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之后,九儿震惊地看到了属于这个时代的最强战力,这是她与杨煜一手建立的特种小队中精挑细选的三十个人,现在他们全部都装备成了“甲骑具装”——天启皇朝的重骑兵。
马匹全部穿上了具装,也就是马铠,战马脸部护有面帘,那是一块狭长的护面,露出两眼。下有鸡颈,由甲片缀成,用搭扣相连。马前后胸背各有甲片保护。另有一块护甲名寄生。安装于马尾之上,包裹住马臀,只是将一条马尾露了出来。
马上的骑士身着重铠,手拿马槊,三十骑银色的铁马同亮银色的明光铠在阳光下形成了一道璀璨的钢铁洪流,整个这支重骑兵小队看起来威武雄壮,凌厉威仪,不禁让九儿想起了十七十八世纪欧洲古城堡里的皇家骑士。
这三十个人俱都是精英中的精英,高手中的高手。他们显然是经过了特殊的训练,一个个神态肃穆,身上都充满着一股无坚不摧,勇往直前的凶悍戾气。
九儿的星星眼又在不断的冒出红心了,因为她的男人就在其中,如今也是这般打扮,重铠之下,他高大的身影犹如一幅浓墨重彩的中世纪油画,配上那银色的脸罩,那一双流光溢彩的桃花眼,那弧线优美的下巴,性感的薄唇,简直要帅到疯掉!
九儿打量着这支银色的强兵,甚至有些打心眼里感激和崇拜他们,这些人马上就要直冲城外的敌营,为她的粮草补给和物资来源找到一条合理的通道。
看着他们一个个彪悍强健的身影,九儿不禁对那些胆敢围困在他们身前的蒙古人默默的道了句,“保重!”
但她也明白,这些钢铁巨人一旦出了城,面对的将是铺天盖地成建制的蒙古军队,其中的危险和艰难他们自己也是非常清楚。
但九儿还是坚信,他们每一个人都和自己一样的信任着那人男人,甘心情愿的将自己的性命交托于他,坚信有了他的带领,他们必将在此处以及未来搅起一番惊涛骇浪。
九儿全身包裹在黑色的幕离之中,骑着她的小红马,和另外的三十名挑选出来的轻骑兵好手,便被护在了银色洪流的最中间。
杨煜与他的紫骅骝却是昂首站在了队伍的最前面。
当吱呀呀的城门洞开,这一支六十二人的小队便像一支锋利的长剑,刺入了面前的黑色海洋。
如果说看到甲骑具装的样貌已经让九儿心中震惊,那此刻看到他无坚不摧的战力,则是让九儿从心底里便生出了畏惧和崇敬了。
这支恐怖的小队面对着铺天盖地的黑衣联军,竟然是一面倒地屠杀。
面对着武装到牙齿的钢铁小队,蒙古人第一次露出了无所适从的畏惧和恐慌。不管刀砍还是斧劈都只能是在他们的身上留下一道道的火花而已,但随之而来的却是对方最残忍的虐杀。
他们就像是古战场的王者,任何的兵种面对着他们都是束手无策,唯有引颈待戮。
他们是真正的勇士。因为笨重,他们只能将自己的胸膛面对着敌人锋利的刀枪,面对面正面的冲锋。而他们手中的马槊就像是死神高举的屠刀,每一下挥出就是一条鲜活生命的结束。
联军的大角号夹杂着愤怒的嘶吼回荡在营地的上空。站在城楼上的天启将士们只看见这支银色的利剑像驱虎吞狼的神兵一样冲入了敌阵之中。在惊世骇俗地翻起了一片血色的巨浪之后,撇下了一地的断肢残骸,血雨腥风,嚣张地狂飙远去。
一行人就这样闪电般冲出了联军营地,蒙古人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扬长而去。竟是连追击的勇气也没有就放弃了。
他们继续冲出了一射之地。杨煜大声嘶吼道:“下具装!快!下具装!”
三十名轻骑兵训练有素地从骤然减速的战马上飞身跳下,动作麻利地扑在了各自负责的重骑兵身上,为他们和战马卸掉了装具。
九儿也赶紧冲上去为紫骅骝卸去具装。这匹赤红的宝马身上竟如流满了鲜血一般,道道血红色的小溪一会儿就将地面洇湿了一小块儿。
九儿再向着四下看时,另外的三十匹装备具装的战马之中竟然至少有一半这样留着血汗的宝马,不禁有些瞠目结舌起来。
看着女子眼神晶亮地看着那些马匹,男人却并不意外,只是微扯了扯嘴角,宠溺的一笑。
下令休息之后,杨煜一边检查着马匹的情况,一边轻声对九儿解释道:“这甲骑具装,最重要的不在人而在马。除了要骑手和战马高度的配合以外,马儿要承受五百斤左右的重量,还要在战斗中不停的奔跑和改变方向,这对马儿的要求非常高。所以,虽然重骑兵战力惊人,却无法做到在军队中推广,整个的天启国也只有左右金吾卫有八千军左右而已。”
九儿摘下幕离,露出了一张粉雕玉琢的娇颜,对着杨煜咋舌道:“七八千匹汗血马啊?”
