。我一个弯腰,躲过他的攻击,配合着脚下的步伐边念咒语边用剑刺了过去。僵尸之所以叫僵尸,就是因为他们身体僵硬不灵活,这不,他看到我的剑刺过去,也只能是眼睁睁的看着而已。

这一剑用了我十成的力气,一下便捅进他的腹部,他痛苦地发出‘吼——’的一声低喊后,身体化作一滩暗红的血水,流淌在潮湿的地面上。

眼见这一招奏效后,我如法炮制,又是一剑刺中离得最近的女僵尸。他们集体发出低低的嘶吼,嘴里散发出令人恶心的腐朽的气味,面目更加可怖,一齐朝我跳着,最前面的小全僵尸双手直直的扫过来。

我极力压抑住狂跳的心脏,念着口诀,剑尖从左到右呈半圆形扫过去,他们也在同一时间消失。我不敢贸然进攻,只是维持着现在的姿势防守,只等他们跳过来,就挥出一剑。

就是这个笨办法,居然也将小僵尸们消灭了小半。他们俩见我有办法,一个劲的在后面帮我加油鼓劲。

“女侠,快,刺他。”

“对对对,就是这样,一剑三雕,好样的。”

我快被他们吵死了,在对付僵尸的空档,用手肘狠狠地往后一顶,“闭嘴。”

武力永远是解决任何麻烦最简单粗暴,却也是最见效的方法。他们一声闷哼过后,果然噤若寒蝉。

剩下的僵尸呲牙咧嘴的扑得更凶了,被围在角落手脚施展不开。我不得不从一个僵尸的身下钻出去,再一个回身,长剑一扫,刺他个措手不及。

他们俩像尾巴似的粘在我屁股后面,我往东,他们往东,我往西,他们就往西,丝毫不落下。真把我当护身符了。

一番苦战下来,僵尸们竟然被我全数消灭,地上只剩下散乱的铃铛,还有那令人恶心的暗红色血液。

我简直不敢相信,那些僵尸真的是被我干掉的。最后还是他们两人的欢呼声把我从怔愣中拉回现实。

我坐在稍微干净一些的墙角下,将剑插在地上,手撑着剑柄喘息。对付最后几个的时候,差点要体力不支倒下了。看来回去后,不但要练法术,这身体也得煅练才行。

胖子走过来,蹲在地上帮我捶腿,“姐,你可真厉害。”他变得可真快,直接从女侠的称呼过渡成姐了。

“废话少说,赶紧的,带我去找人。”

我拄着剑柄,想站起来,可我的脚却是使不上力气,痛得心脏都跟着一抽一抽的疼。刚才是被僵尸们吓到了,一心只想杀死他们,忽略了脚痛。这危险一解除,疼痛就更剧烈了。

不得不说,这胖子还真是个有眼力见的人,见我脚痛,立马弯着腰,“姐,上来,我背你走。”

我转到他面前,瞧了那身肥肉一眼,有些嫌弃的说:“我怕你那身肉走起路来太晃荡,算了吧。你们俩扶我一把就行。”

其实他真没多胖,差不多一七五的个子,最多也就一百七八十斤。主要是我不喜欢靠近除了叶庭深以外的男人。

他抬头,眼角一抽,讪讪的起身。瘦子立刻上前扶我的手臂,往刚才出来的路上折回去。拐了两个弯后,我们又回到了那间有夜明珠的墓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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