杨煜看着九儿笑道:“哪有那么多汗血马?多是些蒙古马和西域马。”
九儿疑惑的转头望着那些高大健硕的骏马道:“那你是哪儿来这么多的汗血马啊?”
杨煜轻笑了声,“还不是要多谢我的夫人吗?”
九儿睁大了眼睛奇道:“我?!”
杨煜拉着九儿坐在了临时铺就的毡垫上,打开水囊递给九儿,轻声笑道:
“记得阿史那达奇的野狼队吗?那可真不是吹牛的,不但让我得了十五匹汗血马,还有一大批蒙古马,西域的哈萨克马,焉耆马和威尔勒马,我已经让电送去了且末。那里如今是一座废城,我在附近干脆辟了一处专门建了个马场,挑了专人饲养他们。这次只带了这十五匹大宛宝马和十五匹威尔勒马给特战小队用的。”
九儿看时,那威尔勒马也是高大健壮,长颈高扬,步幅伸展流畅,比自己的小呆马好多了。不觉露出一副神往的神情。
杨煜看到小美人露出这幅小财迷一样的表情,心里好笑,想起那时她算计自己钱袋里的三十两银子的时候也是这样一副模样,顿时心下莞尔,忍不住偷偷四下里一瞄,自己两个藏在高大的紫骅骝背后,却是隐蔽得紧。不由搂住了九儿深深地吻了下去。
九儿吓了一跳,圆睁着两个大眼四下里咕噜噜地看着,嘴巴里乌鲁鲁的,不一会儿便被杨煜的热情弄得迷迷糊糊起来……
众人休息片刻之后,没有再上具装,把装备分装在了藤筐之中,各自上了马继续向南而去。
戈壁的风景苍凉而绝艳,一望无际的原野上偶尔有几棵顽强的胡杨,像孤单忍耐着寂寞的哨兵一样守卫着一方的平安。草原上翠绿的青草和土黄的砂砾交杂,被杂乱的马蹄踏破了平静,留下一路飞扬的烟尘,极快地奔向了远方。
蔚蓝的天际,白云高远,转眼,众人便看到了一处烽燧。杨煜举起一只小小的竹哨,“俣俣”的吹了几声。从烽燧中即时便奔出了一骑战马,迎上了小队。
九儿看时,却是电。
风雨雷电这四人之中,只有这个电最是神秘,并不常出现在他们身边。听杨煜说,电的经商天赋十分出众,杨煜在私底下有一个强大的商业帝国和一支万人的私兵,全是靠着电赚来的钱维持,因此,电也被他们其余的三个叫做“财神爷”。
这就让九儿对电产生了一种超级强烈的崇拜和尊敬的感觉。要知道,若是将电放在现代,那可是能冲击富豪榜的人物呢!……
电领着众人又走了约莫半个时辰。之后来到了一处山坳,这山坳地形诡谲,转过山的背后竟然有一处绿洲,还隐藏着十几间的房舍,竟似是无意间闯进了一处世外桃源一般。
杨煜并不纳罕,只吩咐众人跟着电去休息。他自己则拉着九儿一起进入了一间屋舍之中。
这是一间戈壁人家常见的庄廓院式的土木结构房屋,独特的建筑形态起到了很好的调节作用。使其冬暖夏凉,在这炎热的时节倒是一点也觉不出热来。
九儿好奇的四处观望,眼光灼灼,纳罕不已。
杨煜看出她的不解,轻声道:“这原本是个沙盗的老巢,前几年电来此贩马,那些人便打算拦路抢劫,反被电所灭。后来这里便成了我们的一处秘密之所。怎么样?不错吧。”
九儿点头,崇拜地望着杨煜,眼中的红心亮闪闪差点闪花了男人的眼。
杨煜轻吻了下女孩的脸,道:“今日却是疲乏了,歇息一会儿吧。”
今天两人从早起一直精神紧张,马不停蹄奔忙了半日,心神惧疲,不一会儿,便相拥着沉沉睡去了。
当夜晚来临的时候,两人在电的带领下来到了一座不起眼的屋舍前。三人迅速进了屋门,电随手掀起了土炕上的床褥,又在床板上鼓弄了几下。只见一块木板应声划开,露出了一个黑漆漆的洞口。隐约可见下面露出的一级级的楼梯。
拾级而下,又不知走了多久,眼前忽然豁然开朗。一间极大的石室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石室墙壁上画着一些奇怪的图腾,东西南北还各有一处小门。
电对着两人施了一礼后便退出了石室。
偌大的空间现在就只剩下了杨煜和九儿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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